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囚犯回家過年,結果如何呢?

丿ZouJunWei丶


貞觀六年(公元633年)的小年頭一天(臘月二十二)是個星期六,禮拜天還“上班”的唐太宗下令釋放390個死囚回家過年,等來年中秋節後再秋後問斬。貞觀七年(公元633年)秋,390名死刑犯從大唐各地齊聚天牢準備伏法。皇帝下令——你們自由了,回家慶賀吧。

對於這事兒,歷來都有不同的看法。唐朝白居易做《七德舞》表示:吾皇聖明——“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宋朝《新唐書》的作者歐陽修寫《縱囚論》表示:請繼續你的表演,靜靜的看著你裝——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幹譽。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在《讀通鑑論·卷二十》書中表示:歐陽修說得對,看似大招,實則套路——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爭誇者,必其詐也。

那唐太宗為什麼會來這出呢?

起初福垊認為是十八天前(臘月初四)意見王魏徵批評唐太宗納諫之心沒初繼位時好了。唐太宗通過殺兄誅弟滅侄子奪弟妹逼父親而取得帝位,為了做個好皇帝——洗刷自己的惡名。他讓人提意見,他甚至因為痛恨蝗災當著臣民的面生吃過螞蚱。你可以說他是秀,也可以說是他的追求,還可以說是他的補救。為此,在後宮與嬪妃銷魂而被太監高呼保重龍體,吃喝玩樂稍不注意,就被大臣尤其是魏徵都說保持形象。沒有自由,沒有快樂。打個獵吧,隨便一個大臣都會說,請注意形象,您可是華夷之父啊。玩個bird吧,魏徵說清注意形象。

莫非唐太宗又是為了塑造明君形象嗎?說是也是,說不是也不是。在這個時間點作出這樣的事,固然跟魏徵在臘八前四天的批評有關。但更跟他對一件事的補救有關。唐太宗怒殺兩位官員有關。

盧祖尚之死

628年,唐太宗令瀛州刺史盧祖尚調任為交州(越南北部)都督。在朝堂上,盧祖尚給足唐太宗面子,答應的很乾脆。一回家,他堅決不去越南上班。唐太宗讓杜如晦勸他,不聽。親自勸他,好說呆說,就是不聽。死也不去的結果就是你去死吧!

張蘊古之死

河北有個李好德的人,大概喝多耍起酒瘋了。公然在大街上說了很多大逆不道的畫,這還了得,立馬被抓,準備處死。大理丞張蘊古向李世民上奏說:他有蛇精病。唐朝規定:未滿十歲,超過八十,以及蛇精病者減輕或免除處罰。小孩是童年無忌,老年是老年痴呆,有病的瘋言瘋語。

李好德還沒被釋放,御史權萬紀就向李世民告狀了。他說:李好德腦子沒問題,有問題的是張蘊古。張蘊古跟李好德是老鄉,李好德的哥是他們家鄉的父母官。臣調查到張蘊古還去監牢裡向李好德道喜(報信),兩人還下了會象棋呢!唐太宗勃然大怒,張蘊古等身首異處。

兩人被殺後出現的兩種結果

第一、唐太宗後悔了,立即補救。補救前還對大臣發了一通牢騷:袞袞諸公,人命關天,為何見死不救。我意氣用事,你們怎麼不拉(勸)我啊!福垊倒認為大臣們之所以沒有勸諫是看到唐太宗很生氣,不想引火燒身。而平時大家勸諫都是唐太宗沒生氣的時候,這事魏徵也沒勸諫,可見魏徵這個意見王也是很會把握火候的。唐太宗的補救就是先後實行死刑復奏制度,是今天死刑複核的前身。唐太宗甚至規定到執行死刑,要復奏五次。五次後執行死刑時,朝廷不賞歌舞,不吃肉食,以示對生命的敬畏。

第二、死刑犯增多了。根據史料記載627年死刑犯是29個人,到630年還是29個人。而張蘊古被殺後,一年的時間死囚數量竟然達到了390人。因為大家都不想落了個張蘊古的下場嘛!於是唐太宗跟死囚們玩了這個雙簧。

成功的雙簧,失敗的結果,最終的改變

福垊認為釋放死刑犯的君子協定實際上就是一個讓官員減少死刑犯的信號。死刑犯之所以不跑,原因有二:

唐朝嚴密的制度,死刑犯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再說這種恩德,人總得講良心講信譽吧。

唐太宗赦免的保證。在釋放死囚回家前夕,唐太宗應該告訴了他們回來才能全部赦免的條件。

然而這個雙簧很成功,讓人感到大唐的死囚有契約精神,解決也非常完美。然而唐太宗做此事不只是為了要一個好名聲,而是要改變官員量刑過重的現狀。非常遺憾的事,這個現狀並沒有改變。

