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軍隊的編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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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從明朝和清朝軍隊分開回答。

明朝軍隊編制

明朝的軍隊建制是衛下轄千戶所,千戶所下轄百戶所,百戶所下轄總旗,總旗下轄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戰單位。在正規軍的394個衛所中,有65個守禦千戶所是獨立建制不受衛的約束,它們一般都分佈通常情況下一衛統轄五個所,兵員5600人;衛的指揮機關叫“指揮使司”,設指揮使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四人,正四品衛鎮撫二人,從五品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職,逐級負責。

一個千戶所下轄十個百戶所,兵員1120人;千戶所設正千戶一人,正五品副千戶二人,從五品所鎮撫(鎮撫是專管軍紀的官員,百戶缺員時可代百戶行使職權)二人,從六品吏目一人,與上文提到的65個獨立的守禦千戶所的官兵配置大體相同。一個百戶所下轄兩個總旗,兵員112人;百戶所設正六品百戶一人,從六品試百戶一人。總旗下轄五個小旗,兵員56人;小旗管轄10名士兵。

明代的軍制,繼承發展了唐、宋、元三朝的兵制特點,建立了衛所制。明代的軍籍是世襲的,衛所兵有定籍,兵農合一,屯守兼備,不但保證了兵源,也滿足了軍隊的供給。明代的衛所極其龐大複雜,分為直屬皇帝的親軍京衛和五軍都督府下轄的衛所。其中又有屯墾衛,駐守衛、戍軍衛和護衛。全國的衛軍人數多達二百餘萬,在明中後期都超過了二百六十萬。

親軍上直二十六衛,分別是:金吾前衛、金吾後衛、羽林左衛、羽林右衛、府軍衛、府軍左衛、府軍右衛、府軍前衛、府軍後衛、虎賁左衛、錦衣衛、旗手衛(以上舊為上十二衛)、金吾右衛、羽林前衛、燕山左衛、 燕山右衛、燕山前衛、騰驤左衛、騰驤右衛、武驤左衛、武驤右衛、武功中衛、武功左衛、武功右衛(此三衛為軍匠,隸屬工部管轄)、永清左衛、永清右衛,已上俱不屬五軍都督府管轄。

清朝軍隊編制

八旗兵和綠營兵

八旗兵以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旗兵為其私有。

太祖努爾哈赤初定旗兵編制,每300人為1牛錄,領兵官稱牛錄額真;5牛錄為1甲喇,領兵官稱甲喇額真;5甲喇為1固山,領兵官稱固山額真;共領7500人,是為1旗。以後牛錄數量增加,旗數未變。太宗時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至此共有24旗。入關以後,清廷雖仍沿用以旗統兵的制度,但八旗兵已成為完全不事生產的軍事和政治組織,分為京營八旗和駐防八旗兩種,直屬於國家而不再歸旗主私有,牛錄、甲喇、固山各領兵官也都依次使用佐領、參領、都統等漢語稱謂。八旗兵和綠營兵

八旗兵以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

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旗兵為其私有。太祖努爾哈赤初定旗兵編制,每300人為1牛錄,領兵官稱牛錄額真;5牛錄為1甲喇,領兵官稱甲喇額真;5甲喇為1固山,領兵官稱固山額真;共領7500人,是為1旗。以後牛錄數量增加,旗數未變。太宗時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至此共有24旗。入關以後,清廷雖仍沿用以旗統兵的制度,但八旗兵已成為完全不事生產的軍事和政治組織,分為京營八旗和駐防八旗兩種,直屬於國家而不再歸旗主私有,牛錄、甲喇、固山各領兵官也都依次使用佐領、參領、都統等漢語稱謂。

京營八旗亦稱禁旅八旗,分為郎衛和兵衛。郎衛是從正黃、正白、鑲黃等所謂上三旗的滿、蒙族人中挑選組成的親軍營,負責侍衛皇帝和宮廷,歸領侍衛內大臣統轄。兵衛負責拱衛京師,主力有驍騎、前鋒、護軍、步軍等營,還有選自各營、裝備精良的士兵組成的健銳營、火器營、虎槍營、神機營等。除驍騎營歸八旗都統直轄外,其餘分置總統和統領統率。

駐防八旗,由鑲白、正紅、正藍、鑲藍、鑲紅等所謂下五旗擔任,分駐全國衝要城鎮,以畿輔、東北、內蒙古為最多,作為鎮懾地方的武力,分由各地將軍、都統、城守尉統率。八旗兵為世兵制,在16歲以上的八旗男性子弟中挑選。“餘丁”和不滿16歲的“幼丁”,可以挑補為養育兵,即預備兵。

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有馬兵(亦稱騎兵)、步兵、守兵之分。馬兵、步兵亦稱戰兵。沿江、海設有水師。綠營兵籍,皆注於冊,由兵部管理。“騎兵拔於步戰兵,步戰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餘丁,無餘丁乃募於民”(《乾隆大清會典》卷六十七)。將官歸兵部選任,“凡直省武職副將以上,列名具疏請補,參將以下,按月升選”(同上書卷六十)。

綠營僅有極少數駐京師,稱巡捕營,隸屬八旗步軍營統領。其餘分屯各省,依所轄地域之大小、遠近、險要和人口的多少確定兵額,列汛分營,“以慎巡守,備徵調”。綠營兵以“鎮”為基本單位,作為全國各大鎮戍區的基礎,設總兵1員,為鎮的主將。在總兵之上設有提督,用以節制一省或數省區域內的各鎮總兵;又有巡撫,其兼提督者有權節制各鎮。

在巡撫提督之上,又設總督,用以節制一省或數省區域內的巡撫、提督和總兵,為該區域的最高軍事長官。各鎮綠營兵按協、標、營、汛編制。總督、巡撫、提督和總兵,都各有直屬親兵,統稱本標,分稱總督標、巡撫標、提督標、總兵標。標轄2-5營,分稱中、左、右、前、後營,居中鎮守,以備徵調。凡副將所屬之兵稱協,是協守要地的部隊,按防守地的重要程度編配數十至千餘人規模不等的營,以守備地名命名,由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分別統領。

