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探望!法官促成千裡之隔父子“相見”

雲探望!法官促成千裡之隔父子“相見”

雲探望!法官促成千裡之隔父子“相見”

2020年2月11日上午10點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團河法庭法官吳揚新就徐某與王某離婚糾紛一案進行了網絡庭審,並探索嘗試了通過網絡庭審進行“雲探望”,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順利在雲端調解結案。

家事法官

解鎖在線審判新技能——

“雲探望”!

云探望!法官促成千里之隔父子“相见”

2020.2.6 正月十三•週四

收到案件後,法官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聯繫了當事人。男方徐某向法官訴說,其因更換工作,疫情期間又無法正常復工,薪資大幅減少,已無力承擔高額撫養費,請求酌減。就此情形,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相互交換了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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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探望!法官促成千里之隔父子“相见”

庭審進行時

云探望!法官促成千里之隔父子“相见”

2020.2.11 正月十八•週二

為了能讓徐某與孩子相見,法官在線上雲端為徐某與孩子搭建起一座溫暖的心橋。隔空千里,雖然不能與孩子在線下擁抱,但是線上的見面交流依舊溫情脈脈。

針對雙方爭議的焦點,法官反覆多次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在一次次釋法明理融情的交談後,雙方當事人終於解開心結,女方不僅同意適當減少男方應負擔的撫養費,還與男方協議了探望孩子的具體時間,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並通過網絡庭審在線上簽訂了調解協議。

云探望!法官促成千里之隔父子“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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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云探望!法官促成千里之隔父子“相见”

家事法官

行使探望權應根據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為原則,合理安排探望的方式、次數、地點等。

面對當前探望權難以執行的困境,藉助雲審判、實現雲探望是一次嘗試,也是一次創新。

在這場戰疫中

阻隔的是疫情

阻隔不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

親情與法官司法為民的溫情

家事法官

疫情期間,法官還要建議你

現今正值疫情持續期間,父母探望權的行使更應堅持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為原則,結合當前疫情傳播的速度、途徑及範圍,一方在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情況下,以當面接觸的方式行使探望權極有可能增加疫情傳播擴散的風險。

家事法官

家事法官

所以在疫情特殊時期宜中止當面接觸式探望,改為靈活的網絡雲端探望模式,待疫情穩定後再恢復當面接觸式的探望模式~

云探望!法官促成千里之隔父子“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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