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些事丨02.“地主”的後代


那些年那些事丨02.“地主”的後代

“那些年那些事”系列——


02.“地主”的後代


我家的出身頗有些戲劇性,更是那個時代的一個縮影——

父母都是那種老實得不能再老實了的農民,說得好那是與人為善,說得不好就是老實巴交,或者忍氣吞聲。在我眼裡,似乎就是那種左鄰右舍誰都可以欺負、誰都可以得罪的那種,按魯迅的說法,那就是典型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尤其是父親,他把老實農民的形象詮釋得那是徹徹底底的。在我的印象中,總看到或聽到有人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欺負”他,體現在分田、分山、分土、出工、農田進水、房屋界限等方面,他總是息事寧人的那個人,從不多說,還怕這怕那的,一輩子都怕得罪人。這不,一輩子落下了個老實的好名聲,成了遠近聞名的好人。

也正是在這種家庭氛圍下,我們全家人從小到大都是謹小慎微的,本份得掉渣,老實得可憐。

不知道這是不是緣於我父親的出身。後來在與父母閒聊中得知,父親是被他父母送養的,我真正的爺爺奶奶家由於子女太多,準確地說是實在養不活(那個時候能吃口飯都是問題),所以就把我父親送到或者說叫過繼給了現在我爺爺奶奶的家,而這邊爺爺奶奶家原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共四兄妹,在那個年代,全部都陸續死了,不是餓死了,就是病死了,反正夠慘的。那些娶進來的幾個兒媳婦也都要麼改嫁,要麼就出走了,最後就剩二老了。考慮到沒有子嗣,便想抱養一個。剛好原爺爺家子女太多無法養活有送人之意,加之同為宗親(同姓氏,共祖親,不過關係有點遠,出了“五服”),便把我父親繼了過來。但兩家離不太遠,即使寄養了,但一直都有往來,所以我們就有四個爺爺奶奶。父親抱養過來時還只有一歲多,大概是1940年,正是日本人侵略中國期間。

那些年那些事丨02.“地主”的後代

我母親的身世就不一樣了。據我外公外婆及母親講,外婆一家解放前原是地主,擁有不少田產。當然這個所謂“地主”身份不如講是富農可能更準確些,因為他們是靠勤奮發家的,並不是黃世仁那種被佃戶深惡痛絕的地主,而是能自給自足,有幾畝薄田而已。

其實,在解放前,在農村很多地主就是這種情況,都是勤儉起家,只是比沒地的農民多幾畝田地,有時實在忙不過來請幾個佃戶幫工而已,真正的壞得透頂的大地主並不多。據我所知,我們周邊那一塊,真正的很有名的大地主只有一個,其它的都是小打小鬧,辛勤勞作而養家餬口的。

在解放後,那時的土改可能政策執行比較簡單,多是一刀切,不管地主富農,農民翻身做主人,一切都要打倒,一切都要推倒重來,因為沒地的農民要想分到田地,只有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所以那時農民是絕對擁護,拍手稱快的。

所以,在1950年的土改中,外婆一家就被定為了富農,稱為土改富農。後來在1951年的複查中,被評為“農民地主”。自此,外婆一家的身份定性後,農會就抄了外婆的家,所有東西都充公,重新按人口標準分田。總之,他們的身份地位剛好與沒地的農民進行對調,昔日的“小資”生活一下子成了低三下氣的批鬥對象。所以,當時外婆家一切歸零,日常生活難以為繼。

外婆家被抄了之後,無處安身,而且還備受欺凌。無奈之下,只得帶領一家大大小小10多號人搬離了原來的獨門大院,“逃”到了“深山老林”——一處遠離人群的山衝裡,從此便在這個山衝裡紮下根,一住就是幾十年,直到改革開放後才搬出山溝。好在當時農會按人頭分了幾畝薄地,一家人辛苦耕種,才算勉強餬口。後來,根據當時國家大形勢,初進互助組,後進高級社,再進人民公社,60年代初辦食堂、大鍊鋼鐵,由於是按勞分配,做集體工,日子倒是還好,至少有口飯吃。

也許是源於我母親出身於“大家閨秀”的緣故,相對於父親的愚笨,母親卻非常聰明,估計也是書讀得稍多點的緣故吧,相比之下顯得強勢一些,家裡但凡大事小事均是母親做主,因為只有她才有主見,說出來的話見理服人,而父親講出來的話大多不成章句,按農村話來講,就是有點犟,認定的想法九條牛也拉不回。即使是他現在80多了還是這樣,我們也是奈何不得。

那些年那些事丨02.“地主”的後代

雖然母親出身不錯,但由於地主身份,土改使得殷實家庭變成一無所有。這種身份自然在當時不受待見,處處受排擠,想嫁個好人家自然不能奢望。那時,剛好父親家窮得丁當響,到了娶媳婦的年齡,經媒人一說,倒也雙方都還願意,一個地主子女沒得選,一個農民兒子沒法選。那時剛好父親從外面打工回來,賺了幾十塊錢,也還縫了二身衣服,準備辦幾桌席面招待親朋戚友,也算做了一件大事。但父母去打結婚證明時,區政府不給辦,說母親是地主子女,沒法辦。好在父親有個親戚在高級社當書記,請他出面作了個擔保,才把結婚證明拿到手。

就這樣,母親便提個包袱嫁了過來,父親這邊也簡單辦了4桌酒席招待親戚,就算把這婚結了。婚房嘛,就是一間茅草偏房,裡面自然一無所有。

嫁過來後,自然沒有享福的份,天天接受再教育,天天下地出集體工。自互助組開始,到高級社、人民公社,再到進食堂、大鍊鋼鐵,父母都是白天黑夜地勞作著。1961年下了食堂後,實行按勞分配,每個人都靠出工才能有收入。一般大人就是10分工一天,年終決算下來,大概就是一毛多錢一天的樣子,勉強能夠餬口。如此這般,一直到1982年農村實行包產到戶後,家裡的日子才有所改觀。

所以說,如果硬要刨根問底的話,我們也是地主的後代。不過,六七十年代後,“地主”身份這種說法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基本上就銷聲匿跡了,所以即使後來我們的檔案也都寫的是農民,“地主”身份也就成為日常回味或調侃的話題。(圖片摘自網絡,與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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