最終的改變。唐太宗見死刑復奏還有雙簧一直沒能改變官員量刑過重的現狀。他的信號沒人理會,看來只能親自面對了。不就是認個錯嘛!有什麼比民眾的幸福更重要呢?他就在貞觀十一年(637年)問當時的大理寺卿劉德威:這些年來,量刑過重案犯增多,到底怨誰?劉德威毫不客氣地說:”都怪你,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還記得當年張蘊古嗎?只有遵照刑法不遵照您的看法,才能改變現狀。“唐太宗一臉通紅,大呼:“高見,高見。”於是唐太宗下令,依法斷案,量刑過重、案犯過多的情況才得以改變。


福垊


李世民釋放390名被判處死刑的囚徒,讓他們回家探親,並約定來年秋天再回來受刑,而這390名死刑犯竟然毫無一人爽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回來受刑。而李世民見這些囚徒果然如約而至,便把他們都赦免了。


可以肯定的是,這件事情是真實發生的,並不是史官們為了替李世民粉飾而故意捏造的子虛烏有事件。宋代的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這樣記載: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 上皆赦之。

如果大家對於《資治通鑑》的記載有懷疑的話,那麼唐代的白居易也在其《七德舞》一詩中有過這麼兩句話: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因此,太宗縱囚一事,應屬千真萬確。

但是在這件事情的背後,是否真的如史書上所載,囚徒們都是心甘情願的主動回來,恐怕也未必,背後怕是另有隱情。

實際上,宋代的大文豪歐陽修在其《縱囚論》中就對此事提出過質疑,認為這是李世民沽名釣譽而做出的行為(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

歐陽修認為,即便是君子,想要做到視死如歸,也絕非易事,更何況是那些死刑犯。歷朝歷代,能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大部分情況下是那些罪大惡極之人,是小人裡面的小人,想要這些人做到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情,何其困難。(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只能說,縱囚一事,有貓膩。

唐太宗李世民,在歷朝歷代的帝王中,確實還算得上是一個比較寬容的君主,對於臣子很少有大開殺戒的事情發生。但是別忘了,李世民一生征戰沙場,又踏著自己兄弟的鮮血登上了九五至尊的寶座,李世民可沒有想象中那麼仁慈。

近400名死刑犯,李世民說房就放,那是因為李世民有絕對的把握知道這些死刑犯會乖乖的回來。也許,李世民在事先就已經和這些囚徒已經約定好:如果他們能按時回來,那麼回來之後就赦免他們;如果他們不能按時回來,那麼等待他們必然是滅頂之災。

說到底,死刑犯也是爹生娘養的,也有家人,他們能跑,但是他們的家人又能跑到哪裡去?恐怕從那些死刑犯離開牢籠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包括其家人就已經處於帝國最嚴密的監視下了。

與其做毫無意義的掙扎,還不如賭一波,賭他們回去之後沽名釣譽的李世民會真的赦免他們,這樣以後還可以清清白白做人,不用生活在陰影之下。事實的結果也確實如他們所料想的一樣,李世民為了博取名聲,真的赦免了他們。

毫無疑問,這是囚犯與李世民之間相互配合演的一場好戲,結果也是皆大歡喜:死囚重獲自由,李世民也博取了好名聲。

李世民為什麼要這麼做?恐怕還是脫離不了當年的玄武門之變。


玄武門之變,李世民不僅殺了自己的大哥和三弟,而且對於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兒子們也沒有放過,這件事情也成為了李世民人生中揮之不去的一個汙點。而偏偏,李世民是一個容不得自己有汙點的人,這就是為什麼李世民要去看褚遂良記錄的起居注,為什麼要去幹涉史官。

而這次縱囚事件,也可以看成是李世民為了宣揚自己形象而自導自演的一出大戲。


小鎮月明


“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是白居易在《新樂府》裡歌頌唐太宗李世民的詩句。眾所周知,李世民即皇帝位後,開創了中國歷史上極負盛名的貞觀之治。彼時,清明政治,經濟復甦,文化繁榮,官吏各司其職,百姓安居樂業,真正做到了夜不閉戶,道不拾遺。據統計,貞觀四年(630年),全國判處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貞觀六年(632年),死刑犯才增至三百九十人,而白居易的詩裡所說的,正是李世民和這三百九十個死囚的事蹟。

貞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唐太宗李世民到監獄親自過問囚犯(古稱錄囚),看到了已判死刑的這三百九十二人,“閔之”,就和他們約定好,現在我放你們回家,明年秋天,你們自己回來領死。第二年到了約定的時間,“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全都按時回來了,“無一人亡匿者”,為了表彰囚犯的誠信,李世民把他們的罪名都赦免了。據後代史學家分析,此事正是體現李世民執政的民本位思想。當時,戰亂初平,舉國上下,到處是田園荒蕪,百姓流離的景象,而唐太宗親自參加了反隋戰爭,從中認識到了勞苦大眾力量的偉大,在吸取隋朝滅亡的前提下,李世民從一登基,就非常重視老百姓的生活,為政強調以民為本,政令也多是愛惜民力,並下令輕徭薄賦,讓百姓能安心生產,耕作有時,衣食有餘。正是這種與民休養生息的為政方針,使大唐迅速從戰亂的蒼夷中恢復過來,並締造了後來舉世暏目的貞觀之治。