次要地區設汛。

每汛數人至數十人不等,由千總、把總統帶。自提督以下,僅有統兵權,而無調兵權,其軍令寄於總督和巡撫,兵權歸於中央。遇有徵伐,皇帝另簡經略、參贊大臣統兵,調集各地綠營出戰,事畢即解大臣兵柄。

勇營制的建立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八旗兵與綠營兵已腐敗不堪用。1851年太平天國革命爆發,清廷諭令各省舉辦團練“助剿”。曾國藩在湖南募團丁為官勇,訂營哨之制,糧餉取自公家,稱湘勇或湘軍,是鄉團改勇營之始。繼之,又有仿湘軍制度建立的淮軍和各省勇營。及戰事既畢,除曾國藩直轄的湘軍和其他一部分勇營遣散外,各省險要處仍以勇營留屯,稱為防軍。

防軍之外,又有練軍。它從綠營選練而來,其營制餉章也全仿湘軍,任務與防軍同。這樣,自同治至光緒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時,防軍與練軍成為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它們的營制皆源自湘軍。湘軍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500人為營,營轄4哨,哨轄8隊,分由營官、哨官、什長率領,從兩營至數十營設統領。兵必自召,將必自選,訓練、指揮自主,糧秣薪餉自籌。每營只服從營官一人,每軍只服從統將一人,營、軍彼此獨立,互不統屬,都只服從曾國藩,兵部無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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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史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設備,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設備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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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軍隊的編制主要由衛所軍和邊軍和京軍三大營組成,由於歷史原因,具體包括以下10支軍隊。

1.衛所軍

衛所製為在全國各地軍事要地設立衛所駐軍,衛有軍隊中,一衛為5600人,其下依序有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及小旗等單位,各衛所都隸屬於五軍都督府,亦隸屬於兵部,有事從徵調發,無事則還歸衛所。衛所軍軍隊來源為世襲的軍戶,由每戶派一人為正丁至衛所當兵,軍人在衛所中輪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給軍隊及將官等所需。

2.邊軍

"邊軍"一詞本義指中國歷史上的中原古代封建王朝的國家或地區交界處戍衛邊境的軍隊,屯居在東西南北四方邊境,是從各個地方調上來的精銳部隊,擔任邊防的軍隊主力,也是各中原王朝最精銳的野戰部隊。其常年與各方遊牧民族大戰,且訓練有素,裝備精良。1368年明朝建國,設九大塞王,統轄漠南諸衛所。永樂之後漠南諸衛所逐漸廢除或內遷只剩九邊重鎮。

九邊重鎮,是指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綿亙萬里的北部邊防線上相繼設立了遼東鎮、薊州鎮、宣府鎮、大同鎮、太原鎮(也稱山西鎮或三關鎮)、延綏鎮(也稱榆林鎮)、寧夏鎮、固原鎮(也稱陝西鎮)、甘肅鎮九個邊防重鎮,史稱“九邊重鎮”。

  

3.京軍三大營

五軍營:五軍營分為中軍、左﹑右掖和左﹑右哨。軍士除來自京師衛軍外,又調中都留守司及山東﹑河南﹑大寧三都司衛所馬步官軍輪番到京師宿衛和操練,稱為班軍。隸屬五軍營的還有掌隨駕馬隊官軍的十二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的圍子手營,以及幼官舍人殫忠﹑效義諸營。

三千營:以三千蒙古騎兵為骨幹,實際人數不止三千,全部為騎兵。分五司,分掌皇帝的旗 ﹑輿服﹑兵仗金鼓、御用寶物等,是明朝京軍的主要機動力量。

神機營:是明代京城禁衛軍三大營之一(其餘兩營為五軍營及三千營),是軍隊中專門掌管火器的特殊部隊。中軍分設四司,掖﹑哨各分設三司,掌銃﹑炮等項火器。隸屬該營的還有五千營,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衛馬隊官軍。三大營各設提督內臣﹑武臣﹑掌號頭官統領。各軍﹑各司分設坐營官﹑把總﹑坐司官﹑監槍內臣﹑把司﹑把牌不一。洪熙時(1425年),命武臣一人總理三大營營政。平時,五軍營練習營陣,三千營練習巡哨,神機營練習火器。當皇帝親征時,三大營環守於皇帝大營,一般是神機營居外,騎兵居中,步兵居內。

4.關寧軍

關寧鐵騎是明末組建的一支兵力並不很多、但戰鬥力相當強的騎兵部隊,是明末最精銳的部隊,能與後金的八旗軍正面交鋒(明末三大軍)。“關”是指山海關,“寧”指寧遠,山海關、寧遠、錦州等遼土是大明抵禦後金的重要防線,“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因此在歸附的遼民中精選身體強壯者充實軍隊,同時大力栽培祖大壽、滿桂、趙率教等一大批遼將。

5.天雄軍

明末名將盧象升的軍隊,是明末最強的軍隊之一,手持勁弩,軍紀嚴明。由於都是老鄉、朋友、兄弟、家人等等構成,往往一個人戰死,就可以激發大部分人的憤怒,戰鬥力強勁。

崇禎二年(1629年)清兵犯境,京師(今北京)報警。盧象昇起兵勤王,後清兵退走 。次年,進右參政,為防清軍再次來犯,受命整治大名(今屬河北)、廣平(今河北永年)、順德(今河北邢臺)三府兵備,嚴明軍紀,加強練兵,軍容大振,人稱“天雄軍” 。崇禎六年(1633年)起,參與鎮壓李自成等農民軍有功,又升任右副都御史,總理河北、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兼湖廣巡撫,後升任兵部侍郎,再遷兵部左侍郎,總督宣州、大名、山西軍務。崇禎七年,任右僉都御史,擊潰張獻忠農民軍。

