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一、二、三级有什么区别?

赢在旅途


你好,一般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级:即:一级响应——特别重大疫情

二级响应——重大疫情

三级响应——较大疫情

四级响应——一般疫情


语过添乱


区别就是严重程度不一样!!!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是啥?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小故3761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表明,该应急机制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可以看出,随着响应等级的降低,决策层次和紧急程度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不管是一级或三级,疫情都还没有解除,思想还是不能放松,个人防护还得做好,一切行动听指挥。


法律推介


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健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与我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我省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熊猫晃晃的故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发现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2)发现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其他区县,并有扩散趋势。

  (4)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区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在本区发现国内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我国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国内其他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区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市、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家卫计委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发现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2)腺鼠疫在区内流行,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

(3)霍乱在区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有扩散趋势。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区内流行,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国内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区发生或者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6)本区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

(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8)预防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不良反应,造成人员死亡。

(9)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本区内人员感染或者死亡的。

(12)市卫计委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腺鼠疫在区内流行,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10-19例。

(2)霍乱在区内流行,1周内发病10-29例,或者为首次发生。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区内流行,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本区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6)预防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者死亡4人以下。

(8)市、区卫生局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本区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9例。

(2)霍乱:本区一周内发病1-9例。

(3)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职业中毒: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5)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发生3例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②发生5例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③发生5例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死亡2例以上;

④发生10例以上麻疹或风疹病例;

⑤发生5例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以上;

⑥发生20例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或死亡1例以上。

⑦发生5例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6)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发生30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②发生10例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③发生10例以上猩红热病例;

④发生10例以上水痘病例。

(7)区卫生局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5)、(6)项为区卫生局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葛容律师


一级响应是: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

二级响应是: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

三级响应是: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


脚踏世界


看到问题我的脑海隐约有答案但还不够细致,赶紧恶补了一波科学知识[可爱] 就这次的新冠病毒从划分上来说是属于感染病里面的传染病(推荐看李兰娟院士那期的开讲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不过一级(战时最高响应也不过一级)

其实这种疫情防控我们经历的比较少(但愿没有下次吧),不过我本人是浙江宁波的这边时常会碰到台风伴随有特大暴雨之类的,最高级别警戒是红色!一、二、三、四可能对应是红、橙、黄、蓝[祈祷]


莼湖牌门头有个小刘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分级标准分为:

Ⅰ级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Ⅱ级 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我市多个县(市)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Ⅲ级 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我市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微姐道来


严重程度不一样。就像天气预报等级一样,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一样。红色最高等级。如果发布了红色预警,各部门就要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船舶就要回来避险。如果发布蓝色就等于告诉你有雨下,有风吹,但是不要紧。就是这个道理,希望你可以明白。



一丝事儿


谢谢"赢在旅途“和"论视角"两位师友邀请!

我觉得不论是任何严重事件的防控响应级别,一级是高防严防,二级低于一级,没有那么严重了,三级又低于二级,较为松些了,防守没有那么严,但还是要防。目前新冠疫情的防控在北方大部分省份就是三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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