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掛牌轉讓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0月21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開展應收賬款資產證券化的議案》,同意公司開展應收賬款資產證券化業務,以持有的應收工程款作為基礎資產,通過設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融資。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網站上刊登的公告。

2020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關於對五礦-龍元建設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20]239號(以下簡稱“無異議函”),具體情況如下:

一、五礦-龍元建設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總額不超過8.05億元。無異議函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公司應在無異議函有效期內按照報送上交所的相關文件完成發行。

二、自無異議函出具之日起至資產支持證券掛牌轉讓前,如發生可能影響本次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投資價值、投資決策判斷等重大事項或擬變更計劃說明書相關內容,或者管理人於取得無異議函3個月後發行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上交所報告。

三、公司應當在完成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格式向上交所報告發行情況,並按照上交所相關規定申請掛牌轉讓。

本次募集資金主要用於支持疫情防控項目、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以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無異議函的要求,辦理本次資產證券化發行等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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