6.戚家軍

戚家軍(又稱義烏兵、浙軍),嘉靖三十八年成軍於浙江義烏,總兵力四千人,主力是義烏的農民和礦工。主將戚繼光是明朝名將,民族英雄,軍事家。字元敬,號南塘,晚號孟諸。蓬萊人。其七世祖為河南衛輝府人,六世祖戚祥年幼時與母親為避戰亂,隨舅父一家遷居安徽定遠昌義鄉(“從外氏避亂濠梁,居定遠之昌義鄉”)。五世祖戚斌襲世職登州衛指揮僉事,經六世至戚繼光。戚家軍因為戚繼光從而得名,是明朝的一支很有名氣的軍隊,戚家軍賴以成名的,是嚴明的軍紀,職業化的訓練水平,東亞最先進的裝備,百戰百勝的戰績和高達十餘萬級的斬級記錄。戚家軍被譽為“16至17世紀東亞最強軍隊” 。

7.秦兵

明末時代最精銳的部隊之一,陝西邊軍構成,約10000人,由孫傳庭組建並統領。崇禎對孫傳庭寄予厚望,臨行前親自召見了他,一番寒暄之後,孫傳庭提出了兵餉不足的困難,請求皇上支持。崇禎表示錢沒有,政策倒是有一條。這個政策就是孫傳庭可以採用多種形式,自行籌措經費,用以招兵買馬,朝廷不加干涉。經驗證明,給政策往往比給錢更有用。政策是來錢的渠道,有了渠道,何愁沒錢?當然,好政策也要有人去落實才行。孫傳庭到陝西以後,自力更生,艱苦奮鬥,按照“以秦兵衛秦地,以秦地養秦兵”的理念,實行屯田,發展經濟。經過治理,年收稅銀14.5萬兩,米麥1.35萬石,孫傳庭以此招募訓練了一隻勁旅。這隻勁旅就是秦兵。

8.白桿兵

白桿兵,明朝末期四川石砫土司秦良玉為其丈夫馬千乘訓練的一支善於山地作戰的特殊兵種。此兵種所持的白杆槍是用結實的白木(白臘樹)做成長杆,上配帶刃的鉤,下配堅硬的鐵環,作戰時,鉤可砍可拉,環則可作錘擊武器。

9.狼兵

狼兵是起源於明朝中期,是當時壯族土司組建的地方武裝。又叫“俍兵”。廣西狼兵曾以保家衛國的忠義之血,書寫過中國古代戰爭史上輝煌燦爛的一頁。壯族先民在明代被稱為俍人,狼兵乃俍兵音轉,有學者認為“狼”有歧義,堅持稱俍兵。狼土兵,來自湖廣、廣西兩省。在湖廣的是湘西永順、保靖兩土司的紅苗;在廣西的是壯瑤,分別徵自江水、右江一帶的南丹、東蘭、那地、田州,以及歸順、恩思兩府。此外還有廣東莞蠻蜑雜的一支土兵,善用長牌砍刀,亦經飛檄徵調。

10.錦衣衛

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蒐集情報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洪武二十年,朱元璋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

清代的兵制,大體可分為八旗兵與漢兵兩大類。八旗兵是清朝入關前的原始兵制,漢兵則可分為綠營、鄉勇和新軍,其建立的時代,先後不同,多為前者倍破壞,而後者繼起。

1.八旗軍

八旗兵和綠營兵八旗兵以鑲黃、 正黃、 正白、正紅、 鑲白、鑲紅、正藍、 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旗兵為其私有。太祖努爾哈赤初定旗兵編制,每300人為1牛錄,領兵官稱牛錄額真;5牛錄為1甲喇,領兵官稱甲喇額真;5甲喇為1固山,領兵官稱固山額真;共領7500人,是為1旗。以後牛錄數量增加,旗數未變。太宗時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至此共有24旗。入關以後,清廷雖仍沿用以旗統兵的制度,但八旗兵已成為完全不事生產的軍事和政治組織,分為京營八旗和駐防八旗兩種,直屬於國家而不再歸旗主私有,牛錄、甲喇、固山各領兵官也都依次使用佐領、參領、都統等漢語稱謂。京營八旗亦稱禁旅八旗,分為郎衛和兵衛。郎衛是從正黃、正白、鑲黃等所謂上三旗的滿、蒙族人中挑選組成的親軍營,負責侍衛皇帝和宮廷,歸領侍衛內大臣統轄。兵衛負責拱衛京師,主力有驍騎、前鋒、護軍、步軍等營,還有選自各營、裝備精良的士兵組成的健銳營、火器營、虎槍營、神機營等。除驍騎營歸八旗都統直轄外,其餘分置總統和統領統率。駐防八旗,由鑲白、正紅、正藍、鑲藍、鑲紅等所謂下五旗擔任,分駐全國衝要城鎮,以畿輔、東北、內蒙古為最多,作為鎮懾地方的武力,分由各地將軍、都統、城守尉統率。八旗兵為世兵制,在16歲以上的八旗男性子弟中挑選。“餘丁”和不滿16歲的“幼丁”,可以挑補為養育兵,即預備兵。

