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353917881931
根据你说的“贷款发放给原业主”,应该是在银行做的二手房贷吧。
根据这种情况,我觉得您还是不用太担心的,二手房贷简单说就是从个人手里买房,或者说不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子。做这个业务的时候,应该是在银行签的一份二手房贷款合同,合同中明确写了贷款批复后,放给原业主(原房主)。银行的这份合同要知道可是经过多少律师审过的,经过多少次修改的,有绝对的法律意义。
原业主敢去和你签合同,申请银行贷款,就说明他真心想卖、敢签。
实在不行,有银行合同这么强力的证据,你怕啥,实在不行,起诉。经历下,司法的洗礼,让人生更丰富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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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小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