同時,唐太宗李世民以民為本,對人命的重視,還體現在他設立的死刑覆奏制度。李世民認為,死刑是至關重大的,所以規定門下省監督各級官員,凡有判了死刑的犯人,二天之內要五次複議,稱“五覆奏”,下到各州的也要“三覆奏”,以達到“蓋欲思之詳熟”,“盡無冤”的目的;而行刑當天,當吃齋、禁樂以保持清醒的思維;如有依法當處死但其情形可以憐憫的犯人,記下情況上報朝廷決策。同時,對於執行死刑的日期,李世民也有明確規定:陰雨天、下雪天不能殺,冬天春天夏天不能殺,只有在秋後才能對犯人執行死刑,這也是後來“秋後問斬”的來歷。當時因為這套死刑執行制度而免於死罪的人很多。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當時歷朝歷代君王不以庶民利益為重,重刑罰,輕教化的風氣下,李世民能敏銳的覺查以民為本的重要性,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但是,北宋歐陽修對李世民的做法卻不怎麼認可,他在《縱囚論》裡寫道:“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意思是這不過是太宗和罪囚們事先約定的一場政治秀,太宗藉此以成賢君之名,罪囚們也得不死之惠。簡而言之,李世民乃沾名沽譽之輩,有這種看法的還有清代大儒王夫之。

沾名沽譽也好,心懷百姓也罷,我們只須看到有唐一朝,在太宗李世民的帶領下,勵精圖治,用人唯賢,從諫如流,輕刑訂律,最終締造了百姓安居樂業,國家經濟發達,各民族關係密切,萬國來朝的貞觀之治。其它功過,就任憑大家去說吧。


風中談歷史


一、白居易的詩歌《七德舞》

早在唐朝武德年間,高祖李淵時期,軍中就有《秦王破陣樂》這種歌舞,內容為秦王李世民的各種英勇善戰的事蹟。目的是鼓舞士氣,提高軍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起到勵志作用。輔助作用是休閒,休整。

貞觀七年,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制定大型歌舞——《破陣樂舞圖》。後來又經過魏徵﹑虞世南等修改歌詞,多次商榷,最後更名為《七德舞》。"七德"語出《左傳.宣公十二年》,指的是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這七件事。



唐憲宗元和年間,大詩人白居易在看過《七德舞》後非常感動,詩興大發,揮毫潑墨書寫了這首唐詩中的精品之作——《七德舞》。

此詩歌聲律優美,且穿插了一些安邦治國的膾炙人口的,值得傳頌的小故事。

白居易《七德舞》原詩名為《七德舞-美撥亂,陳王業也》,全詩如下:

【七德舞-美撥亂,陳王業也】 白居易七德舞,七德歌,傳自武德至元和。元和小臣白居易,觀舞聽歌知樂意,樂終稽首陳其事。太宗十八舉義兵,白旄黃鉞定兩。擒充戮竇四海清,二十有四功業成。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亡卒遺骸散帛收,飢人賣子分金贖。魏徵夢見子夜泣,張謹哀聞辰日哭。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剪須燒藥賜功臣,李勣嗚咽思殺身。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則知不獨善戰善乘時,以心感人人心歸。爾來一百九十載,天下至今歌舞之。歌七德,舞七德,聖人有作垂無極。豈徒耀神武,豈徒誇聖文。太宗意在陳王業,王業艱難示子孫。



其大意是:

太宗生擒王世充,殺死竇建德。他安葬陣亡將士遺骸,重金贖回因飢貧被變賣的老百姓子女,親自為良臣魏徵及張公謹治喪,放大量的宮女出宮讓她們自由婚配。讓死刑犯歸家,數月後盡數歸來無一私逃,得特赦。太宗剪鬍鬚為大將李勣作藥,太宗吮血治大將軍李思摩箭傷。太宗使人心迴歸,歌七德,舞七德。

白居易《七德舞》詩中這兩句話:“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流傳很廣。

二、貞觀之治

唐太宗是中國唐朝歷史上,乃至中國歷史上的一代英明的君主。他在位期間,其政績一直為後世所傳頌。

北宋司馬光和歐陽修都對他高度評價:

司馬光的評價為:"太宗文武之才,高出前古。蓋三代以還,中國之盛未之有也。"而歐陽修的評價為:"盛哉,太宗之烈也!其除隋之亂,比跡湯、武;致治之美,庶幾成、康。自古功德兼隆,由漢以來未之有也。"

