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獵捕「癩蛤蟆」,平涼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看点」猎捕“癞蛤蟆”,平凉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16日上午,由靜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破壞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靜寧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受靜寧縣人民檢察院指派,主辦檢察官以國家公訴人及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看点」猎捕“癞蛤蟆”,平凉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3月初至3月19日期間,王某、韓某、靳某等13人先後在寧夏西吉縣興隆鎮及靜寧縣靈芝鄉、原安鄉、八里鎮、三合鄉等地水壩多次非法獵捕野生蟾蜍,先後獵捕野生中華蟾蜍達1200餘斤,約8000餘隻。隨後以每斤10元至14元不等的價格出售,且導致所捕獵的682只蟾蜍死亡。嚴重破壞了生態壞境,影響極其惡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家林業局第46號令《野生動物及其價值評估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有關規定,檢察機關就該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各被告的刑事責任,並由各被告人承擔修復生態賠償金68200元。

「看点」猎捕“癞蛤蟆”,平凉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該案是靜寧縣首例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莊嚴的法庭上,辦案人員嚴格按照審判程序履行了職責,發表了起訴意見。並對涉案各被告以及參加旁聽的群眾進行了法制教育。各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並積極繳納了賠償金。

中華大蟾蜍俗稱“癩蛤蟆”,常分佈於林緣、玉米、小麥、蠶豆等林地和農田中,以捕食農田害蟲為食,每天捕食的蟲量可達幾百上千只,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在保護林木、農作物、維持生態平衡上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同時是很好的檢測環境變化的指示動物及風向標。亂捕亂獵這種動物,會破壞生態平衡,使得蚊蠅等害蟲肆意氾濫,當捕獲數量極大時,會造成生態系統的坍塌。

「看点」猎捕“癞蛤蟆”,平凉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態壞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保護生態環境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義務。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亂捕濫獵的行為不但會破壞生態環境,還會觸犯刑法,同時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大家要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生態壞境,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如果發現有肆意破壞環境的行為,及時向檢察機關舉報。

「看点」猎捕“癞蛤蟆”,平凉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往期精彩回顧

「看点」猎捕“癞蛤蟆”,平凉王某等1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快樂是一種美德,更是一種快樂。快把快樂分享給您的夥伴們吧!

點擊右上角:“發送給朋友”、“朋友圈”。

微博號:plrbtxwb123

出品:平涼日報社融媒體工作室

技術:崔烘獎

監製:李建軍

法律顧問:張忠義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