2.綠營兵

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有馬兵(亦稱騎兵)、步兵、守兵之分。馬兵、步兵亦稱戰兵。沿江、海設有水師。綠營兵籍,皆注於冊,由兵部管理。“騎兵拔於步戰兵,步戰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餘丁,無餘丁乃募於民”。將官歸兵部選任,“凡直省武職副將以上,列名具疏請補,參將以下,按月升選”。綠營僅有極少數駐京師,稱巡捕營,隸屬八旗步軍營統領。其餘分屯各省,依所轄地域之大小、遠近、險要和人口的多少確定兵額,列汛分營,“以慎巡守,備徵調”。綠營兵以“鎮”為基本單位,作為全國各大鎮戍區的基礎,設總兵1員,為鎮的主將。在總兵之上設有提督,用以節制一省或數省區域內的各鎮總兵;又有巡撫,其兼提督者有權節制各鎮。在巡撫提督之上,又設總督,用以節制一省或數省區域內的巡撫、提督和總兵,為該區域的最高軍事長官。各鎮綠營兵按協、標、營、汛編制。總督、巡撫、提督和總兵,都各有直屬親兵,統稱本標,分稱總督標、巡撫標、提督標、總兵標。標轄2~5營,分稱中、左、右、前、後營,居中鎮守,以備徵調。凡副將所屬之兵稱協,是協守要地的部隊,按防守地的重要程度編配數十至千餘人規模不等的營,以守備地名命名,由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分別統領。次要地區設汛。每汛數人至數十人不等,由千總、把總統帶。自提督以下,僅有統兵權,而無調兵權,其軍令寄於總督和巡撫,兵權歸於中央。遇有徵伐,皇帝另簡經略、參贊大臣統兵,調集各地綠營出戰,事畢即解大臣兵柄。八旗兵和綠營兵都實行薪給制,按年或月發一定的銀餉和米糧。武器裝備主要有弓、箭、刀、矛等冷兵器,炮、鳥槍、銃槍、抬槍及火箭(見中國古代火箭)、火毬、火罐、噴筒等火器,此外還有云梯、藤牌、鹿角等。八旗兵的薪餉和武器裝備均優於綠營兵。

3.勇營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八旗兵與綠營兵已腐敗不堪用。1851年太平天國革命爆發,清廷諭令各省舉辦團練“助剿”。曾國藩在湖南募團丁為營勇,訂營哨之制,糧餉取自公家,稱湘勇或湘軍,是鄉團改勇營之始。繼之,又有仿湘軍制度建立的淮軍和各省勇營。及戰事既畢,除曾國藩直轄的湘軍和其他一部分勇營遣散外,各省險要處仍以勇營留屯,稱為防軍。防軍之外,又有練軍。它從綠營選練而來,其營制餉章也全仿湘軍,任務與防軍同。這樣,自同治至光緒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時,防軍與練軍成為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它們的營制皆源自湘軍。湘軍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500人為營,營轄4哨,哨轄8隊,分由營官、哨官、什長率領,從兩營至數十營設統領。兵必自召,將必自選,訓練、指揮自主,糧秣薪餉自籌。每營只服從營官一人,每軍只服從統將一人,營、軍彼此獨立,互不統屬,都只服從曾國藩,兵部無權管轄。湘軍制度之盛行,成為清朝兵制的一大變革。從此,“兵為將有”,中央兵權移於將帥。這個時期,清軍的武器裝備和訓練制度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清廷在一部分洋務派官僚的主持下,購買和仿製洋槍洋炮、輪船鐵艦,僱用外籍教習和顧問,舉辦武備學堂,開始採用西式武器和操典訓練軍隊,並建起了近代海軍。但是,這種變化既是初步的,又是畸形的。舊有的大刀、長矛並未廢除,集兵方式沒有改變,軍隊建制仍維持勇營制和其他舊的組織形式。軍隊的主要新式武器和教習都依靠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這反映了清軍的近代化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點。

4.新軍

新軍1894年,清廷在甲午戰爭中慘敗,湘軍、淮軍、防軍、練軍又相繼腐敗不堪用,於是又有“新建陸軍”、“自強軍”代之而起。因其武器裝備全用洋槍洋炮,編制和訓練盡仿西方軍隊,故稱新軍。《辛丑條約》簽訂後,清政府決定進行軍事制度改革,在中央設練兵處,在各省設督練公所,並計劃在全國編練新軍36鎮。以北洋新軍作為中央軍(亦稱國軍),以各省新軍為地方軍,將原有的防軍、練軍和其他舊軍(旗兵除外)汰弱留強,一律改為巡防營。新軍以鎮為基本建制單位,每鎮官兵定額12512人,由步、馬、炮、工、輜重等兵種組成,設統制率領。鎮下分協、標、營、隊、排、棚,分由協統、標統、管帶、隊官、排長和正、副目率領。平時以2鎮為1軍,戰時則根據情況,或以3鎮為1軍,或合數軍為 1大軍,由總統或軍統率領。新軍的中、下級軍官多為國內武備學堂畢業生充任,間有少數學習軍事的留學生。集兵方式採用募兵制,在體格、嗜好及文化程度上有嚴格規定。新軍的品德教育以“忠義要旨”為中心,技術訓練“以實用易學為主”。清政府本想通過軍事制度改革收回全國兵權,但召募、發餉等操於將帥手中,武器裝備有賴於外國,軍隊的私屬性質毫無變更。至宣統末年,新軍只練成13鎮(另說14鎮),由於辛亥革命爆發,便隨清亡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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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軍隊建制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的主官為指揮使。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石頭剪刀布676


明代早期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徵,有元兵及群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屬於徵兵形式。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正統時期開始使用募兵制度,開始和衛所制並存。

明朝軍工業極其發達,神機營5000人的士兵中就裝備有霹靂炮一千挺,鳥槍二百枝以及大炮二十門,除此之外明軍還有鬼頭大刀,弓,弩,手雷和火箭等裝備。跟宋朝不一樣,明朝在每代皇帝執政期間,都會發生大規模戰事,所以明朝的軍工業為了應付戰爭所生產出來的武器數量是十分可觀的。

衛所制

衛所製為在全國各地軍事要地設立衛所駐軍,衛有軍隊中,一衛為5600人,其下依序有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及小旗等單位,各衛所都隸屬於五軍都督府,亦隸屬於兵部,有事從徵調發,無事則還歸衛所。軍隊來源為世襲的軍戶,由每戶派一人為正丁至衛所當兵,軍人在衛所中輪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給軍隊及將官等所需。

