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一男子在高青“大鬧”勸返點 被依法行政拘留六日

魯中網·海報新聞2月14日訊(記者 李慶宇 通訊員 高文真)2月14日,張店一名男子駕駛車輛在通過高青縣城某勸返點,不聽勸返點工作人員勸阻,並在現場抓扯工作人員,被高青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六日。

张店一男子在高青“大闹”劝返点 被依法行政拘留六日

2月14日12時40分,張店籍男子阮某駕駛車輛通過高青縣城某勸返點時,不聽勸返點工作人員勸阻,未按規定進行登記,並抓扯工作人員的棉衣帽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高青縣公安局依法對阮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裁決行政拘留六日!

警方提示:在此疫情防控的緊要關頭,為了您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期間的相應措施和防控要求,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齊心協力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對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妨害公務及其他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及時亮劍、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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