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25號公告

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第25號公告

當前,復工復產正有序推進,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分區分級精準施策十個“不放鬆”工作要求,進一步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更好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兩不誤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共場所管控絕對不能鬆懈。復工復產後,個別超市、商場等公共場所和“五小”場所人員隨意進出,未戴口罩、未檢測體溫,大街小巷等時有人員排長隊或聚集。為此,所有公共場所人員進出必須戴口罩、檢測體溫,嚴禁在公共場所聚集、聚會、聚餐,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對拒不聽勸者,鼓勵群眾舉報,並予以曝光和處罰。各公共場所應當在入口處設置醒目提示。

二、家庭和個人防護絕對不能鬆懈。疫情未解除前,全體居民要按照《防止家庭聚集性感染健康防護手冊》要求,保持良好的衛生和健康習慣,室內注意通風,注重個人防護,勤洗手,出門戴口罩,繼續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聚會,堅持非必需不出門,減少在公共場所的逗留時間,自覺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進入學校、敬老院、醫院、車站、超市、農貿市場、廣場、公園、小區、機關、社會機構等公共場所。

三、村(社區)群防群控絕對不能鬆懈。充分發揮社區(村)動員能力,廣泛發動黨員、志願者、群眾,實施網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穩防穩控。繼續運用村村響、小喇叭、宣傳欄等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引導,保持疫情防控濃厚氛圍。抓實抓細村(社區)防控各項措施,既嚴格嚴密防控,又方便群眾生產生活,使村(社區)成為疫情防控的堅強堡壘。

四、黨員幹部帶頭絕對不能鬆懈。全縣黨員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引導家屬主動落實各項防護措施。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依法監督防控絕對不能鬆懈。對不執行公告要求、不聽勸阻者,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從重處理、處罰。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23日

來源:永春縣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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