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州市院:創新工作機制,檢察官“足不出院”審結案件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蓋州市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高檢院、省市院工作部署要求,統籌兼顧檢察業務全局,堅持創新工作機制,依託三方遠程視頻平臺,妥善處理好履職與防疫的關係,在疫情防控期間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蓋州市院:創新工作機制,檢察官“足不出院”審結案件

蓋州市檢察院建立並投入使用的三方遠程視頻系統,能夠在該院與蓋州市人民法院和蓋州市看守所建立遠程連線。利用該視頻程序,公訴部“足不出院”,即可對羈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告知和提審,對在蓋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從而減少人員流動接觸,做到凝心聚力自覺防疫。


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王某某盜竊一案,被告人王某某在蓋州市一處門市店鋪內,趁店鋪內無人,從櫃檯抽屜中盜取現金5500元后逃走。案發後被告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堅持落實刑訴法關於犯罪嫌疑人提訊、認罪認罰適用等工作的規定,確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內高質高效辦理。 2月20日,檢察官、值班律師在經嚴格消毒程序後,在遠程視頻辦公區與身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網絡連線,通過遠程視頻展示法律文書,經犯罪嫌疑人確認後,明確告知其在疫情結束後進行補籤。公訴部依託遠程系統,足不出戶實現告知、提審王某某涉嫌盜竊一案,該案當天適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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