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出臺“十六條”助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出臺“十六條”助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

東快訊(記者 黃惠)記者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優勢,從促進醫用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達產擴產、助力食品經營企業復工復產、強化市場監管技術服務、提供高效便捷的市場準入服務、推動減輕企業復工復產負擔、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六大方面,推出“十六條”措施,全力支持推動生產企業復產、重點項目復工。

據介紹,在促進醫用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達產擴產方面,實施“一廠一策”制度,派出監管指導組實施駐廠監督指導,根據不同企業的特點,推動持證醫用口罩和醫用防護服生產企業採取擴產、轉產和新建等方式快速擴大產能,儘快量產、達產、滿負荷生產;開闢快速審評綠色通道。對全省有意願轉產和新建醫用口罩和醫用防護服的生產企業,派出專家指導組幫助企業做好產品註冊、生產體系合規檢查等工作,做到成熟一家現場審批一家。全面減免註冊審批相關收費;加強技術指導支持,推動我省醫用口罩和醫用防護服的檢驗檢測能力提質擴項。鼓勵企業採用輻照滅菌等新技術新工藝,壓縮醫用防護產品的出廠週期,加快實現醫用口罩和醫用防護服的可及性。

在助力食品經營企業復工復產方面,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復產復工前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消除風險隱患。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2020年1月25日後有效期屆滿,受疫情影響無法領取新證的,暫時視同有效,有效期截止到我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後60日。

在強化市場監管技術服務方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及公共服務,開通疫情防控專利商標申請綠色通道,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及侵權舉報投訴受理相關工作;全力做好檢驗檢測服務,對復工企業送檢產品實行“立即檢、馬上檢”,洗手液、家居清潔劑、洗衣粉、洗滌劑、口罩等非醫用日用防護產品,檢驗費一律免收。送檢的其他產品檢驗費按收費標準的70%收取。對特別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實行“一事一議”。對疫情防控有關的計量器具實行免費檢測、即收即檢。申請測溫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的,安排專人優先受理,縮短企業獲證時間。對測溫計量器具出廠檢驗滿負荷的企業,安排駐廠檢測或送院(所)檢測。對復工復產企業急需檢定的計量器具,開闢快捷通道,實時檢測;對生產過程中必需的強檢計量器具,經企業申請並已自行核查的,可以適當延長強制檢定週期。同時,對非醫用日用防護口罩生產企業,組織技術力量開展定向幫扶。涉及疫情防控、重要國計民生的地方標準申報立項,開設綠色通道。開通防護產品企業商品條碼辦理快速通道,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保障賦碼渠道暢通。此外,還要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可適當調整電梯維保週期,實施按需維保,鼓勵通過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進行遠程檢查維護。並建立復工復產激勵機制,對在防控疫情、企業復產、重點項目復工中起到示範引領帶頭作用、成效突出的企業,在符合申報條件時,優先推薦上報。

在提供高效便捷的市場準入服務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許可服務,為各類復工復產企業提供“網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登記註冊與行政審批服務;優化質量認證管理,對符合3C免辦條件的疫情防控物資,企業復工、復產所需的產品實行即申請即辦理。有效期滿或需監督審核及再認證維持的認證證書,順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受疫情影響停產而不能接受監督審核/工廠檢查的,認證機構實施暫停等處理的時限,可延遲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

在推動減輕企業復工復產負擔方面,加強涉企收費監督檢查,以涉企收費投訴舉報為切入點,嚴查各類涉及企業的亂收費違法行為;推動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督促寫字樓、工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落實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政策,推動降價紅利傳導到終端企業,切實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方面,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聯合有關部門部署推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暨聯合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執法行動;維護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嚴厲打擊惡意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加強疫情防控以及涉及重要國計民生商品監管,對可能涉及壟斷的傾向性和苗頭性行為,靈活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約談、提醒告誡等手段,防止出現壟斷行為。對可能涉嫌構成壟斷行為的,按照有關程序從嚴從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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