其目標在養兵而不耗國家財力,但明宣宗以後由於社會穩定,相對和平,衛所軍官開始侵佔軍田,剝削士兵,軍人生活水平及社會地位日漸低下,逃兵也逐漸增加,軍備因此逐漸廢馳


暴富小R物


明朝軍隊的編制是

武官官制主要分為:總兵、副將、參將、守備、千總、把總。如果一定要類比,我覺得總兵大概相當於現在的軍級首長,總兵是指揮明朝最大規模的單一部隊的官職了,如果要打仗,就是派一個總指揮(督師)率領幾個總兵。當時的軍隊的規模和一個總兵所管轄的軍隊編制人數又有很大區別,少則幾千,多則幾萬,要是情況而定,因此不宜用所轄士兵人數來與今天對照。如果從行政級別來說,總兵大多是正二品,與六部侍郎同級別,也就是副部級,現在我軍軍級幹部級別與政府副省(部)級幹部相同,也可以說,明代的總兵大致相當於現在的軍長。我軍以陸軍少將為陸軍正軍職和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中將作為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所以我覺得明朝的總兵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少將,高一點的總兵相當於中將。然後其他官職可以類推。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設備,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設備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清朝軍隊的編制是

清朝軍隊,首先就得提到八旗軍。八旗軍是清朝最早的軍隊編制,士兵全部由旗人組成。需要指出的是,許多人把旗人跟滿人混為一談,這是一種誤解。旗人包括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也就是說既有滿人,也有蒙古人、漢人。

八旗軍是清朝能夠定鼎中原的核心力量,也是清朝中前期的國家精銳部隊。八旗軍分兩類,一是駐京八旗(也稱京營八旗),二是駐防八旗。駐京八旗的主要職責是拱衛京師,駐防八旗則是被派到全國各戰略要地駐守,這些地方分別是: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臺、烏魯木齊、察哈爾、熱河。

駐防八旗的兵力並不多,總共約十萬人。其中,盛京作為清朝的“龍興之地”,駐防的兵力最多,最高峰時達到了一萬七千人。成都駐防八旗的兵力最少,只有一千九百人。駐防將軍為駐防當地八旗軍的最高長官,官階為從一品。

八旗軍雖然是清朝的中堅力量,但人數有限。要想統治一個龐大的帝國,必須有一支人數眾多的軍隊。綠營軍就在此背景下產生了。

綠營軍的士兵全部由漢人組成,遍佈全國各地,是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綠營軍以鎮為最高戰略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師),一個鎮的兵力在一萬人左右。根據《大清五朝會典》的記載,清朝乾隆年間全國綠營共六十六鎮,總兵力將近六十五萬人。綠營的最高長官是提督,統領一省綠營兵,官階為從一品。

到了清朝中後期,八旗軍和綠營軍長期處於訓練鬆弛,紀律渙散的狀態,戰鬥力變得很差,完全看不到當年那種虎狼之師的影子。他們在與太平天國的交戰中,完全敵不過驍勇的太平軍。此時,一支新的軍隊走上歷史舞臺,那就是勇營。

早在於雍正、乾隆時期,就已經有了勇營這個軍種。不過,當時它的名字不叫勇營,而是叫鄉勇。鄉勇是一種臨時召集,輔助正規軍作戰的武裝力量。一般為戰時募集,事畢解散,相當於我們現在說的“臨時工”編制。

咸豐二年(1852),曾國藩在原鄉勇基礎上創建營制,編練了一支有獨特製度的軍隊:湘勇。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湘軍。湘軍是所有勇營中最出名的一支軍隊,此外還有李鴻章的淮軍,以及各地仿照湘軍營制編練的軍隊。

勇營士兵的糧餉都是由主帥發放,因此是一支私人屬性很強的軍隊。勇營將士如果立下戰功,獎勵往往非常豐厚,所以士兵和將帥成為了利益共同體,軍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非常強。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鬥中,勇營大顯神威,成為了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湘軍在鼎盛時期兵力達三十多萬人,其中曾國藩直屬部隊約十二萬,其他湘軍督撫合計兵力二十餘萬。

戰事平息後,勇營中的一部分將士遣散回鄉,剩餘的部隊改編為防軍,鎮守各省險要之地。同時,清朝統治者也從綠營軍中選出部分將士,效仿勇營的各種制度,組建了練軍。自此,防軍和練軍就成為了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

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慘敗。清朝統治者感受到了舊式軍隊的落後,於是開始在天津小站組建了一支新軍,名叫“定武軍”,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北洋軍”。

和以往的改編不同,這支新建陸軍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歷史性的飛躍。北洋軍的武器裝備全部採用洋槍、洋炮,在結構、制度等方面基本都仿照當時德國軍隊的編制。北洋軍的士兵入伍條件嚴格,因此士兵的素質也比較高。

北洋軍起初只有幾千人,後來隨著不斷擴編,在1905年時,已經發展到六個鎮(每個鎮12513人),合計共七萬多人。而到了1911年時,北洋軍已擁有14個鎮、18個混成協、4個標、1個禁衛軍。

不過,讓清朝統治者萬萬沒想到的是,這支被賦予厚望的北洋軍,最後卻成了壓倒大清的“最後一根稻草”。


山河故我心悠悠


明朝軍制分為營兵制和衛所軍制,又有兵、軍之分。

營兵是戰事需要臨時抽組而成,後來因戰事頻繁變的相對固定,由戰事指揮官直接領導。營兵的規模編組,並不固定,主要由戰事指揮官來決定,規模大小不依,經常變化,直到明朝滅亡,清朝建立,清朝的綠營兵制就是它的直接繼承者。營兵來源有兩個,一個是衛所軍抽調的精銳,一個是募兵(僱傭兵),明中後期隨衛所軍的戰鬥力下降以募兵為主。募兵被稱為兵,衛所軍被稱為軍(軍戶世襲)。

