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成城 防控疫情)浙江各地出臺務實舉措幫扶企業

新藍網-中國藍新聞客戶端2月5日訊(中國藍融媒體中心 浙江衛視記者童徐偉 浙江之聲記者王曉玲 藍媒號·紹興臺 台州臺 寧波臺 北侖臺 義烏臺 蕭山臺 嘉興臺報道)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省各地統籌做好經濟發展各項工作,連日來相繼出臺政策舉措,力爭將疫情給中小企業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台州紹興: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幫助企業減少損失

(眾志成城 防控疫情)浙江各地出臺務實舉措幫扶企業

這裡是台州行政服務中心,昨天,台州沃特潔具負責人拿到了台州首份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由於企業延遲開工,一筆出口訂單無法按時完成。這張證明書將幫助企業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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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紹興的凱爾海針紡服飾也在拿到了同樣的證明書,企業原本要在2月8日交付的20萬件成衣訂單,可望延期。

寧波出臺18條意見

支持企業恢復生產

(眾志成城 防控疫情)浙江各地出臺務實舉措幫扶企業

為支持企業恢復生產,寧波出臺18條意見,從加強社保支持、降低融資成本、調減稅收、減免房租等當面,幫扶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對受疫情影響企業臨時下浮社保費率;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同時確立首批50億元緊急融資額度,並給予相關防疫企業優惠利率。寧波北侖集運基地是全省最大的集卡車基地,有集卡車5000多輛。為了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基地對受疫情意向的企業、住戶以及商戶,免除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的租金,減免租金共計200多萬元。

義烏:為涉及防疫設備生產企業提供降息服務

(眾志成城 防控疫情)浙江各地出臺務實舉措幫扶企業

義烏為全市涉及防疫設備生產企業提供降息服務,所有相關企業實行基準利率融資政策,貸款利率從原來的6.3%左右下降到4.77%左右,下調利率約30%。

杭州蕭山:對188家小微企業暫免一個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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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蕭山納斯科創園對入駐的188家小微企業實行暫免一個月房租費。

嘉興:發佈保障企業返崗返工“12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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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發佈保障企業返崗返工“12條”政策,對企業為擴大防疫應急物資生產進行的技改投資,按投資額的50%予以補貼,最高1500萬元。嘉興市秀洲區發出倡議書,對尚未開復工、開復工後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商戶,免收2月份租金,3、4月份租金減半。

21條支持措施!嘉興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

(眾志成城 防控疫情)浙江各地出臺務實舉措幫扶企業

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

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支持對象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強金融支持。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上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各金融機構要採取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責任單位: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嘉興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

2.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各金融機構要嚴格落實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的要求,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到疫情結束1個月後或續貸。鼓勵各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對納入重點企業名單的,按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下浮7%以上。金融機構應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企業降低疫情影響,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比2019年下降7%以上。

(責任單位:嘉興銀保監分局、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

3.發揮金融機構“穩定器”作用。積極爭取農業發展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資金需求。推動嘉興銀行和嘉興六家農商行發放專項項目貸款,並確保貸款利率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平,納入重點企業名單的,在此基礎上再下浮30%以上。

(責任單位:嘉興銀保監分局、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

4.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作用。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免收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的擔保費,並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縮短放款時間。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二)穩定職工隊伍。

5.實施援企穩崗。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保企業,經批准後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6.實施新增就業崗位補貼。對增加就業崗位的參保企業,以該企業為其新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月人均額度為基數,給予3個月的社會保險費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

7.加快有關財政資金撥付。加快各級財政涉企資金撥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有關企業。有關財政專項資金應優化申報條件,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的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8.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免收2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50%左右的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作為年度綜合評價和榮譽申報的加分因素。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各縣(市、區)政府)

9.減免企業稅費。企業因疫情原因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0.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稅款繳納困難的企業,經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經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個月。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1.扶持企業創業園。對在疫情期間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的小微企業園、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並在星級園區評價中予以加分。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12.提供財政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符合條件的新增貸款,財政予以最高50%的貼息支持,期限不超過1年。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並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嘉興銀保監分局)

