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出《通知》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決定》

切實提高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能力

魯中網·海報新聞2月20日訊(通訊員 巨榮俊) 2月19日,淄博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出《通知》,要求各區縣領導小組(指揮部),市委領導小組(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辦公室各工作組,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切實提高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能力。

《通知》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2月13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頒佈了《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仍處於關鍵階段,省人大常委會就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專門作出法規性決定,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決定》為全省實施最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律支撐,為動員全社會支持和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據。

《通知》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決定》,切實提高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能力。一是認真學習貫徹《決定》精神。組織認真學習和宣傳發動,就貫徹落實《決定》作出安排,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宣傳發動到位、執法司法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全面提高我市依法防控疫情能力,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是明確疫情防控法定職責。認真落實《決定》規定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村(居)民委員會履行疫情防控的職責,明確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及村(居)民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實行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做到責任明確、各盡其職、行動一致、形成合力。三是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決定》要求,依法開展防疫,加大社會治安管控和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如疫情期間操縱市場價格和製假售假、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擾亂醫療救治秩序等。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紀律保障。各級審判、檢察機關要依法履審判、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依法防控各項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決定》在轄區內得到有效貫徹落實,確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凝聚全市力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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