衛所軍是以全國分劃的防區設立的,幾個府設一個防區,設一個衛,一般衛下設五個千戶所,千戶下設十個百戶所,每所一百一十二人,下設兩個總旗,各五十人,總旗下設五小旗,各十人,一個衛就是五千六百人。各衛所統歸所在省的都指揮使司管理,各都指揮使司歸五軍都督府統管。衛所軍與具體指揮戰事的將軍是分離的,戰時調歸將軍指揮,平時歸衛所指揮使管理。衛所軍來自世代為軍的軍戶,所衛所軍的軍戶在駐防地分配土地耕作,一般以三戶為一個單位,其中一戶為正戶,負責出軍丁,兩戶為貼戶,正戶家出的軍丁死了,貼戶中的一戶轉為正戶,出軍丁,三戶如此輪流更替,軍戶全家死絕了,才勾消掉,等於說一個百戶所,一般有三百三十六戶軍戶。衛所軍又分為京軍和處所軍,京軍為全國衛所軍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出征主力。處所軍駐防地方,又按防區不同分為衛軍和邊軍,還負責管理轄區內的民兵,民兵是募兵的主要來源,不是世襲的軍戶,兩季務農兩季操練。明初時有三百二十九衛,其中京軍四十八衛,明成祖時達七十二衛,並以此為基礎設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五軍營為步軍習營陣之戰,三千營為騎兵主巡哨,神機營為火器部隊掌火器使用。成祖後明朝衛所增加到三百五十九衛。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錦衣衛、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清朝兵制大體分為旗兵和漢兵,漢兵又分為綠營、鄉勇、新軍。

旗兵按滿清入關前的原始兵制,又分為滿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一旗即為一固山,固山下設五甲喇,一甲喇下設五牛錄。牛錄的數量從初期到入關後有增加,初為三百人為一牛錄,一旗為七千五百人,二十四旗共十八萬人。八旗還可分成京營八旗和駐防八旗。京營八旗為上三旗的正黃、鑲黃、正白三旗充任,又分侍衛皇帝、宮庭的郎衛和拱衛京師的兵衛,郎衛是從上三旗中的滿、蒙三旗中挑選出來的。駐防八旗,以下五旗充任,分駐全國要衝城鎮,以鎮攝地方武裝。八旗兵為世襲兵,從16歲以上男性旗人中挑選。

綠營兵參照明朝衛所制改編,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以鎮為基本單位。各鎮設總兵一人,各鎮總兵由節制一省或幾省總兵的提督統領。各地總督、巡撫、提督、總兵都有自己的親兵稱為標,每標兩到五營,居中鎮守,以備徵調。總兵下轄副將負責協守要地,以要地的重要程度編制千餘人到幾十人不等的營,分別由參將、遊擊、都司、守備統領,均稱為協。次要地區設汛,每汛幾十人到幾人,設千總、把總。提督以下,只能統兵,不能調兵,平時,軍令出自總督、巡撫,兵權歸中央,有徵伐時,皇帝另派人來調集、統兵,戰事結束就解除其兵權。綠營兵的編制較為雜亂,無太多固定人數編制,視防守的地方需要而定。

鄉勇是臨時編制,初期無營制,多少不定,後多參照湘軍營制編成,清末被編入陸軍。湘軍參照戚繼光軍制,上設大帥,大帥以下為統領,各統領率領若干營,營設營官,下轄四名哨官,另配一百八十名長夫(作戰支援保障勤務人員),共六百八十五人。每哨分八隊,火器隊、刀矛隊各半,十二人為一隊。營官統兩個劈山炮隊和八個親兵隊。

新軍編制仿德國,設三十六鎮,每鎮設兩個步兵協(8076人)、一個騎兵標(1117人)、一個炮兵標(1836人)、一個工兵營(667人)和輜重營(764人)、一支樂隊(51人),共13011人。每個步兵協轄兩標,每標2005人,轄三營;每營659人,轄四隊,每隊三排,每排三棚,每棚14人(也有12人的)。馬標三營,每營四隊,每隊兩排,每排兩棚;炮標三營,每營三隊,每隊三排,每排三棚;工兵、輜重營,每營四隊,工兵隊每隊三排,每排三棚,輜重隊每隊兩排,每排三棚。各棚設正、副目兩名,正兵四名,副兵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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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前期正規軍的裝編表:

全營兵力:步兵3600人(全配火器);

騎兵1000人;

炮兵400人(管理野戰重炮及大連珠炮);

共計官兵5000人。

裝備火器:霹靂炮3600杆(步兵火銃);

合用藥9000斤;

重八錢鉛子90萬個;

大連珠炮200杆(多管火銃);

合用藥675斤;

手把口400杆(炮兵防身用手銃);

盞口將軍160位(野戰重炮)。

明朝後期車營編制的詳細資料(孫承宗和戚繼光)

關於車營的編制:戰車子營按照營-衝-衡-乘-車分5級編制。

每營4衝-每衝2衡-每衡4乘-每乘4車(偏廂車),

合計戰車128輛,配屬給步兵子營使用。

步兵子營和騎兵子營則仿造戰車子營編制。

步兵子營每100人為1乘-400人為1衡-800人為1衝-4衝3200人為1步兵子營。

騎兵子營以50騎為1乘-200騎為1衡-400騎為1衝-4衝1600騎兵為1騎兵子營;

另配一個2衝的騎兵權勇隊(預備隊),一共有2400名騎兵。

說起清朝軍隊,首先就得提到八旗軍。八旗軍是清朝最早的軍隊編制,士兵全部由旗人組成。需要指出的是,許多人把旗人跟滿人混為一談,這是一種誤解。旗人包括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也就是說既有滿人,也有蒙古人、漢人。