"貞觀"為唐太宗李世民的年號,出自《易·繫辭下》:"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意思就是以正道示人。

因唐太宗時年號為"貞觀"(627年-649年) ,期間出現了政治清明,經濟復甦,文化繁榮的昌盛局面,故史稱"貞觀之治"。



1、知人善任,用人唯才

唐太宗實行以功臣代世胄,科舉代門第,廣開平民高仕的機會,清除舊社會的觀念和惡習。開創了讓能者上,知人善任,用人唯才,不問出身的好局面。

李世民手下人才濟濟,如人稱"房謀杜斷"房玄齡,杜如晦,還有長孫無忌、楊師道、褚遂良,李績、李靖,等,皆為忠直廉潔之士。同時,李世民還重用建成舊部和一些降將,如魏徵、王珪,尉遲恭、秦瓊等。

太宗求賢若渴,嚴格遵循德才兼備的原則來選拔人才,曾先後5次頒佈求賢詔令,並增加科舉考試的科目,擴大應試的範圍和人數,當時真是"人才濟濟,文武兼備"。



2、虛懷若谷,從諫如流

唐太宗重用人才,虛懷納諫,從諫如流,營造出政治清明的氛圍。太宗把諫官的權力擴大,又鼓勵臣下直諫。朝中除以魏徵以外,又如王珪、馬周、孫伏伽、褚遂良皆以極諫知名。

太宗注意納諫,諫官不少於35人,尤其就被他稱為自己的一面鏡子的魏徵更是在這方面表現特別出色。



3、注重法治,主張量刑謹慎

唐太宗曾說:"國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為準。"

唐太宗重視立法,而且以身作則,帶頭守法,是法律的忠誠的踐行者和維護者。

在貞觀時期執法時鐵面無私,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量刑慎之又慎。

唐太宗曾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法務必寬大簡約。"

由於太宗的苦心經營,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據史書記載,貞觀三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幾乎達到了集權社會法制的最高標準--"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罰。



太宗知人善用,廣開言路,虛心納諫,休養生息,文教復興,完善科舉制度等政策,使得社會出現了安定的局面。並大力平定外患,穩固邊疆,使唐朝在當時與西方國家相比,無論在政治、經濟,還是文化上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三代以後,治功莫盛於唐,而唐三百年間,莫若貞觀之盛"(明憲宗語)。

三、赦三千宮女還家

唐太宗說:“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今將出之,任求伉儷”[愍(man)本義指令人憂患;痛心的事情]。

於是令左丞戴胄等,於掖庭宮西門,揀出數千人,盡放歸,即“怨女三千放出宮”。

這可以說是一大快事,當時很多宮女會一輩子在宮中服務,難得回家一次,更別說被放出宮了。在這方面,或許太宗與長孫皇后享受夫妻伉儷情深,會由己推人,才做出了這一英明決定。



此事肯定是深得民心的,特別是對那些年老的宮女來說,再不回家,可能一輩子都回不了了家,也會耽誤自己的終身大事。

這些宮女回家會在社會上形成良好的影響,老百姓會初一十五燒香拜佛為唐太宗祈福呢!

而且宮女們回家併成家後,會為社會添丁,給社會注入新鮮的血液和生命力。真是值得拍手叫好!

四、放四百死囚回家探親

“怨女三千放出宮”得到大家的高度評價之後,那“死囚四百來歸獄”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新唐書.刑法志》“六年,親錄囚徒, 閔死罪者三百九十人, 縱之還家, 期以明年秋即刑; 及期, 囚皆詣朝堂,無後者,太宗嘉其誠信,悉原之。”



《新唐書》記載,貞觀六年,死刑犯增至三百九十人。太宗開始找原因,不是量刑過重呢?裡面有沒有冤情呢?於是,他開始走進監獄,拿起案宗,親自理獄,開始瞭解實情。

這一年的歲末,唐太宗最後對四百名該處死刑的犯人起了惻隱之心,與他們交流,並簽訂君子協定,先特赦他們,放他們回鄉歸家過年,辦理後事。如果此段時間不再有新的犯罪記錄,會有好處。如果反之,那另當別論,並要求他們於第二年秋天迴歸,再來執行死刑。次年秋,四百囚犯盡數歸來,無一私逃。

或許是由於當時人民安居樂業,不公平的現象少之又少,因此犯罪的概率也就少之又少。他們盡數歸來以後,均得到特赦。



太宗此舉,我覺得有如下原因:

一是太宗為己正名,他弒殺兄弟,逼退老爹,內心深處肯定也覺得自己的這個皇位的獲得怎麼也有些名不正言不順。那麼如果來個名正言順的大赦天下死刑犯,那麼影響肯定很大,效果肯定很好。而且還通過挽救人的形式進行,效果就更絕佳了。二是唐太宗確實有憐憫之心,為天下眾生考慮,人活一世不容易,儘量少地留下冤情。三是太宗大氣魄,心裡有數,自己的賭注肯定能贏。他相信人在將死之際,如果給他生的機會,他肯定會積極向上,感激涕零。為了生的機會,這些死囚焉有不歸之理?

