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一生224782762
邢臺市區中心城區全面禁止三輪車輛上路行駛
相關交規 一、上道路行駛的電動(燃油)三輪車、四輪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第90條的規定,處200元罰款。 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屬於汽車的電動(燃油)三輪車、四輪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處1000元罰款;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屬於摩托車的電動(燃油)三輪車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處500元罰款。有前兩項違法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處理時限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法律後果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7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15日期限內,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置。
但交警也表示到會人性化執法 對於出行使用的電動三輪車以口頭教育為主 但是也請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 畢竟電動三輪車在邢臺的口碑越來越差 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不要圖一時的速度 看到帖子的小夥伴也都告訴父母 出門騎三輪車了要注意安全
吃喝玩樂遊邢臺
現在的濱江路路寬而平坦,機動車,各類汽車,車速較快,電動三輪車以40公里每小時在行駛,隨意變道,沒有轉向燈,剎車燈,無牌,剎車性能差,闖紅燈,10次事故有8到9次是三輪車全責,我提議濱江路嚴禁三輪車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