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第一批哄擡價格、未明碼標價典型案例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從快從重查辦了部分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有效遏制和杜絕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現公開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2020年1月28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第三師市場監管局對圖木舒克市平價新漢林大藥房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以2.5元/包的價格從百姓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購進雨洋科技防護有限公司生產的防護口罩3000包(每包10個),以30元/包的價格向外銷售,購銷差價率高達1100%,且未對該口罩進行明碼標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且在1月27日收到《第三師圖木舒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維護防疫用品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的公告》後仍然高價銷售。第三師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查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其改正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擬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2020年1月30日,第八師市場監管局根據12315大量投訴舉報線索及網絡輿情反映情況,對石河子開發區客都生活超市進行現場調查。經查該超市2020年1月29日,將當日批發價格不超過6元/公斤的大白菜按9.98元/公斤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第八師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處以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2020年2月3日,第二師市場監管局對位於鐵門關市二十九團小文果蔬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商戶將原銷售價格5-6元/包(每包10個)的一次性口罩,以30元/包的價格進行銷售,至2020年2月3日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時為止,當事人已將從庫爾勒若妍床上用品批發部購進的300包一次性口罩銷售273包,獲利273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第二師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730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計1365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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