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上市發行大事敲定 保薦機構必須跟投 鎖定期兩年

上交所昨日發佈《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指引對科創板上市中戰略配售、保薦機構跟投、定價機制、超額配售等一系列市場高度關注的問題做出了具體安排。

指引明確了券商跟投的比例在2%至5%之間,鎖定期為兩年。同時,指引還規定了新股配售經紀佣金安排,並進一步細化超額配售實行的細則。

分檔設定跟投比例

指引規定,科創板試行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制度,跟投的比例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2%至5%的股票,認購價格為新股發行價格。跟投股份的鎖定期為上市之日起24個月。

其中,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5%,但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發行規模10億元以上、不足2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4%,但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發行規模20億元以上、不足5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3%,但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發行規模50億元以上的,跟投比例為2%,但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

某中型券商投行負責人表示,分檔設定跟投比例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如果是大型項目落地科創板,那麼即使是2%的跟投比例對券商而言也需要消耗較多資金。未來優質資源將進一步向頭部券商傾斜,對淨資本實力相對不足的券商來說,在項目承接中將處於劣勢。

“我們公司將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充實資本金,為參與科創板配售做好資金準備。”上述投行負責人表示。

此外,跟投股份還可以用於向證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獲配股票。

前資深保薦代表人王驥躍認為,24個月的限售期與出借證金公司供市場融券使用並不矛盾。在他看來,券商跟投的股份屬性為流通股,24個月鎖定期只是要求券商不能減持股份,並且借出去到期須歸還券商,對券商而言,跟投股份在限售期作為融券來源是合規的。

明確戰略投資者的條件和資質要求

指引明確規定了六類機構可成為科創板企業的戰略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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