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的?还开发商绑架给业主的?

北方鱼乐


前期物业是通过托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进入小区的,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霸王条款(业主不签字不给钥匙)。在合同法中合同的主体不是在平等协商一致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及时雨269


别的小区啥情况,咱不清楚,也不瞎说,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可是开发商绑定的,而且,小区物业的经理,还是开发商一家子。

自九九年我入住以来,我们小区的业主,心情就没有舒服过,楼门,入住以来就破破烂烂,楼梯,沙石裸露,护栏,就没按合同办亊,而小区里居民们的电瓶车,让小偷偷走电瓶不计其数,包括我家,新买的电瓶车,在楼下只放了一小会,电瓶就𣎴异而飞,居民的私家小轿车,只一个晚上,就让小偷偷走二十四副车轱辘,并且全是好车名车的车轱辘,而门卫,只西门有个看大门的,至于保安,监控,更是无从谈起。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每平米0.5元的物业费照收不务,同时,居民们,从入住到今天,都没有拿到房产证,𣎴是业主不要,告他,也不知告了多少次,到今天为止,房产证还遥遥无期,要提到服务,别的没有,有的只是十几个打扫卫生的老年员工。


李德才21


物业是合法的黑社会,本人亲身的经历,家里的门禁系统住了三年有余更本就没用过因为那只是个摆设,就连家里的纱窗从入住到现在都没装好,每次让他们装纱窗,他们说还没做好,两年过去了,在一叫他们说已经过了质保期,他们不管,楼道的防火门从入住一直是锁着的,叫他们开一下门万一有个什么事故之类的也好逃,他们居然说钥匙丢了打不开,楼道灯长期不亮,卫生就不用提了,单元门经常是坏的,物业费1.23元,一叫他们处理,他们的回答是我光收费,其余不管,因为房子不是他们建的,每次一去物业找他们反应问题,他们的那个态度就像业主是他的杀父之仇人一样,回家进个小区大门那才叫个恶心,好几个年轻保安故意刁难业主,每次小区丢了东西,车被砸让他们调监控,他们说正好坏了,调不出来,收物业费的时候不是断水就是断电.你还没地方说理。


用户2592756022842


很高兴与大家交流。

其实物业小区选骋物业公司分两个阶段:

一是前期物业选骋。这个时间是在小区房屋没有预售之前,开发商通过招骋定下前期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有的要问,开发商凭什么有资格自己招骋物业公司,这是因为在房子没售出之前,夲小区的房屋及一切全是开发商的,是小区最大唯一的业主,所以他有资格招骋物业公司,而且政府预售规定,没有招骋物业公司的小区不得销售房屋。业主买房时发票上写的就是你买开发企业的房子,证明在房子沒售之前房子全是开发商的。

二是小区交房后物业公司招骋,若业主入驻达到三分之二,小区即可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了。对于更换不更物业公司有业主大会决定。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小区房屋沒有开售之前,地方规定、法律给于唯一业主开发商招骋物业公司权利,而小区业主入住三分之二之后是否更换物业公司的权力交给了业主,都是既合理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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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侯王666


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是由开发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怎么可以说是开发商绑架给业主的呢?

物业管理小区在还没有销售之前,开发商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一的大业主,由开发商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合情、合理合法,业主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楼盘,没有谁可以强迫你,怎么以说是绑架业主呢?

开发商在楼宇销售是之前,选定物业管理企业并制定《业主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选定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有效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保障了小区业主的生活和出行;对小区内环境的保洁和垃圾的清运保证了小区内的干净,整洁,有序;对小区内车辆和人员的出入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了小区内的秩序和安全。试想一下,如果业主们入住小区之前,这一切都没有准备好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场面,这样的小区你敢去住吗?开发商依法在小业主入住之前选聘好物业管理企业合情、合理、合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小区内没有选聘好物业管理企业并制定《临时业主规约》是不允许开盘销售的。

那么业主入住小区后,是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呢?答案是,当然可以

当小区内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首位业主入住小区满两年,小区业主可以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在成立了业主大会之后,业主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目前我国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健全,业主依法在小区内成立业主大会,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己是不太困难的事情。业主们与其在网络上发表不切合实际的评论,还不如积极投身到小区的事物中去,在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我是业主i我也有私心,不交费享受服务是我的真心话,实际可能吗?不可能!加之心不齐也自治不了小区!有干的有不干的,大家没那么高的境界,所以交钱买服务是解决一盘散沙的最佳方案!

‍ ‍真要是道德好丶具备无私奉献精神的丶不求薪水的丶心怀好意的丶有责任感丶敢担当的,业务精通,尊纪守法的人成立业委会,真是小区的一大幸事!相反后患无穷,有一小撮人想成立业委会的人都想疯了!想必真有油水呀,不然不能脸都不要了要成立所谓的业委会。经大家这么一说,成立业委会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张罗成立业委会的人素质高低不齐,目的不纯且动机不好,所以,业委会反到演变成坑业主的祸端,形成了小区管理恶性循环!朋友们想想我们都想过着舒适安逸生活,特别是中老人年一辈子忙绿到头来让这业委会闹腾的浸食不安,我们有社区和公检法为我们讨公道这才靠谱,业委会大多数吃物业费开支,终了还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反而更添堵。我天地良心告诫朋友,不支持成立业委会是对业主负责任的明智选择!


九智用户164809192984


要说物業公司从哪裡來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區业主非常需要物业公司;更重要的是看物业公司的服務與管理质量如何?如果管理服務質量好,我們要大力支持和鼓勵;如果管理與服務水平差,我們业主要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上所明确的物業主管部門反映真实的情況,來加強監督和整改!!!


醉在明天


提问题的人太缺乏知识,只知道个公平公正公开就到处乱套。

假如小区开发商盖了100套房,业主必然是一户一户的买了房搬进来的,这个期间要不要打扫卫生,保安,供水供电电梯维护服务?这就是物业服务。开始只有一二十户业主,你和谁去公平公正公开?所以国家法律规定,在业主入住没有达到50%之前,物业服务由开发商招聘,这叫前期物业服务。等到业主入住过半,成立了业委会,就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选择。

注意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而不是什么~公平公正公开,那个三公,什么叫公平,什么叫公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业委会的选择,是由业主的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的少数,未必会觉得多数的选择是公平公正,但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必须服从。总之,前期物业服务和后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要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拿着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到处乱套。


醉太平II


收房时人都不认识,开发商就凭已印制好的文件,由物业交房炼房,交一年物业费才给钥匙,这一交就自己出钱买了个大爷,收物业费,办事尽勿悠,何来公平,谁又选了它?


孟家超市\n


物业黑社会违法强行进驻,控电控水逼交物业费,整天无所事事,态度恶劣,关键是没有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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