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租住的房子漏水租戶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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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法》第218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合理使用,租戶不用賠償。

責任界定

(一)第一種情況,如果你與房東之間沒有約定水管的維修是由你承擔,而且你也沒有過錯,確因水管老化致使樓下損失,那麼你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來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第二種情況,你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所謂過錯,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水管已經老化有破裂的危險,卻沒有采取措施防止損害發生的狀態。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丟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第三種情況,你與房東之間明確約定了水管的維修由你承擔,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房子漏水租戶有沒有責任的相關知識,想必大家已經清楚這個問題了。綜上所述,租戶一般是沒有責任對房子漏水這種情況負責,因為租戶一般只是暫時居住,而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在承租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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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種情況,如果你與房東之間沒有約定水管的維修是由你承擔,而且你也沒有過錯,確因水管老化致使樓下損失,那麼你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來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第二種情況,你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所謂過錯,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水管已經老化有破裂的危險,卻沒有采取措施防止損害發生的狀態。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丟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第三種情況,你與房東之間明確約定了水管的維修由你承擔,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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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即房東對於你承租的房屋有維修的義務,出現了漏水的事情應該由房東解決,你對於樓上漏水的事情無法預料和避免,你對此沒有過錯,不需承擔賠償責任,房東扣留你押金的行為是違法的。房屋的損失應該由樓上的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樓上的業主沒有注意到用水的安全,致使發生了漏水的事件,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的,因為房東是樓房的主人,應該由房東向樓上的業主主張權利。你無責任,沒有義務替房東主張權利。你有權要求房東退還你押金。

法律依據是《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條規定: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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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法》第218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合理使用,租戶不用賠償。

責任界定

(一)第一種情況,如果你與房東之間沒有約定水管的維修是由你承擔,而且你也沒有過錯,確因水管老化致使樓下損失,那麼你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來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第二種情況,你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所謂過錯,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水管已經老化有破裂的危險,卻沒有采取措施防止損害發生的狀態。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丟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第三種情況,你與房東之間明確約定了水管的維修由你承擔,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以上就是關於房子漏水租戶有沒有責任的相關知識,想必大家已經清楚這個問題了。綜上所述,租戶一般是沒有責任對房子漏水這種情況負責,因為租戶一般只是暫時居住,而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在承租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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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況,如果你與房東之間沒有約定水管的維修是由你承擔,而且你也沒有過錯,確因水管老化致使樓下損失,那麼你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來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種情況,你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所謂過錯,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水管已經老化有破裂的危險,卻沒有采取措施防止損害發生的狀態。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丟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種情況,你與房東之間明確約定了水管的維修由你承擔,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以上就是關於房子漏水租戶有沒有責任的相關知識,想必大家已經清楚這個問題了。綜上所述,租戶一般是沒有責任對房子漏水這種情況負責,因為租戶一般只是暫時居住,而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在承租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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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漏水,屬於房東交付房屋不合格,若房客在正常合理規範的情況下用水,房東負有賠償責任。

出租房屋漏水至承租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判斷:

1、屬於房屋結構問題,出租人沒有發現,沒有及時採取修復措施的,出租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2、屬於用水問題,承租人存在過錯的,由承租人自負損失。同時承租人還要賠償出租人因過水而遭受的損失。

3、房客發現水管老化,房東沒有及時更換,造成的樓下損失,應視由房東負主要責任,房客負次要責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記關水管,造成的樓下的漏水損失應由房客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珠三角看房


大家好 我是菲姐房產!1、“房東沒有給房子做防水,導致水漏到樓下”:這個理由站不住腳,到時說了也是租房者沒理,因為:

(1)要求做防水的是廚房和衛生間,沒有哪個建築規範要求門廳還“做防水”。

(2)你自己也明白,漏水是因為你們使用不當、頭髮堵塞了下水道導致的,而不是“沒有做防水”的問題。

2、“是否應該由我們這些租戶來賠償或做我們租的房子的防水呢?”:是否應由你們賠償、做防水:

(1)要看你們原合同中對此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如果原合同中沒有約定:由你們和房東協商,但廚房和衛生間防水沒有做好的應由房東做,但要求門廳做防水沒有依據。協商不成時,一般應由房東做防水,即使房東不做、你們自己為使用方便自己做的,也應徵得房東同意,如果自己擅自做了防水,房東有權要求你們在搬走時拆除的。

(3)至於到樓下的賠償:如果你們還承認是你們自己使用不當而造成下水道堵塞,只能由你們賠償了:租戶自己的不當行為造成損失,當然得由租戶自己承擔了。

除非你們能找到證據證明下水道設計不合理、材料不符合規定,無法使用而造成損失,這是房子本身的設施不符合使用目的,你們可以讓房東賠償。


菲姐房產


我是和房子打交道的,也會碰到房子漏水的事。這種事首先要找查出漏水的原因,根據查出來的原因還得考慮上你入住時間長短,來劃分是業主負責還是自己負責處理。

如果你剛住沒多久發現漏水,無論你住的是新房還是老舊房子,這種問題只要不是人為'破壞,就是房子防水沒做好或者鋪設地板下的水管老化破損,這種情況道理上講,都應該是業主負責維修。如果是你對房屋結構改造,造成的漏水,你就應該自己出錢維修。

如果你入住半年以上,甚至更久,在使用中漏水了,這就得參考你和房東籤的租賃合同上對這方面的規定,和房東協商處理。

查漏水一般要鑿開地板或者注膠。現在人工貴,維修起來不是幾十塊搞定的,碰到好說話的業主,可能會給你分擔些費用,不好溝通的業主,估計你就得自掏腰包修好,或者直接退房走人罷了。

我遇到過因房子漏水問題,有的業主全權負責處理,有的業主就會說一堆理由推卸責任,有的協商分攤。看業主態度吧


方圓有福


1.如果不是人為的損壞,承租方沒有責任。應該由業主自己承擔。如果業主可以證明漏水是由建築方或是裝修公司所造成的,可以向責任方追償。 如果是水龍頭沒關緊,或者出現故障導致漏水,租客賠,先看租房合同有沒有約定,2.如果沒有約定,一般是自然老化,房東責任,人為的使用人責任!賠償一般是大家商量著來。


平平淡淡從從容容8


個人認為判斷責任的劃分需要弄清楚以下幾點:1、租戶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是否有單獨約定。2、確認漏水的原因具體在哪,是第三方(除房東和租戶外)造成的責任還是租戶使用不當造成的責任。若為第三方責任,需追究其責任,或為賠償或為直接承擔修復責任。若為租戶使用不當造成的原因,其責任也在租戶身上。若為房屋自然折舊引起漏水或是質量問題,其責任主體在房東,租戶可協助房東向物業公司或對應施工單位進行漏水問題的上報、維修、驗收及反饋。

所以本人建議,作為租戶在承租房屋時務必做好房屋的檢查工作(即入住及退租後的驗收),明確責任主體,必要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體現,以免日後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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