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在自己名下,口頭上已送給親姐,當時交款時由姐全付,現遇拆遷,想要點補償行嗎?

手機用戶9523853689


個人覺得,還是不要開口為好,當初你把機會給你姐是你的情分,但是畢竟這錢還是你姐出的,看來你們姐弟感情還不錯,不要為一點錢傷了親情為好!當然如果你姐說要給你點補償,那你就接著,如果你姐不提,最好你也別提!當然,這個要看你的經濟情況,假如你現在經濟狀況非常拮据,你姐經濟條件又非常優越,那你跟你姐最好私底下商量一下,但是記住別讓你姐夫知道,畢竟你跟你姐是有血緣關係的人,姐弟兩說什麼都沒事,姐夫就不同了!你有這想法最好也別跟你媳婦說,你姐夫和你媳婦參與進來這事就複雜了!如果你經濟狀況還可以,那就別提了!以後你們姐弟倆誰有什麼緊急事還得要彼此依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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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房子賣給親姐了,而且款已付清給你。現在遇拆遷了,變成安置房就升值了。如你還認親姐就別再要叫姐拿錢給你了,買賣本來就是賭博。我本人的安置房賣給一個不相識的人,還有幾萬尾款沒付。現在房價翻倍漲,他很擔心過戶時我問他再要費用。我告訴他:放心,我這人是要講信用了,信譽比命重要,更比錢重要。信譽都沒有了我還有臉活著?沒臉!


蘭姐63789


補償多少呢??三萬?五萬?十萬?

你開口了,姐弟感情就只值這麼多錢了

如果姐姐主動補償給你就另說了

如果說你經濟有困難了,可以開口和姐姐說

她給你錢或者借你錢就是你們姐弟的事了

我是姐姐,很多時候我都護著我妹妹的

如果有天我遇到這樣的事,她要求我補償她

我會給

只要她開了口

但是我會很難過

我甚至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對我妹妹好

相反如果我知道妹妹需要錢

不用她開口

也不用我有什麼拆遷款

只要我幫得了我馬上幫

世界那麼大,我的親人就只有那麼幾個

我爸媽,我奶奶,我妹,我老公,我兒子

我不對他們好我對誰好


哎喲喂252525


這個親口,估計不是你親口說的。只是你父母親口說的吧。如果這樣,如果你不是特別窮的話,你可千萬別向你姐姐要補償。人這一輩子太長,萬一以後出意外,誰都會拋棄你,但是你的一奶同胞的姐姐是絕對不會放棄你的。我就只有個親弟弟,如果他以後有意外,我就是負債累累都不會放棄他的。只是現在你還沒有經歷過絕境,當你經歷絕境之時,就能體會到血親的重要性了。有時候,夫妻都會大難臨頭各自飛,但是同胞之情,就算你走到天涯海角都斷不了的,心理始終都是牽掛。這個只有在你落難時才會體現出來,所以你可千萬別傻不拉嘰地只看眼前利益,愚蠢地把你自己的最後一條保命的退路都親手毀掉了。因為總有一天你父母會早你一步離開這個世界,到時候你身邊真算得上親人的就只剩你姐姐了,可別說你老婆和孩子,或者丈夫和孩子。 配偶始終沒有血親關係,就算你孩子想幫助你,他的能力也太弱小了。


蒙面女俠紫蝶


安置房在你名下,口頭送給了姐,當時交款時由姐全款付。現拆遷,想要點補償。我覺得不大適當。

我個人猜測,既然是安置房,當時政府給你家拆遷安置時,一定是給了你拆遷安置費用於購買該安置房的。或許是你看不上該安置房的格局,所以把買房的名額私下給了你姐,由你姐另外掏了全款買下該房,而你則將安置費買了他處房產也說不準的。

這其實可以理解為你已變相將你名下的安置房賣給了你姐。只不過因為國家政策限制不可產權過戶,所以還在你名下。

你和你姐本屬同胞姐弟,你姐當初出於親情信賴,才與你只定了口頭之約,就掏出了自己的全款買了你名下的安置房。在雙方的心目中此安置房其實已經是換了主人的。

而今該安置房拆遷了,拆遷費比以往大有提升了,你也心動了,想來找點補償。現如今因為小產權房私下買賣造成的糾紛也是風聞不斷,不過很多都是陌生人之間的交量。今天,你作為你姐的親弟弟,為了金錢💰,似乎也準備置親情於不顧了。其實無論在道義上還是在情義上,你這樣做都是不妥的。

首先,當初你姐安置房讓給你姐時,你在經濟上想必並沒有吃啥虧。是你姐另外掏錢付的款。安置費想必你也沒閒著,可能加了錢買了更高檔的房,幾年下來也升值不少。那你為什麼還要盯著你姐這間安身立命的房呢?

其次,即使拆遷了,升值了,但新的安置房價同樣也在水漲船高,你姐不還是要花更多的錢去買新的安置房嗎。把錢補償給你了,她買新房會不會吃緊呢。

第三,真的開口從你姐那要了補償,會不會傷了姐姐的心,影響到祖弟親情,你有沒有做好斷絕關係的準備,掂量一下補償的錢與親情相比價值幾許。

綜上幾點,我認為你最好還是打消念想。如果此安置房真的價值不菲,你姐出於良心或許會自動給你提出一些補償,那就正好是皆大歡喜了。


風中那片雲


弟贈與親姐的“安置房指標”是口頭協議,房款由你姐全款支付完成後,這就代表贈與行為已進行完成。

房屋未過戶,拆遷部門簽署的補償協議還是弟弟,弟弟有補償款的主動權。我也知道安置房的繳納全款和商品房的全款差別並不少。安置房的指標取得,姐姐從你的身上取得利益+拆遷升值。前半部弟弟事先知道,後半部分始料不及,所以你們的焦點並不在後期補償升值,而在前期的贈與,只不過由於房屋未過戶前後發生關聯。你對安置房贈的反悔與撤銷,在《合同法》192條有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姐姐在“安置房指標”上未有違反行為,問題在贈與是口頭協議,並且未辦理房產證過戶,不算完全具備法律效力。

在此我們既要講法律效力,也要講親情,也要考慮實際情況。雖然你沒有說明,你的安置房取得是否來自父母輩的自有房,姐姐從你名下接受贈與,也可能是對父輩重男輕女分配不公平一種彌補吧。對不起,我這話只是猜測,如不是也請原諒。


泰山木32140178


我只想說,但凡這事兒姐弟交換,做姐姐的一定不會來這兒問這種蠢問題,往大了說這叫契約精神,往小了說,張這嘴不如去要飯,真的


佰城佰味直供生鮮


你一看就是個不地道的人,只是用了你的安置房名額,實際是姐姐付的錢,並且你也說了送給姐姐,其實只是送了名額而已,搞得好像你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如果不願意用你的名額買安置房當初就可以直接拒絕姐姐,現在看到要拆遷了,眼紅了,想要好處,其實如果你姐姐是個明事理懂感恩🉐人,不用你提,她會給你一定的費用的,如果姐姐不給,在你有困難時也不願意幫助你,那就當這是你最後一次幫姐姐了!關係處到這個程度就為止了!


西安統媽


只能說你不夠細心,這些要黑紙白字


手機用戶52145597068


你真可憐。替你可悲。幫你想個主意吧“把付的房款還給你親姐姐,然後補償款全拿了,以後斷絕關係吧”(諷刺不諷刺?為了丁點錢,親情蕩然無存,最起碼從你現在的這個想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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