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轄六個縣的果洛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位於中國青海省的東南部,東臨甘南州和黃南州,南接阿壩自治州和甘孜州,西與玉樹州毗連,北和海西州、海南州接壤;均海拔4200米以上,為高原大陸性氣候。全州總面積7.64萬平方千米,下轄6個縣;2017年總人口20.57萬人。

下轄六個縣的果洛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內有阿尼瑪卿峰、年寶玉則峰;有古稱柏海神湖的扎陵湖和鄂陵湖及其藏漢聯姻歷史故事;有拉加、白玉、查郎等名剎古寺和人文景觀。自治州全境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環境,從而被列入全國最大的自然環境保護區──“三江源”自然保護區內。

下轄六個縣的果洛州

果洛古稱俄洛、郭羅克。古為党項羌地。唐,置軌州(今果洛南部地區)、又置山居、奉、巖、遠等州,後屬吐蕃轄地。宋,屬吐蕃政權。元,屬吐蕃等路宣慰司。明,屬朵甘思宣慰司。清,隸成龍義道松潘漳臘營。

民國十八年(1929年)歸青海省直轄,曾置果洛行政督察區、青海省第三行政督察區,至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撤銷既設機構,果洛藏族諸部仍由部落頭人管理。

1950年,設果洛區,為青海省直屬區。1952年6月,西北軍政委員會組建果洛工作團。8月4日,工作團進駐果洛吉邁。1954年1月1日,果洛區改設果洛藏族自治區(相當於專區級),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查郎寺。12月,設甘德縣;果洛藏族自治區轄1縣。

1955年7月2日,果洛藏族自治區改設果洛藏族自治州,州人民委員會駐達日縣吉邁,轄甘德、久治、班瑪、達日4縣(久治、班瑪、達日3縣均為1955年新設縣)。1957年,由甘德縣部分地區設瑪多縣,駐黃河沿;由達日、甘德2縣部分地區合併設瑪沁縣,駐中心站(依蓋齊);果洛藏族自治州轄6縣。1958年,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甘德縣麥倉。

1959年,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遷駐瑪沁縣;將瑪多縣劃歸海南藏族自治州;原屬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同德縣劃入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遷駐吉邁;瑪沁縣由依蓋齊遷駐大武。1962年,將同德縣劃歸海南藏族自治州,瑪多縣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劃回果洛藏族自治州。

下轄六個縣的果洛州

截至2017年,果洛藏族自治州轄瑪沁、班瑪、甘德、達日、久治、瑪多6個縣。州人民政府駐地瑪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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