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東3
對於春節期間丟電動車頻發這個情況,不能單單追責於社會犯罪一方面,其實反映出很多問題值得深思。
一:每逢重大節日期間都會出現犯罪增多現象。
二:停放車輛的地方沒人看管,沒有完善的防範防控硬件設施。
三:個人覺悟不高,隨意亂停亂放,個別人有僥倖心理不上鎖。
綜合這幾中情況的出現,公檢法和社會集體要強化監管,並且加緊完善防控設施,同時每個人都要提高自己的覺悟,更要不亂停亂放,做一個文明的好市民。
見事說事
丟東西太平常了沒有丟人就行了
用戶9986900261679
被偷的電動車也就賣幾百塊錢,說明邢臺人還是窮。記者採訪派出所,就說被盜了一定要及時報案,你真的去報案了,就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