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無法正常復工,單位用年假抵扣合法嗎?

Elmo-濱


怎麼這麼些人一天天光想美事,建議所有企業放員工待業回家強制無薪休假!


iiibelieve


今年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讓很多企業措手不及。在國家疫情防控的要求下,首先春節假期延長了三天,然後很多地區的企業被要求2月10日之前不得復工。即使復工,也要做好有關防疫準備,而且需要經過衛生部門的審批。因此,有很多企業遲遲無法復工,企業復工期間,可不可以安排職工帶薪休假呢?

職工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的主要法律依據是《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8年1月1日實施。這實際上是國家針對2008年開始將五一大長假調整為一天,增加了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三個假日,對完善職工休假制度作出的妥善安排。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應當有誰安排呢?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其實首要條件就是根據單位的生產和工作情況了,然後單位考慮職工的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原則上,應該第一要務是以單位的生產工作情況,因此單位的要求應當放到第1位。

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對有關雙方的不同需求作出了安排。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也就是說單位安排,職工不休,只要有書面證據材料,那麼單位可以不用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是300%的日工資標準。


總體來看,企業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不同意,單位單方面扣減職工年休假,做法不太合適。但是,如果單位有書面證據材料證明職工不願意休假的,那麼可以不用再安排其休年休假。

這也是對職工的一種提醒。年休假是在單位的安排下才可以休的,職工本人不可以任性,當成一個自主的假期,想休就休。

根據人社部《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及工資支付意見》,國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用工的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可以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獎等假期。

大家要注意的是:非職工本人造成單位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要正常發放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首先安排大家年休假,年休假之後再安排職工待崗,待崗的工資支付週期是從待崗開始計算的,而不是從休年休假開始。

所以,如果企業短暫停工、停產快速恢復生產的話,休年休假是最好的選擇。


暖心人社


年假扣了就扣了吧!如果大家都不付出,公司到了,工資哪裡來呀?好好珍惜吧!下崗工人掙扎在社會底層,都不知道明天去哪裡工作。


花落季節


年假扣了就扣了吧!如果大家都不付出,公司到了,工資哪裡來呀?好好珍惜吧!下崗工人掙扎在社會底層,都不知道明天去哪裡工作。


北勝仔


這些員工都把企業都擊垮了,以後都不當老闆了,企業不招人了,找不到工作了,他們最後逼著自己幹,估計他們也得招員工,這樣就會真正明白,現在的做法是多嗎的愚蠢呀,唉!沒大局意識,榮辱觀的人,沒法說!估計到最後還是搬磚頭砸自己的腳,沒有國那會有家,企業都逼倒閉了,誰發工資!想想吧!


找回原本的自我


現在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去落實這次疫情的勞動糾紛,個人和企業現在是魚水情,都要相互體諒和理解!不能一味的要求對方的付出!如果這個公司是你比較適合工作的地方,就不要在意一朝的得失!


萬世之修


還考慮自己的年假,做為員工,要麼跟企業共同抗過去,要麼辭職。這次疫情會讓很多員工和企業的關係更加親密,也會有很多企業跟員工分崩離析,就看雙方如何共同去做。


腦電專注力訓練


你們也要考慮一下公司的難處,是不是儘量多拿白拿的錢心裡就很爽?


一路向北145627968


個人認為這種關鍵時刻應該理解公司、往長遠的發展眼光看、應該與公司同甘共苦、攜手抗擊疫情流感、[加油]個人看法 不喜勿噴哦[微笑]


張驕瘦


用年假抵扣是要跟員工協商的,這是前提,並且如果地方出臺了政策規定延遲復工或者隔離期間要按正常發放工資,那就不能夠以年假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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