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建议”等同于最终判决吗?


“量刑建议”等同于最终判决吗?

有一个现象,大家对起诉书上的“量刑建议”四个字比较看重,以为量刑建议等同于最终判决。

不幸的是,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我们平常人都觉得做事情没有那么麻烦,但其实法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机制,公检法在刑事案件中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这不是什么坏事,制度也是为了保障判决的公平性。

在法律文书里,明确了公检法三个部门对于刑事案件的职能。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和执行刑事裁判;检察院负责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和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对于特殊案件也有侦查的职能;而法院则负责进行审判,以及执行部分刑事裁决(这里主要是指财产刑)。

《起诉书》是由检察院出具的,表达的是公诉人的意见,对于最终判决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但决定权在法院手上。也就是说,法院可以不采取检察院的建议。

还有一个地方需要注意,法律文书里明确写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这些不仅在文书上是这样写,在实际操作中也是这样做的。因此我们有很多时候都可以看到,起诉书上的量刑建议跟实际判罚有区别。

不过在我见过的那么多起诉书和判决书中,法院的最终判决采取检察院建议的情况占大多数。

我时常劝大家不要着急,在法院的锤子没有落下来之前,我们对于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猜测。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千万不要失去理智。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喜欢在判决之前去找“熟人”了解案子,恨不得公检法都跑了个遍。但如果仔细的想想,就发现没有人会在尘埃落定之前给出肯定的答案。经历过的人都知道,这些行为实际上没有任何用处,最终的结果大概率是该怎么判还怎么判,不会因为某个人的某种举动就改掉现实,特别是在法律制度尤其完整、信息传播尤其快速的今天。

以上部分说得有点拗口,因为涉及到一些常人不必接触的词汇。我可以说一个方法,提供给大家参考。

如果你确实想知道案子会判成什么样,可以到“裁判文书网”去查询同地区、同类型的案件,然后做一个详细比对,这样就会得出一个大约的结果。但是在比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案件细节,因为在实际审判中涉及到一个“情节”的问题,情节严不严重,很有可能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结果。比如说同样是诈骗10万元,1次跟多次就完全不一样,更有些是多次诈骗而且是诈骗多人,这会判得更重一些。

至于什么叫“情节严重”,什么叫“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解释里有相关的说明。

这里又联想到另外一个话题,有些人会打电话给律师咨询类似于“这个案子会怎么判”的问题。由于律师接触面比较广,经验比较多,脑子会有一些印象,可以给一个大约的判断。但是你不敢肯定律师对法律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倒背如流,你突然这样一问,他很有可能记不太清楚,因此作为委托方也要有自己的认识才好。

我认为最好就是做到自己心中有数,毕竟这也不难,只不过是需要一些时间查询相同案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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