八旗軍是清朝能夠定鼎中原的核心力量,也是清朝中前期的國家精銳部隊。八旗軍分兩類,一是駐京八旗(也稱京營八旗),二是駐防八旗。駐京八旗的主要職責是拱衛京師,駐防八旗則是被派到全國各戰略要地駐守,這些地方分別是: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臺、烏魯木齊、察哈爾、熱河。

駐防八旗的兵力並不多,總共約十萬人。其中,盛京作為清朝的“龍興之地”,駐防的兵力最多,最高峰時達到了一萬七千人。成都駐防八旗的兵力最少,只有一千九百人。駐防將軍為駐防當地八旗軍的最高長官,官階為從一品。

八旗軍雖然是清朝的中堅力量,但人數有限。要想統治一個龐大的帝國,必須有一支人數眾多的軍隊。綠營軍就在此背景下產生了。

綠營軍的士兵全部由漢人組成,遍佈全國各地,是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綠營軍以鎮為最高戰略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師),一個鎮的兵力在一萬人左右。根據《大清五朝會典》的記載,清朝乾隆年間全國綠營共六十六鎮,總兵力將近六十五萬人。綠營的最高長官是提督,統領一省綠營兵,官階為從一品。

到了清朝中後期,八旗軍和綠營軍長期處於訓練鬆弛,紀律渙散的狀態,戰鬥力變得很差,完全看不到當年那種虎狼之師的影子。他們在與太平天國的交戰中,完全敵不過驍勇的太平軍。此時,一支新的軍隊走上歷史舞臺,那就是勇營。

早在於雍正、乾隆時期,就已經有了勇營這個軍種。不過,當時它的名字不叫勇營,而是叫鄉勇。鄉勇是一種臨時召集,輔助正規軍作戰的武裝力量。一般為戰時募集,事畢解散,相當於我們現在說的“臨時工”編制。

咸豐二年(1852),曾國藩在原鄉勇基礎上創建營制,編練了一支有獨特製度的軍隊:湘勇。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湘軍。湘軍是所有勇營中最出名的一支軍隊,此外還有李鴻章的淮軍,以及各地仿照湘軍營制編練的軍隊。

勇營士兵的糧餉都是由主帥發放,因此是一支私人屬性很強的軍隊。勇營將士如果立下戰功,獎勵往往非常豐厚,所以士兵和將帥成為了利益共同體,軍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非常強。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鬥中,勇營大顯神威,成為了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湘軍在鼎盛時期兵力達三十多萬人,其中曾國藩直屬部隊約十二萬,其他湘軍督撫合計兵力二十餘萬。

戰事平息後,勇營中的一部分將士遣散回鄉,剩餘的部隊改編為防軍,鎮守各省險要之地。同時,清朝統治者也從綠營軍中選出部分將士,效仿勇營的各種制度,組建了練軍。自此,防軍和練軍就成為了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

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慘敗。清朝統治者感受到了舊式軍隊的落後,於是開始在天津小站組建了一支新軍,名叫“定武軍”,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北洋軍”。

和以往的改編不同,這支新建陸軍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歷史性的飛躍。北洋軍的武器裝備全部採用洋槍、洋炮,在結構、制度等方面基本都仿照當時德國軍隊的編制。北洋軍的士兵入伍條件嚴格,因此士兵的素質也比較高。

北洋軍起初只有幾千人,後來隨著不斷擴編,在1905年時,已經發展到六個鎮(每個鎮12513人),合計共七萬多人。而到了1911年時,北洋軍已擁有14個鎮、18個混成協、4個標、1個禁衛軍。


白菜換大米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設備,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設備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我的一輩子的每一天


明軍有多種編成方法,各支軍隊都不一樣,各時期也不一樣。每支部隊編組方式都跟主將的想法有關。明初朱元璋的部隊是按照元朝百夫長、千夫長類似的辦法編制的,所以軍隊有百戶、千戶這樣的官職,但沒有萬戶。一般來說,明朝衛所軍十進制編制,十人為小隊,百人為百人隊,千人為千人隊,在往上就沒有了,只有某某衛的編制。按照朱元璋的規定,每個百人隊中,火銃手十人,弓弩手二十人,牌刀手三十人,長槍手四十人。京軍三大營編制不按此例,比如神機營就是純火器兵。三千營為純騎兵。邊軍編制也不按此例,因為邊軍和蒙古人交戰較多,多為騎兵野戰,步兵守城。具體編制方法依各鎮軍馬數和裝備水平,沒有常例。如名將王越和馬芳就喜歡將騎兵單獨編組,而俞大猷和戚繼光則慣用車兵。

戚繼光的部隊按照隊、旗、司、局、營編制。按照戚家軍的編制,十二人為一隊,設隊長一名,戰兵十名,伙伕一名。初期每隊狼筅手兩名、牌刀手兩名,長槍手四名,鏜鈀手兩名。其中牌刀手配標槍、長槍手配弓箭,鏜鈀手配火箭。後來隨著軍隊經費日益充足,減少了兩名長槍手,改為兩名火槍手,配火繩槍和長倭刀(日本野太刀,刃長五尺,柄長兩尺)。在江南戚家軍最強時取消了長槍手,改為四名火槍手配長刀。調至北方後,戚家軍作為標營,加入了一部分北方邊軍。四名火槍手減為兩名,另增加了兩名快槍手,配備火門槍。狼筅手取消,改為長槍手。最終戚繼光督陣薊遼時,薊遼軍編制如下:每隊十二人,隊長一人,配鳥銃倭刀,伙伕一人,配雙尖扁擔。長槍手兩人,另配弓箭。刀棍手兩人,配刀棍、弓箭。牌刀手兩人,配藤牌、腰刀、標槍。火槍手兩人,配火繩槍、倭刀。快槍手兩人,只配單眼快槍,近戰以快槍代棍。有的小隊也用鏜鈀手代替刀棍手,配火箭為遠程武器。三隊為一旗,設一旗總,管三十斤虎蹲炮一位。三旗為一司,設一百總,百總有侍從數人,管百斤滅虜炮一位。三司為一局,設把總,三局為一營,設千總。每營配三門神威無敵大將軍(500斤重型佛狼機炮)。作戰時也有將火槍手單獨編組的。戚繼光的3000親兵就全部是騎馬的火槍手,作為一股戰略打擊力量。隆慶年間對抗兀良哈蒙古的進攻就主要靠這三千騎馬火槍手出塞抄其金帳活捉蒙古酋長。

