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首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為堅決貫徹執行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公安部、公安廳黨委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系列部署要求,切實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區刑偵部門堅持問題導向,以防疫促維穩,以維穩固防疫,始終聚焦打擊犯罪主責主業,緊密結合公安部《關於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緊急通知》要求,依法嚴厲打擊查處哄抬物價、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一系列涉疫違法犯罪活動,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總體戰、狙擊戰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社會大局穩定。近日,日喀則市刑偵部門成功破獲涉疫期間西藏自治區首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件,成功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1月31日,日喀則市謝通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日喀則市謝通門縣春哲鄉派出所移交警情稱:“春哲鄉幫炯作果村村民次某與旦某涉嫌殺害野生動物,請派員調查”。得知情況後,日喀則市謝通門縣公安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迅速反應,立即組織警力前往案發現場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民警到達現場後,在兩名犯罪嫌疑人家中現場查獲疑似猞猁皮一張、骨架一副,隨後兵分兩路開展案件偵破工作,一組負責將兩名犯罪嫌疑人傳喚至謝通門縣公安局進行依法審訊;第二組負責將疑似猞猁皮、骨送至西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進行物種及保護等級鑑定,經鑑定:該動物物種為猞猁,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後經偵查民警多次政策攻心、加大審訊力度,犯罪嫌疑人次某、旦某供述了其二人於1月27日因自家10餘隻羊被猞猁捕食,在明知此動物是猞猁的情況下,二人自制捕獵夾用於捕殺猞猁,併成功捕獲猞猁一隻,後將猞猁皮骨分離後藏於家中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次某、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西藏自治區首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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