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怎么看一些企业强制员工休无薪假,提前休年假和调休假?

楠堃2020


首先要分清企业的概念,有大企业、中小企业,有国有企业、私有企业。有赢利的企业,有亏损的企业。所以说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大企业和国有企业它们就有一定实力和优势,它就是亏损也对职工们待遇很好,比如员工带薪休假也无所谓。因为国家对它们一定的扶持来对的运转。

中小企业的的私有企业,它的目的就是想赚钱,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是要员工跟他创造利润的,那么在正常休假的情况下,企业是没有什么可说的。

可是这次疫情严重,休假时间太长,不上班都给你发工资,恐怕有些中小型企业会有一定的困难,非常时期,具体对待。由企业和员工自己协商。

比如全部都按硬性规定是不可取的,不然你自己去当一下企业的老板试试。


胡强527


事实上是企业错误理解或者企业的法律顾问给企业提供了不正确的休假、调休关系。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年休假

  • 年休假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上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 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为事假或者病假,疫情期间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抗力,与事假或病假没有关系。

不可抗力期间患病,也应不要抗力期间不能上班,也不得以患病对抗不可抗力。

疫情期间,患有疫情的疾病或者疑似疾病被隔离或者治疗的职工仍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调休假

  • 事实上法律没有规定调休假,法律仅规定了三种假期:即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年休假。调休事实上是对连续工作五日后的休假安排。依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疫情期间,事实上没有工作,哪来调休?

探亲假

  • 探亲假适用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当然非国有企业实行探亲假法律应当提倡。问题是,疫情期间,劳动者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事实上休了探亲假,是否需要抵销?本文认为,劳动者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是家庭欢聚形式,疫情期间的团聚可能是忧虑、担心。从立法的本意来看,不应当相抵。

企业可能面临困境

  • 疫情的蔓延,企业可能面临困境,也有可能迫使企业作出裁员的决定。企业与职工应当讨论怎样面对困境,而不是讨论怎样限制职工应当享有的权利。可以肯定的说,讨论这样问题的企业与职工之间,该企业一定是没有企业文化,该企业文化对职工没有凝聚力,是单纯的雇佣关系。
  • 疫情的伤害是“天灾”,讨论怎样剥夺职工的权利则是“人祸”。同心协力,使企业走出困境才是我们应当提倡的话题。
  • 企业不应当错误理解休假的关系,从企业的利益解读年休假、调休;公司法律顾问更不应当给企业出“坏”注意,使顾问单位陷入道义上或者法律上的“不仁、不义”。

南京徐剑


可以从两方面去看待

一方面:


公司强制休无薪假,调休假,实属无奈之举。企业要发展要存活离不开资本的积累,面对长时间延迟复工,企业的损失要大很多,很多小企业可能会面临破产风险。为此,不少当地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贷款、场地租赁费用、优惠措施税额幅度来减免当地企业的经济压力。因此,我们要理解企业做法,毕竟国难当头,我们也要体谅各行各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另一方面:


作为个人,可以趁着在家休假这段时间充实自己,避免无谓的外出给国家给政府带来负担和压力。春节团圆,今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个长假,平时口口声声要回报父母,陪伴爱人,我们应该落实到行动中,虽然这段时间无薪水,但是亲情是无价的,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平时的一碗碗心灵鸡汤我们不能只读不吸收吧?

总之,国难当头,小爱亦是大爱。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组织,胜利就在前方!🇨🇳加油💪#中国加油#武汉加油🇨🇳#


华豫宛


哈哈, 看得出您对该酒店的运营、管理很上心。

首先,抛开合法性问题,从情理上讲,通知内容极易引发员工对抗情绪。

通知提到的”半个月无薪假、提前休年假、未来加班的调休假(加班不再计发工资)”,如果通知原文是这样写的话,尤其是“未来加班的调休假”(潜台词是在告诉我,酒店为了弥补这个期间的员失,未来,我可能会面临无限期为酒店加班的局面)。作为员工,不管外在疫情多么严重、酒店运营多么困难,我只关心我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没有义务为酒店的运营困境买单。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我们各自的立场、需求不同。


其次,从合法性角度讲,除了提前休年假外,另外两种形式的假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为酒店后期运营埋下隐患。

关于半个月无薪假,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若国家未出台相应减免政策的情况下,则应依法发放,不得克扣,即“无薪假”期间仍得有薪。 具体参见: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提前休年假,根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因疫情导致酒店暂停营业或营收损失的,酒店可在这个期间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应与员工做好沟通工作。具体参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关于未来加班后的调休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先休假再加班,在后期需安排加班的时候,是很容易触碰“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规定的,具体法理不赘述。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最后,关于酒店“开源节流”的个人浅见。

   关于减少人力成本,这块涉及很多国家强制性规定,做好与员工的情理沟通外,法律框架下做些变通处理。与此同时,及时关注当地在人力方面的政策,尤其是工资支付标准、社保、员工裁撤方面等。

   关于租金成本,若酒店房产系租赁的,可依据公平原则,与房东协商减、免一定的租金。关于减免,法律上也有相应的依据。

   关于连锁管理成本,若酒店是加盟性质的,亦可考虑做相应费用减免协商。这一块,法律上也有相应的依据。

   关于酒店食品储备成本,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做相应的消解处理。

   关于其它成本,关停部分楼层房间,减少人力管理、水电等成本。

   关于开源,当地政府对于酒店经营有税、费等减免的或补贴的,及时关注,及时申请。

   疫情当下,乐观应对,共克时艰,战胜疫情,迎接美好未来。

  

   

 

  


沃盾法务


前两天看到网上提议给租户免房租,还有提议企业给员工正常发工资,可是凭什么?