13.扶持應對疫情企業。對生產、運輸、銷售應對疫情使用的重要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支持金融機構為其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疫情防控期間,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重要醫用物資的企業,新購設備用於擴大生產的,由財政予以新購設備費用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涉及新增貸款的,予以1年的財政貼息。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嘉興銀保監分局)

(四)支持企業外貿出口。

14.支持外貿企業復工。對有外貿訂單生產任務企業申請復工的,在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安排下,予以防控物資支持。鼓勵外貿企業利用各種渠道完成訂單生產任務。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15.協調處置合同糾紛。受疫情影響,企業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與政府或國有企業簽訂的合同的,不予追究;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民營企業間合同的,政府部門應予以協調處置;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當地政府和貿促會應積極幫助企業向中國貿促會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市貿促會應指導企業進行網上申請,並即時受理辦結。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貿促會,各縣(市、區)政府)

16.降低檢驗檢疫費用。對防治疫情所需的各類進口設備及物資,以及進口國要求出具相關檢驗檢疫證明的,海關應及時辦理;對用於防治疫情的進境援助、捐贈設備和物資,應免收檢驗檢疫費用;對因疫情原因增加的人員安檢或商品檢測項目,應按實際成本收取費用。

(責任單位:嘉興海關)

17.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對新投保及續轉保單出口的企業,進一步下調保費費率。對受疫情影響繳納保費困難的出口企業,經申請可適當延後繳納時間。新續轉年度內小微聯保平臺在不提高費率的前提下保障金額增長20%,支持小微企業防範出口風險。

(責任單位:出口信保嘉興辦事處)

(五)降低企業要素成本。

18.採取欠費不停電措施。合併1、2月電費回收考核,適當延期電費滯納金繳納截止期限,1月份電費違約金統一延期至2月11日,後期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再行調整。

(責任單位:嘉興電力局)

19.推廣高壓臨時用電配電設施租賃服務。對已簽訂臨時用電設備租賃協議的小微企業,免收2020年度設備租賃費用;對2020年受託新增(擴)小微企業臨時用電項目,免收當年設備租賃費用。

(責任單位:嘉興電力局)

20.實行供水、供熱優惠。對2020年3—5月企業和商業用水費減免10%,疫情期間採取欠費不停水措施。自2020年2月起,在現行銷售價格基礎上,供熱結算價格降低10%,疫情結束後按原計價辦法執行。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嘉源集團)

21.免費提供遠程視頻會議服務。疫情防控期間,電信、移動、聯通嘉興分公司免費提供企業遠程視頻會議系統、遠程調度系統、移動辦公等應用服務,幫助企業實現員工遠程辦公、居家辦公。

(責任單位:電信嘉興市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

本意見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到2020年12月底。涉及財政支持的,市本級由市、區各承擔50%,各縣(市)參照執行。

海寧外貿企業獲得嘉興首份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

線上申請“不見面”,外貿出口防風險!2月4日,海寧外貿企業獲得了嘉興首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

(眾志成城 防控疫情)浙江各地出臺務實舉措幫扶企業

據悉,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屬於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是指由中國貿促會及其授權的分、支會應申請人的申請,對與不可抗力有關的事實進行證明,出具後當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該證明已得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海關、商會和企業的認可,在域外具有強大的執行力。

海寧市商務局及海寧市貿促會了解相關情況後,第一時間派出專業人員指導企業及時將相關訴求通過貿促會線上系統進行提交,申請辦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與此同時,工作人員還主動在線指導企業用足用好相關法律工具,最終順利獲得了證明書,為企業減少損失提供了有力證明。

目前,已經有兩家企業獲得證書 ,海寧另有幾家企業均已遞交線上申請,更有多家外貿企業正在籌備相關資料準備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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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發佈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湖八條”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不斷深化“三服務”活動,積極發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制定以下意見。

