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发改委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仍在经营的超市、副食店、粮油店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计发现12家经营场所中经营者或顾客未佩戴口罩现象,对其中6家经营场所进行了说服教育整改,对其中6家经营场所采取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整改措施。同时,函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排查出的未戴口罩经营的超市及小卖部进行停业整改。
对所有经营场所门口张贴防疫警示标志、正常通风换气、消毒、张贴公告等措施以及经营者工作人员及顾客全部佩戴口罩、每天至少两次对公共设施物表(地面、门把手、坐椅)进行消毒等要求进行了再次核查和强调,并对部分缺少口罩或消毒液的超市及小卖部进行了发放。所有的经营场所未发现有来自湖北或外地的客人存在。
来源:清水河信息中心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核:刘志强
閱讀更多 活力清水河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