戚繼光的兵法習自俞大猷,俞大猷的部隊也差不多是這樣的編制,但俞大猷更依靠車兵、騎兵和大炮,純步兵相對較少。

總的來說,明軍編制和裝備大都看主將的領軍思想,並沒有一成不變的成例,古代中國軍隊大都如此,並不像現在的軍隊有著嚴格的建制。相對而言,蒙古的百、千、萬戶制度和滿清的八旗制度相對明軍還更健全一些,因為整個動員體系和管理體系都要嚴密地多。明軍組織正規嚴密的衛所軍卻久不習戰,毫無戰鬥力。倚仗為主力的募兵都是一個主將帶自己的親兵壓陣,然後招一幫人馬當炮灰,也毫無組織紀律性可言。所以後期明軍的軍紀敗壞、戰鬥力下降毫不奇怪。幾支組織嚴密的部隊也不外乎薊遼精騎、關寧鐵騎、宣大勁旅、鄭家水師,都是各自的主帥依自身的想法編制的。李定國等人的南明軍因為留下的文獻太少,無從瞭解,估計也是私兵編成法。

清朝軍隊的編制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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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home真真LV.62019-10-28

說起清朝軍隊,首先就得提到八旗軍。八旗軍是清朝最早的軍隊編制,士兵全部由旗人組成。需要指出的是,許多人把旗人跟滿人混為一談,這是一種誤解。旗人包括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也就是說既有滿人,也有蒙古人、漢人。

八旗軍是清朝能夠定鼎中原的核心力量,也是清朝中前期的國家精銳部隊。八旗軍分兩類,一是駐京八旗(也稱京營八旗),二是駐防八旗。駐京八旗的主要職責是拱衛京師,駐防八旗則是被派到全國各戰略要地駐守,這些地方分別是: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臺、烏魯木齊、察哈爾、熱河。

駐防八旗的兵力並不多,總共約十萬人。其中,盛京作為清朝的“龍興之地”,駐防的兵力最多,最高峰時達到了一萬七千人。成都駐防八旗的兵力最少,只有一千九百人。駐防將軍為駐防當地八旗軍的最高長官,官階為從一品。

八旗軍雖然是清朝的中堅力量,但人數有限。要想統治一個龐大的帝國,必須有一支人數眾多的軍隊。綠營軍就在此背景下產生了。

綠營軍的士兵全部由漢人組成,遍佈全國各地,是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綠營軍以鎮為最高戰略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師),一個鎮的兵力在一萬人左右。根據《大清五朝會典》的記載,清朝乾隆年間全國綠營共六十六鎮,總兵力將近六十五萬人。綠營的最高長官是提督,統領一省綠營兵,官階為從一品。

到了清朝中後期,八旗軍和綠營軍長期處於訓練鬆弛,紀律渙散的狀態,戰鬥力變得很差,完全看不到當年那種虎狼之師的影子。他們在與太平天國的交戰中,完全敵不過驍勇的太平軍。此時,一支新的軍隊走上歷史舞臺,那就是勇營。

早在於雍正、乾隆時期,就已經有了勇營這個軍種。不過,當時它的名字不叫勇營,而是叫鄉勇。鄉勇是一種臨時召集,輔助正規軍作戰的武裝力量。一般為戰時募集,事畢解散,相當於我們現在說的“臨時工”編制。

咸豐二年(1852),曾國藩在原鄉勇基礎上創建營制,編練了一支有獨特製度的軍隊:湘勇。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湘軍。湘軍是所有勇營中最出名的一支軍隊,此外還有李鴻章的淮軍,以及各地仿照湘軍營制編練的軍隊。

勇營士兵的糧餉都是由主帥發放,因此是一支私人屬性很強的軍隊。勇營將士如果立下戰功,獎勵往往非常豐厚,所以士兵和將帥成為了利益共同體,軍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非常強。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鬥中,勇營大顯神威,成為了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湘軍在鼎盛時期兵力達三十多萬人,其中曾國藩直屬部隊約十二萬,其他湘軍督撫合計兵力二十餘萬。

戰事平息後,勇營中的一部分將士遣散回鄉,剩餘的部隊改編為防軍,鎮守各省險要之地。同時,清朝統治者也從綠營軍中選出部分將士,效仿勇營的各種制度,組建了練軍。自此,防軍和練軍就成為了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

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慘敗。清朝統治者感受到了舊式軍隊的落後,於是開始在天津小站組建了一支新軍,名叫“定武軍”,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北洋軍”。

和以往的改編不同,這支新建陸軍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歷史性的飛躍。北洋軍的武器裝備全部採用洋槍、洋炮,在結構、制度等方面基本都仿照當時德國軍隊的編制。北洋軍的士兵入伍條件嚴格,因此士兵的素質也比較高。

北洋軍起初只有幾千人,後來隨著不斷擴編,在1905年時,已經發展到六個鎮(每個鎮12513人),合計共七萬多人。而到了1911年時,北洋軍已擁有14個鎮、18個混成協、4個標、1個禁衛軍。

不過,讓清朝統治者萬萬沒想到的是,這支被賦予厚望的北洋軍,最後卻成了壓倒大清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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