一、支持對象

受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強金融支持。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企業的支持,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鼓勵各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市級政策性擔保公司在原有擔保費率基礎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銀行機構減免企業轉貸成本及服務項目收費2億元以上。充分發揮好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通過“綠貸通”“綠融通”“擔保集市”服務體系,鼓勵企業在線便捷辦理貸款、股權、擔保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人行、市銀保監局)

(二)減輕企業負擔。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房租免收3個月。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免租金2個月以上的企業房產稅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減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稅務局)

(三)支持企業用工。確因復工需要,經當地政府批准,企業包車接回相對集中的外地職工,包車發生的費用,政府與企業按2:1的比例分擔。對員工自行返程的,返程路費可抵扣增值稅。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根據省有關政策給予社會保險費返還。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

(四)加強外貿支持。發揮貿促會國際商事認證服務職能,為企業提供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服務,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等,保障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列入年度市級財政補助目錄範圍內的展會,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支付參展費用後不能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的,按展位費全額補助。補助目錄外的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給予展位費50%比例的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五)扶持“雙創”載體。政府舉辦的科技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及團隊減免3個月的房租。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提前下達當年度市眾創“十條”部分面積補助專項資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企業及團隊減免租金的其他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六)建立科技項目綠色立項機制。根據企業和醫療衛生相關機構實際需求,在應對疫情的公共預防、檢驗檢測、藥物研發等領域,建立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綠色立項機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

(七)加大投資補助。企業為擴大防疫應急物資生產進行的技改投資,設備投資額500萬元以內的按60%補貼,超出500萬元以上部分按50%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八)加快資金兌現。加快兌現專項資金扶持,對符合兌現條件的項目即時兌現;對建設週期較長的項目,可以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進行扶持資金兌現。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和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社保局)本意見自2020年1月22日起施行,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3日

寧波鄞州出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意見

2月3日下午,寧波市鄞州區發佈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十條政策意見,包括了加大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加強轉貸擔保支持、大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力度等內容。詳情如下:

一、支持對象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一定困難和為了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供應而加大研發力度、擴大生產規模的鄞州區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加大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應主動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企業的服務對接,充分發揮信貸、保險、擔保等多渠道作用,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高效滿足醫療救助、衛生防疫、醫藥產品製造及採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合理融資需求,保證信貸規模充足,適當給予優惠利率和費用減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貸,應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減少疫情災害影響,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

2.引導加強轉貸擔保支持。引導政策性轉貸公司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申請轉貸的,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給予轉貸費用按80%收取的優惠。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加強對發展前景良好、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

3.加大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力度。對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因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經營困難造成貸款逾期、不良等情況的,經核實後給予適當的風險補償。

(二)減輕企業負擔

4.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鄞州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包括個體租戶),房租免收2個月。引導商業綜合體、樓宇業主為餐飲企業和租戶適當減免租金、物業管理和其他費用,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5.延期申報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6.給予技改相關補助。鼓勵防疫類及相關配套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在政策執行期實施技改項目的,按實際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

7.擴大研發投入資助。對參與疫情防控開展防護用品、消毒製品、檢驗檢測、藥物研製、應急裝備等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生產的企業,其發生的研發投入不受申報基本條件限制,可申請享受區研發投入專項激勵資金資助。

8.給予企業展位補助。對已付費報名參加境外展會,因疫情影響而不能參展的,仍按原應展標準補助。

9.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對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的雙創平臺的在孵企業,免收第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第2個月房租;鼓勵其他民營雙創平臺對在孵企業減免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雙創平臺,優先予以區級科技雙創政策扶持。

(三)穩定職工隊伍

10.緩繳社會保險費。貫徹落實上級相關緩繳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政策。對確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待遇領取等業務的,允許提出補辦申請,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如本政策發佈之後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鄞州區遵照執行。由區經信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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