宋代的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這樣記載:(貞觀六年)辛未,帝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 …… (貞觀七年)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 上皆赦之。



多方證實,此事肯定不假,不過新舊唐書記錄不一,有說290人,有說390人,其實人數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事確確實實地發生過,存在過。

貞觀十一年(637年),太宗曾問當時的大理寺卿劉德威:“這些年來,量刑過重,案犯增多,到底怨誰?”

劉德威直諫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還記得當年張蘊古嗎?只有遵照刑法不遵照君王的看法,才能改變現狀。“

唐太宗大呼:“高見,高見。”

唐太宗下令依法斷案,後來量刑過重、案犯過多的情況才得以改變。

“死囚四百來歸獄”這樣事件是政治秀嗎?歷史自有公論。但無疑它的影響力非常大,李世民仁德愛民的形象慢慢的開始深入人心。



而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大文豪歐陽修在其《縱囚論》中就對此事提出過質疑,“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認為這是李世民沽名釣譽而做出的行為。

有人也覺得李世民曾經去查閱褚遂良記錄的起居注,去幹涉史官的做法就是例證。但誰不注重自己的清名呢?眾說紛紜,還是任憑後人評說吧!


歷史漫談君


李世民既然敢放390名死囚回家,必定是有嚴密的防範措施的。作為一個皇帝,怎麼可能不留後手呢?比如東廠、西廠、錦衣衛、千牛衛等都是皇帝身邊的暗探好手。雖然當時的李世民還沒有這些機構,但肯定有其他類似的機構幫他暗中觀察那些被特赦回家探親的罪囚。如若他們有二心,不願意回來或者有逃跑跡象,說不定就要被身邊的暗探們將雙腿打折然後拖到朝堂之上。朝廷的這些招數死囚們都懂,誰還敢造次?此其一。

其二,唐朝遊俠多。李白曾寫的“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就是對遊俠們的最大讚賞。遊俠兒都是重情重義的人,為報答恩人的情誼去殺人滅口甚至是自殺都不在話下。當時唐朝對於這種風氣是明令禁止的,因此被判處死刑的多是這些遊俠。作為已經被判處死刑的遊俠來說,他們大多都是罪大惡極之人,但也都是通常意義上的重情重義之人。既然是皇帝特赦,將自己放了出來,而且是以情意相保證,那麼同樣遊俠也一定要給皇帝一個面子。

其三,唐朝的律法中,有株連九族刑法,一個人犯罪有可能連累整個族人。而且封建社會是人治社會,苛罪量刑是由衙門主審官說了算,如若主審給判個株連九族罪,那一族人都會遭殃。所以,死囚回家後,族人都會嚴密看管,不會給他們留有逃跑的餘地。

其四,李世民得國不正,一直都在為自己曾經所做的為儒家道學所不容的行為贖罪。不論是開國沒多久的蝗蟲災害,還是長期被儒家制高點的抨擊,都讓李世民無法承受士族帶給他的輿論壓力。所以,李世民必定會赦免一部分死罪以彰顯自己的仁政,達到收買人心的目的。對於這一點,死囚們心知肚明,來年秋天回去必定無事。

基於以上四點,被李世民特赦的死囚應當都按期回去了的。歷史記載那400(實際是390人)死囚都如數回去了,並且都被免於死刑。


寶慶山人有話


400死囚被李世民假釋回家過年屬實,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們居然在次年全部自動返回受死,李世民一高興,全部赦免了他們的死罪,而李世民卻被後來的歐陽修和王夫之臭罵了一頓!

我們先來看看事情的經過原委。

據《資治通鑑》記載:“(唐貞觀六年十二月)辛未,帝(唐太宗李世民)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

大體是說,公元632年12月22日(農曆),唐太宗為體現親民作風,親自過錄囚犯,看到一批按律處死的犯人,想到馬上就要過年,別人家庭團圓,他們卻身陷囹圄,靜待等死,頓時起了憐憫之心,於是大發慈悲,決定放他們回家與親人團圓,約定明年秋季返回就死。

這件事已足夠讓人驚詫,但李世民接下來乾的事更是驚世駭俗,他下令全國所有死刑犯都要享受這個待遇,等明年秋後問斬前,再讓他們返回京城受死!

類似的“君子協定”在古代並不罕見,但一般是流行在上層社會(君子士大夫階層)裡,堂堂一國之君居然和一幫死刑犯搞“君子協定“,這絕對是空前絕後,毫不靠譜啊!萬一這些人藉此機會逃之夭夭,甚至繼續作案犯罪,那豈不是大唐律法的恥辱和災難?

