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复工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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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复工,隔离期间我个人觉得是没有误工费的。因为作为农民工的我们来说,在进入工地之前以及之后,我们没有什么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的一些承诺,就是一天多少钱,几个小时为一天之类的。所以在很多时候我们就是中暑了,都是自掏腰包医冶,还有耽搁的时间和吃饭更是本人承担。所以作为我们农民工来说,最好是自己不要出现什么问题,安安全全出门,安安全全回家,钱找多找少明年可以再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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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一般来说复工隔离期间工资应当是照付的。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当然我们所说的隔离,一般就是因为密切接触而被强制要求进行14天的隔离,包括自我隔离和强制隔离。

企业职工的工资如何确定呢?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在工资周期内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各地一般是按照70%到80%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基本生活费或待岗工资,上海市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疫情是春节期间才日益恶化起来,现在确诊人数和疑似人数增加的速度不断减少,似乎看到了曙光。我们所谓的待岗时间,实际上扣除春节假期以后,至今也就不过一个星期而已。春节假期有国家通知从1月30日延长至2月2日。

现在,除湖北的春节假期要求延长到2月13日以外,其他多数省市已经迎来了复工高峰。很多人从外地赶回务工城市,当然大家在务工期间一定要注意做好病毒防护。

遇到裁员怎么办?

实际上,有些网友表示遇上了裁员潮,需要明确的是要想裁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提前30日通知工会或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备以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我们还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执行的,当然很多劳动者担心被单位为难,多数还是只要求赔偿金的。

如果是按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这30日内的工资以外,应当再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大家可能比较熟悉。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按照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的月均值计算。

农民工的特殊情况

农民工,一般指的是户籍地为乡村,每年进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以上,而且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者。


农民工的务工形式比较复杂,有的务工形式是跟个人、个体建立的用工关系,也有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农民工和相应的用工主体之间构不成劳动关系,那么就不是用上述的有关规定了。劳动关系是判断农民工是否可以享受待岗工资、隔离期间工资报酬的主要标准。比如一些建筑业农民,跟着包工头去到处打工的话,双方是无法构成劳动关系的,因为包工头本身是个人,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用工主体。双方只能是劳务关系,多数劳务关系按照工作量来确定工资报酬的。所以,没有工作量就没有工资。

因此,因疫情和隔离放假对于一些自由职业群体、个体工商户或农民工,收入影响确实比较大的。

希望疫情早日过去,让秩序恢复正常。国家也出台更多的扶助、扶持措施,让人们把损失的收入能够再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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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最常见。工地的工程分成几块,由总承包方分别发包给不同的二级承包方,俗称包工头。工人是由包工头找来的,双方之间要么只有口头约定,要么双方之间只有简单的劳务合同,不缴社保,只发劳务费。

这种情形下,要根据双方之间原有约定内容判断工人能否要生活费。

如果双方在用工之前明确约定,按天支付工人劳务费,即使当天没有工作,劳务费也照发。那么,约定真实合法,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停工,承包方都要按天支付劳务费。

如果双方在用工之前明确约定,只有工人在工地工作才支付劳务费,不来不发任何钱。那么,要分析一下停工原因。在合理停工的情况下,工人无权要生活费;在不合理停工的情况下,承包方构成违约,工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劳务费。

第二种情形,工人和承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工地停工,员工也依然有权要求单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支付的属于违法行为。

拖欠工钱怎么办。

如果停工之前的劳务费或者劳动报酬还没有支付,工人也不用害怕,按照下列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即可:

首先,工人与承包方协商解决;

其次,工人去工地所在地的县级人保局投诉,由人保局通知承包方及时补发工钱;

再次,如果承包方拒不支付工钱,人保局有权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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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已有湖北、湖南、广东、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河南等21个省份延迟企业复工时间。企业延迟复工,员工工资咋算?员工被隔离期间发工资吗?

  企业延迟复工,员工工资咋算

  1月27日,国务院发布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多地也延迟企业复工时间。

  截至发稿时,湖南、广东、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河南、河北、山东、安徽、贵州、云南、福建、辽宁、内蒙古等19省份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吉林不得早于2月2日24时,湖北不得早于2月13日24时。

  各地还规定,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企业延迟复工,各地对工资发放规定不同。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无锡、苏州规定,推迟复工期间,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山东人社厅也发文指出,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陕西明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员工被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为了防范疫情扩散,多地规定,对疫情高发地区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不少网友疑问,员工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1月24日,人社部就发布通知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河南规定,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广东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因隔离被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人社部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若因员工隔离为理由辞退员工,员工为何维权?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这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不能正常上班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导致的。

  赵占领补充道,员工被辞退可有两种选择来维权,第一种,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第二种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支付2N个月工资,N是员工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比如工作两年,2×2就是4个月工资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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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返程后都要隔离14天?

按照北上广深等城市的基本要求,农民工返程一般需要隔离14天。企业要做好准备,比如建设隔离房、自制口罩等。

2.隔离期间能否正常开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出了很好的解释。企业有困难的可以进行调休来补偿,如果有能力的还是要按照工作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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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那么工人们的工资如何计算呢?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在工资周期内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各地一般是按照70%到80%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基本生活费或待岗工资。

大家在务工期间一定要注意做好病毒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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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 ,我是三农领域的创作者,欢迎大家关注我,支持我,谢谢大家!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国遭受严重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危害,目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的时期,国家要求企业尽量延迟开工时间,那么2020员工被隔离期间有没有工资的?下面与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依据我国出台的相关通知的规定,新型冠状病毒需要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国家相关规定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24日


陈平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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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浪子


农民工返程啥时候出发?如何做好防护?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定?专家解读

近日,多地陆续开始复工复产,农民工作为一个重要群体,在返工潮中如何做好防护?接收单位应该怎么做?隔离期间能否正常开工资?就这些问题,白岩松采访了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中国劳动学会会长、人社部原常务副部长杨志明。

1.农民工返程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杨志明:在阻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建议错峰返程、分批复工。制造业在正月十五之后,如当地工厂开工,可以开始返程;建筑业,在2月24日之后可以逐步返程(还要看具体工程开工情况);从事服务业的,要根据市场的恢复情况再决定出门时间。

2.农民工返程要注意些什么?

杨志明:出发前,要把好出行关,要有个人在这十几天当中没有征兆的记录。对农民工朋友来讲,要解决自己身体好、不在乎的习惯;要解决不戴口罩、经常不洗手的习惯;要解决好返程以后和老乡聚会的习惯。一定要做到戴口罩、常洗手、不聚会。

3.农民工返程后都要隔离14天?

杨志明:按照北上广深等城市的基本要求,农民工返程一般需要隔离14天。企业要做好准备,比如建设隔离房、自制口罩等。

4.隔离期间能否正常开工资?

杨志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出了很好的解释。企业有困难的可以进行调休来补偿,如果有能力的还是要按照工作日发放工资。

5.接收农民工的单位需要怎么做?

杨志明:要给农民工以周密的防疫防控安排,使他们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需要注意的是,要保障能够分班吃饭、保持距离;对流水线生产的要保持距离、进行倒班;吃饭时候不能说话或者少说话;在宿舍里面要通风;在工作场地要消毒。这几项注意都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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