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封吕江、唐伟强、梁雪飞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玉林市兴业县公安局原政委封吕江、福绵派出所原副所长唐伟强、兴业公安局原辅警梁雪飞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分别由玉林市监察委员会、福绵区监察委员会、兴业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日前,本院经依法审查后一并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封吕江、唐伟强、梁雪飞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封吕江在担任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副局长、唐伟强在担任福绵派出所副所长、梁雪飞在担任福绵分局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