雖然很多官員們對此頗有微詞,但皇恩浩蕩,誰也不敢給李世民找不痛快,於是有關部門把390名死囚犯全部假釋回家,然後靜靜等待奇蹟發生的那一刻。

然而,奇蹟真的發生了。

《資治通鑑》:“(貞觀七年)九月……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這意思是說,去年那些被假釋回家的390名死刑犯,在無人監督和催逼的情況下,全都如期趕回京城,聽候發落,無一人藉機逃亡!

此時此刻,恐怕李世民本人也萬萬沒有想到。他震撼了,激動了,感動了,他感念於死刑犯們大義未泯,知恩圖報的精神,乾脆御筆一揮,宣佈390名犯人全部赦免,徹底釋放!你們知恩圖報,沒讓朕丟面子,朕也還你們一條性命!這將是一個名垂千古的佳話!

此事在歷史上一直被認為是法治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案例,認為法治約束和道德教化完全可以並行不悖,比如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就曾為此賦詩:“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直至近現代,有些監獄出於人性化考慮讓犯人回家過年,也是作為正面典型宣傳的。

但歐陽修和王夫之兩位大V認為李世民是拿律法作秀,搞面子工程,純屬沽名釣譽,歐陽修還專門寫了一篇洋洋灑灑的《縱囚論》,把李世民狠批了一頓。

歐陽修批判李世民的核心思想在於,死刑犯就是死刑犯,小人就是小人,你不能跟小人搞君子協定,否則就算這些小人遵守了約定,也改變不了他們的小人本性,你也是沽名釣譽!

歐陽修並不孤單,他的觀點得到明代大思想家王夫之的認同,王夫之還補充說“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爭誇者,必其詐也”,既然大家都誇獎你李世民,那就說明你這件事其中有詐!

其實歷代都不缺乏皇帝特赦囚犯的案例,幾乎都是被讚美鼓吹的 ,李世民的做法確有給自己邀買名聲的嫌疑,但自古以來哪個皇帝不是此中高手?李世民不過是用了一招世所罕見的特殊手段而已,這種手段只是特例,不可推而廣之,就連李世民也沒有讓它常態化。

道德和法制從來都不會涇渭分明,從來都是彼此影響,互相補充,歐陽修和王夫之對這件事的理解和批判,大多數還是出自書生意氣——你們都說李世民的好,我偏偏來一個反其道而行之——從這個角度看,他倆的觀點與標新立異、沽名釣譽的李世民又有什麼兩樣呢?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狄飛驚


事情是說在唐貞觀六年年末(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審查複核案件。當唐太宗李世民看到30多個死囚時,覺得很是可憐,就下了一道聖旨:“把這些死囚一律放回家,與家人團聚,一年之後的秋天來京城執行死刑。”

接著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國的死囚都放回去,來年都到京城,一起問斬。於是乎,全國390個死囚都回了家。唐太宗李世民他在位期間,朝廷每處決一名重囚犯,他都要求“三覆五奏”,並把死刑的終審權收歸中央,以免出現冤假錯案。他還一再告誡大臣們說:“死者不可復生,用法務在寬簡。”

不過當時皇帝的這一做法還是引起了一片譁然。因為夠得著判死刑的,除了一些真的被冤枉的,肯定都是罪大惡極之人。這些死囚可都會有一些殺人越貨、強盜無恥之徒。一旦放縱他們,豈不天下大亂。

而更為關鍵的是,這個命令沒有保障措施,也就是說沒有警察跟著,全靠自覺。如果讓一個人去相信死刑犯的保證,我估計他自己心裡也犯怵,但是唐太宗還是這樣做了,放這些人回去。

後來的結果是“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也就是說被放回去的全國390個死囚,在沒有人帶領,也沒有人監督的情況下,都自己按時從全國各地返回長安,沒有一個逃跑或隱藏的,最後太宗將這些死囚們全都赦免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太宗貞觀十三年(貞觀元年是指唐太宗執政的第一年,即公元627年),全國戶數恢復至304萬,人口達1235萬人。差不多一千萬人中,只有390人被判死刑,可見當時真的可能有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景象。

在貞觀時期,可以說是基本上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官員執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又反覆思考,慎之又慎。唐太宗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法務必寬大簡約。"由於唐太宗的苦心經營,貞觀年間法制情況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據史書記載,貞觀三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

唐帝國的存在,以它包容的態度,創造了我國古代的一個輝煌的時代,那是真正的萬國來朝。許多人可能會疑問,前面放那些人回去還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赦免那些人,那麼如何對那些被害人交代呢。想想可能是唐太宗從大局層面上出發,想要樹立起社會的品德標杆吧。

總的來說,唐朝的貞觀之治是我國古代王朝的一個巔峰。而英國那個時候扒竊或偷食物可以處死刑、超過40先令的盜竊一般都可以判處死刑。曾有人因為盜竊一頂帽子、一塊手絹、甚至一片牛肉而被處死。一直到到1801年,13歲的布朗寧因為偷了一個調羹而被絞死(PS:例子來自天涯社區)。


小王子木有錢


歷史上曾經發生過一件神奇的事。

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翻閱死刑犯名單的時候,突然同情心氾濫,決定讓他們回家過年,那這些犯人後來都怎麼樣了呢?

