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信息通报
截至2月14日12时,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李沧区累计报告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例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6:
为青岛市第55例。33岁男性,住市北区登州路街道丹山路66号。于1月30日同妻子与儿子乘坐K68次列车(5号车厢)从泰安前往青岛,在青岛站下车。到达青岛站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全程戴口罩,出租车司机也戴口罩。该患者分别于2月1日、6日两次到楼下海滨超市买烟,外出期间佩戴口罩,其他时间无外出。2月1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2日13:30左右步行至市南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6:30分步行返回家中。当晚23:30由救护车转运至
李沧区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和医院专家组评估,2月14日上午确诊。现已对其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踪和调查中。截至2月15日15时,李沧区累计确诊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已治愈出院,其他患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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