凭你在家待的时间长?还是凭你是员工?凭老板有钱?凭企业良知?

难道抗“疫”不是全国人民都做的事情吗?

有人提议给上班的人员加工资了么?

有人提议给医生三倍工资?给警察三倍工资?给社区工作人员三倍工资?给村干部三倍工资?

少之又少!为什么?因为我们都觉得他们奉献是应该的!

所以凭什么你呆在家要享受正常工资?而我天天上班不能回家也只拿普通工资?

因为我们在共同抗疫!你不是想自己呆在家的,我也不是非要天天来上班的,我们都在响应国家号召!

既然都是配合国家工作,全民一心,所以你不上班没有钱,凭什么要企业家来承担你的工资,你的开销,难道企业运营不需要成本?老板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个人认为走带薪休假有一定合理性,因为企业可以减轻开支,而你也拿了工资!

除非你说,我不要工资,也不走带薪休假!佩服你!

可是又想拿钱又不干活还不想付出点福利,怎么这么美呢?

共同抗疫不是一个人的事,大家一起努力,都要生活,站在对方的立场,折中一下,是不是更好!

就像医生愿意献身,警察愿意守候,社区工作人员愿意去劝返,他们没有说要涨工资,也没有说要回家,老板也没有说不发工资,只是能走带薪休假降低成本,大家一起努力,比什么都重要!


减了玉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企业生产经营,劳动者在企业的指挥、安排和监督下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所以年休假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考虑本人意愿最好,但并非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另,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属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传染病的一种应急措施,企业和员工均应遵照执行,对企业和员工而言,都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而带薪年休假通常是在工作日进行安排,而且是员工的一项权利,故此期间不宜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驭道法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先行安排员工使用年休假或其他福利假。员工休年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应发放全薪。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员工申请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如年休假申请单,通知单,消假单等。

在这个特殊时期,双方应多从对方角度出发,做好协商与沟通工作


永衡盐城律师说


疫情期间,无论是企业或是员工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特殊时期内大家都要换位思考,企业要考虑员工的疫情期间安全问题以及生活问题,而员工则要考虑公司的经营问题。简单来说企业垮了员工也就失业了,而企业失去员工也不能运作了,这个艰难的时期似乎没有谁可以独善其身。酒店服务行业受到冲击很大,从疫情开始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有营业收入但要支付员工工资以及其他支出。这家酒店和员工协调用暂时休假来缓解当下面对的困难,这也是企业期望在疫情期间稳住而疫情过后仍有机会恢复营运。

08金融危机的参考

当年08金融危机,我所在职的航运公司也撑不住,决定进行裁员减低运营成本。企业营运受到很大冲击,除了减低运营成本来保全企业生存能力,就是面临无法承受亏损而倒闭。企业当时考虑整体大环境对员工的影响,最终选择与全体员工协商以同等的无薪假来取代同等裁员人数。当时也有相当多的员工不满意企业安排,毕竟好些日子会没有收入,但最终员工还是愿意和企业一起共度难关。


普通人的精致生活


要从现实出发思考这种现象:

企业经营状况,如果企业经营压力比较大,现金流因为疫情遭到很多影响,没有比活下去更为重要了。就拿酒店餐饮业来看,疫情冲击是比较大的,这个行业特点其实是高成本运营的一个产业,其中工资是成本当中很大的板块,在目前整体消费能力下降的前提下,大多数酒店业盈利能力很弱,很难有充足的现金流,春节是经营预算里面重要的收入环节,目前情况打乱了计划,收入更无从谈起,酒店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留住员工或者留住老员工是酒店餐饮行业的一大难题,往往为了留住员工企业会妥协和让步,目前在存亡之间选择,采取这样的策略也是无奈之举,员工也应该理解企业,困难面前同进退。

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且不说面对疫情是否出钱出力,公司经营成就取得是员工的贡献,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企业能有更人性化的方案出台,做出一些利益牺牲和让步,无疑是凝聚人心的大好机会,取决于领导层的眼光和魄力了。


诸神999


我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无外乎法理人情

强制职工休无薪假,这个是有规避《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我想也是当前形势下企业无奈的举动把。

另一方面,这么长时间的服务业停摆,企业肯定是损失非常大的,尤其是春节这个旺季。这会打垮一批企业,相关企业的劳动纠纷也一定会在疫情结束后有较大的增长。我认为应当理性看待这个问题,这属于天灾,如果全部损失都一概由企业来承担,那么企业会垮掉,实际也承担不起,社会会损失一批重要的经济要素和建设主体,职工的利益在口号上是保障了,在实际上却没有得到任何落实,社会失业会增加,这并不是明智的做法。

职工和企业,都承担一点,是合理的,政府再支持一点!尽快出台降税、减社保等实际措施!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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