秋後問斬

公元632年,馬上就要過年了。

為了展現親民愛民,唐太宗決定親自看死刑犯的名單,一想到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他們卻還要在牢房裡,瞬間淚目,決定放這390名犯人回家過年,還跟這些犯人約定,明年秋天再回來審判。

這件事情已經夠震撼的了,但是接下來李世民幹了另一件事。

他下令,以後所有的犯人都可以享受這個待遇,都等到秋後問斬。

雖然跟犯人都有約定,但怎麼會靠譜呢?

萬一有人逃跑,或者回去繼續殺人放火怎麼辦?

就連當時的歐陽修和王夫之,都站出來指責李世民做的不對。

但是奇蹟真的發生了,第二年秋天的時候,這390名犯人,自覺主動的返回京城,聽候發落,沒有一個人逃跑。

李世民看到之後,無比的感動,他心想這麼多人都願意聽我的,沒讓朕丟面子,我得知恩圖報啊,還你們一條性命。於是一道聖旨,把他們全部赦免了。

但是歐陽修跟王夫之,都認為李世民只在乎自己的面子,拿法律不當回事。大文豪歐陽修還專門寫了一篇《縱囚論》,把李世民狠批了一頓。

歐陽修認為,犯人就是犯人,小人就是小人,不能跟小人搞君子協定,就算小人受了約定,也改變不了小人的本性。

小夥伴,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愛問愛答


這件事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唐太宗縱囚事件。

貞觀六年十二月,李世民親錄囚徒,看到許多必死的囚犯後心生憐憫,於是下令允許回家探親,等來年秋天再回來問斬。同時也命令全國各地被判死刑的囚徒,都放回家等第二年秋天再集中京城。

而讓人詫異的是,此次放還回家的390個死囚,在第二年九月份全都如期抵達京城,竟無一人逃亡,於是李世民下令將這些死囚全部赦免。

但此事也引來後來許多人的質疑,比如歐陽修還特意寫了一篇《縱囚論》,文章中明確指出李世民這樣的行為純粹是為了作秀。而近些年來也有很多人對李世民縱囚事件產生質疑,比如有人認為是政治影響,也有人說是行為藝術等等。

那麼,李世民這次行為到底是單純的政治作秀、博取名望,還是另有其目的呢?而被放回去的囚徒的經過又是如何?這裡來分析一下。

  • 其一、前後矛盾的想法

李世民在縱囚這件事上曾和侍臣討論過,他認為赦免罪人,是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赦免有罪之人,難免會殘害守法之人。因此在李世民繼位後,很少有大赦的動作,而歷史上的貞觀年間,全國性大赦確實很少。

因此,為什麼李世民會突然改變主意而大赦死囚,這裡就讓人很值得懷疑。

  • 其二、動機不明

很多人在質疑李世民的縱囚是為了博取名望,當時的歐陽修就是這個觀點,但李世民這個動作是在貞觀六年到七年時發起的,這時候的李世民如日中天,唐朝也正式進入繁華盛世。

對外,唐朝徹底擊敗了突厥,李世民被稱為“天可汗”;內對,唐朝已經做到了東至於海,南及五嶺,外戶不閉,行旅不齎糧,取給於道路焉。

所以,此刻的李世民其實沒有必要為了政治而作秀,在這樣的強大的唐朝環境下,百姓也都知道李世民是個偉大的皇帝,他的人設在民間已經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唐太宗縱囚的目的和意義。

其實李世民的縱囚主要還是因為貞觀年間發生的死刑案件數量問題,因為李世民在查閱了關於被判死刑的人數後發現,大部分人其實都罪不至死。

比如貞觀四年只有29人被判了死刑,但在社會經濟形勢大好的情況下,貞觀六年的時候被判死刑的人數竟然達到了390人。我們知道窮山惡水出刁民,但貞觀年間的百姓不說豐衣足食,起碼的溫飽還是沒問題的,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是不會有人因為吃不飽肚子而做出殺人越貨的事情,而導致被判死刑的。

因此,李世民的目的就是希望通過縱囚的方式,來提醒唐朝的官員們,讓他們知道審判有些太過嚴重了,希望以後要拿捏好分寸。

李世民為什麼要用縱求的方式?

