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的开放海禁政策,顺从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1722年—1735年在位的清朝第五位皇帝,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年号雍正。雍正在位13年,对清廷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做了一系列改革。

清朝雍正的开放海禁政策,顺从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雍正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濯,则天下永享太平。”他告诫臣下说:“为治之道,要在务实,不尚虚名。”这样才能“筹国是,济苍生”。

雍正的改革,是在坚持满清皇权统治制度的前提下,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更好地实现满清统治长治久安的发展。

本文主要分析,雍正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增强经济活力,以极大的魄力,勇敢的重新开放海禁,建立江浙闽粤沿海经济特区,用经济特区的方式重新开启对外贸易,利用自身的优势,实现对外贸易顺差,带来白银的大量流入,增加国库的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为乾隆鼎盛时期的到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清朝雍正的开放海禁政策,顺从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自清朝立国以来,一直厉行海禁政策,主要是以政权维稳为主,隔绝大陆与台湾郑氏抗清力量的交往,并防范新的反清力量集聚海上。

公元1646年顺治三年,编制的《大清律》保留了《大明律》中有关“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的条文。不过,当时的海禁政策并未真正执行。

公元1655年顺治十二年,为了削弱和消灭郑成功等抗清力量,浙闽总督屯泰奏请“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置重典。”

公元1656年顺治十三年六月,清廷正式颁布“禁海令”,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天津各省督抚提镇曰:“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辑,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首,皆论死。”然而,海禁实行五年未达到预期效果。

公元1661年顺治十八年,清廷采纳了黄梧的“迁界令”,强令东南沿海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迁界令措施对明郑有一定打击成效。但使得东南沿海地区田园荒芜、百姓流离失所,其后海盗盛行,民生凋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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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朝平定台湾,正式展界。所谓“展界”,就是安排在顺治十八年前后被迁界令强迁的沿海居民复归故土。十一月,康熙帝将吏部侍郎杜臻、内阁学士席柱差往福建、广东主持沿海展界事宜,行前谕曰:“迁移百姓事关紧要,当查明原产给还原主,尔等会同总督巡抚安插,务使兵民得所。”

公元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清朝正式开海,准许百姓对外贸易。首次以“海关”命名,先后设置粤(广州)、闽(福州)、浙(宁波)、江(上海)四海关,作为外国商船来华贸易的指定地点。这是中国历史上正式建立海关的开始,也是清朝海疆政策的一次历史性转变。江浙闽粤四大海关总领各自所在省的所有海关口岸,通常下辖十几至几十个海关口岸。

公元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由于自开海禁之后,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清政府因而担心“数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以防范”;认为南洋各国历来是“海贼之渊薮”,从而产生反清势力的政治风险,于是禁止南洋贸易,即南洋海禁”。

南洋二次海禁之后,本来一度繁荣的对外贸易,又复萎顿。沿海经济日趋萧条,给当地居民造成严重后果,以致有用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任其朽蠹于断港荒岸之间。而生活无着之穷民,被迫逃亡海上,或铤而走险,“或为犯乱”。为此不少人奏请开禁。

公元1727年雍正五年,即南洋海禁十年后,清政府再开南洋海禁,恢复江浙闽粤四大海关。

清朝雍正的开放海禁政策,顺从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清代的粤海关

什么原因让雍正决定开海禁呢?

首先是解决国家财政危机。雍正登基之初除了稳定政局外,另一个最大的急务就是如何增加国库收入。他对此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国家财政已经极度亏空,摆在雍正面前的首要问题竟然是如何赚钱,才能保证雍正改革顺利推进的首要关键。

顺从民意解决民生问题。开放海禁在当时有着相当的共识和民意基础,康熙五十六年二次禁海令的颁行,直接造成福建、广州沿海等地“人稠地狭,田园不足于耕”,以至于到了当地居民“望海谋生,十居五六”的窘困境地。如福建饥荒严重,甚至多次出现抢劫粮食事件。因此遭到沿海人民、商人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反对,开和禁的斗争激烈而尖锐。

这些动荡原因,就是因为当时的国策靠海不能吃海,守着聚宝盆挨饿是最根本现实。显然民生问题已成了海疆地区的主要矛盾冲突,与康熙实行海禁的背景情况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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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成熟的政治家来说,务实的革新是必要的。他不会被束缚手脚,这些局部的改革也是他所有政治机器的零件部分。

雍正改革最大特点就在于审时度势,适时调整不利方向。公元1727年雍正五年,雍正皇帝在《出洋贸易规则》批示同意,正式取消南洋禁航令。

雍正鉴于康熙时期海禁取消后,每年出海贸易的人数不断增加,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人员出去后不回来的情况,出现不利于政权稳定的政治因素。为此雍正决定,限令出洋贸易的人三年内回国,否则不许回籍。

清朝雍正的开放海禁政策,顺从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从雍正个人性格来看,其做事果敢、雷厉风行的风格间接加速了任内的重要国策推进。

雍正一旦决定开放海禁,就要将其做大。雍正顺应民意,批准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省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迈开了开放海禁的历史性脚步,对外贸易开放成为朝廷的一项基本国策,迅速取得飞速的发展

开放海禁第二年,自厦门发船的商船就有21只,转年又增加到25艘。仅仅每年来到马尼拉的中国商船,规模就有五十艘之多。一年后的七月底以前返回的商船12只,载回来大麦11000多石,还载回燕窝、海参、苏木、牛皮等物。

这一时期,与日本的海上贸易成了非常典型成功的商贸案例。在雍正期间,赴日商船从宁波起航的有106艘,仅次于宁波船的是南京船,也有102艘,远远超过同时期从福建起航的39艘,也超过从广东起航的35艘。可以确定,雍正年间,宁波港已成为中国对日本贸易的第一大港。

开放海禁当年,广州海关监督在分头银之外,又征收百分之十的附加,名叫“缴送”,并将这些税收源源不断收归国库,没过多久,海上贸易的金银如同潮水涌了进来,一时之间,俨然成了国富民强的重要财政资源。清王朝的国库,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

乾隆初年,广东道御史李清芳说:“每年出洋商船不下数百艘,每船中,为商人,为头舵,为水手者,几及百人,统计数十万众”。这一空前盛况完整体现了雍正海禁取得的繁荣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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