其實這就是李世民的高人之處,如果他直接跟法官們說你們判刑太重,那麼就會引起判官們的集體恐慌而導致自保,然後會引經據典的反駁李世民來證明自己沒有錯。

而如果李世民直接採用大赦的方式有打不到提醒的效果,而通過沒有原因的大赦,不會讓判官們覺得是自己的錯,他們最多認為是李世民的心血來潮。

因此,縱囚才是最好的方式,一方面可以不用直面批評判官;另一方面,有可以有效的提醒判官,讓他們自己去反思自己的判決是否有問題。

縱囚方式的結果。

而事實上也證明了李世民的想法,這被放回去的390人中,確實大部分人都是被重判了。而在這個方式的效果也很明顯,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全國的刑獄案件下降了許多。

作為歷史上英明偉岸的皇帝,李世民的每一個動作都有其道理,與其說他是在政治作秀或行為藝術,不如說他的思考程度與一般人不一樣。在他看來這些被判死刑的人,並非都是亡命之徒,他們都是被誤判的,而被誤判的人也都會回到京城給自己一次洗冤的機會。

當然,也有人質疑會放還回家的這些死囚在途中遭受怎樣的待遇,比如李世民會派兵監視他們,或者囚徒們根本就沒有回過家。

但史書上畢竟沒有詳細記載了死囚們的回家經過,所以這一切都是我的猜測,畢竟帝王的心思不是我們平明百姓能猜得透的。


大國布衣


在這之前先說個唐朝之前的故事。

事情發生在隋朝末年,有個叫王伽的人,當時擔任齊州參軍,有一次要押送70多個犯人前去京城,當時這些犯人全部上枷鎖帶腳釦,走到滎陽的時候,王伽說:“你們犯了國法,現在被抓要送京法辦,這是你們的事,可是現如今你們還要連累小卒押送你們,陪著你們一起受罪,這樣你們不覺得心裡難受嗎?”

(王伽放犯人)

犯人們都說自己也是逼不得已,還連忙道歉。

王伽接著說:“我知道你們在路上也辛苦,不如這樣,我打開你們身上的枷鎖,你們自由離開,但是前提是到了指定日期必須在京城匯合,能不能做到?”

犯人都說肯定能按時到達,王伽說:“如果你們不能按時到達,我當為你們受死。”

沒想到到了集合的那一天,所有犯人一個不少的全都來了,皇帝聽到之後,就召見這些犯人,說你們守信用還在乎別人的安危,證明你們還是有良知的,於是赦免了這些犯人。

故事大致就是這樣,然而唐太宗李世民的做法和這個王伽的做法如出一轍。

也是因為當時獄中有390多名囚犯要在秋後問斬,可是這些人都說在問斬之前要見一見父母妻兒,李世民聽到之後決定讓這些囚犯回家,讓他們在家中安頓好所有事宜,一個月之後全部回來行刑,因為當時正好也快過年了,李世民心想讓他們回去過年,到元宵節後再回京,結果到了這一天,390多名囚犯一個不少,全部回來接受問斬,李世民見這些囚犯講信用,就赦免死罪,但是活罪難逃,決定將死刑改成流放。

李世民的這件事在《資治通鑑》和《新唐書》這些正史裡面都可以查到,但是很多學者依然認為這種事情並不可能,李世民在這一舉措之後,“唐太宗縱囚”這個事情在民間廣為流傳,直到如今依然是老百姓津津樂道的事情。

可實際上這樣的事情只要仔細一想,總覺得像是編寫的故事,說不定唐太宗看過王伽放犯人的故事呢?和現在看到的伊索寓言一樣,提倡正能量,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猜想就認定時候假的。

(李世民劇照)

下面我們看看負責編撰《新唐書》的歐陽修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

按照歐陽修的意思是“唐太宗縱囚”的事情其實水分大的不行。他說:“對於君子,我們可以實施信義,但是對於小人,跟他們將信義就是對牛彈琴,原本那390名囚犯都是窮兇極惡之人,手上沾滿了鮮血,他們能做到視死如歸實在是不太可能,當時抓這些人就已經費了好大力氣。”(當然這是羽評翻譯出的大概意思)

(歐陽修《縱囚論》)

歐陽修還另外假設,說唐太宗李世民就算能感化這些囚犯,但是感化的也太快了,完全不符合邏輯,有沒有可能是唐太宗故意為之,事先和這些囚犯說好,雙方達成默契,也就是說你們回去吧,只要按時回來就免你們不死,那囚犯可高興了,可以回去過年,回來還可以不用死。

當然有人會問,回來還要受刑罰,乾脆不如逃跑算了,要知道他們家中妻兒老小都登記在冊,逃跑也都有被抓回來的可能性,與其這樣倒不如成全了唐太宗的好名聲,還可以成全自己,一舉兩得。

唐太宗這樣為了博得名聲的事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資治通鑑》也還記錄了唐太宗用類似的手段換取民心。

當然是真是假,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確確實實文治武功、胸襟之大、千古少有,開創的“天可汗時代”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對唐朝的發展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擔得起千古一帝的稱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