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違法嗎?單位應承擔什麼後果呢?

海邊的76190752


樓主你好,如果以個人名義,掛靠企業交納社保的話,這是不違法的。因為這種情況一般出自沒有工作單位的個人。因為他沒有工作單位,所以又想交一份社保,那麼就必須要掛靠在當地的一個企業,才能交納相應的社保。

當然,如果是因為有工作單位的個人已經購買了社保的話,那麼這樣在掛靠購買社保屬於重複交費,這樣是不合理的。當然它也不屬於一個違法行為,因為重複交費,它並不是違法行為,而是無效的一個行為。

所以說,所得的企業不會承擔任何的後果,而後果應當由你本人承擔,因為重複交費你本人是享受不到兩份養老金待遇的,所以說他會給你退換一份,所以這一部分損失是你個人需要承擔的。


社保小達人


在我們當地,政府為了解決沒有工作的農民朋友,個體經營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能夠繳納養老保險,解決老了以後有份穩定的生活保障,專門找企業讓農民朋友,個體經營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掛靠,並且還能幫助往前補繳兩年的繳費,這是一件好事,為很多沒有企業養老保險的朋友解決了無法繳納養老保險。

掛靠企業繳納養老保險後,個人在家繳納的農保就要停繳,因為一個人是不允許繳納幾份養老保險,除了麻煩並不可能退休後能領取兩份養老金。在辦理的時候勞動保障部門就能查出來你以前是不是繳納過養老保險,也會讓你選擇一個對自己有利的保留,繳費基數低保障低的會讓你停止繳費。

在我們這邊掛靠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都是政府協調企業幫助辦理了,自己也不是什麼違法行為,企業也沒有必要承擔任何責任。幫助當地政府解決了養老保險的繳納,又能讓沒有養老保險的朋友有一份穩定的生活保障,的確是為當地沒有養老保險的朋友解決了困難。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頭條號,瞭解更多的養老保險的有關信息。





踏雪尋梅jia


首先,我們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您說的掛靠企業繳納社保是否違法,這個要看這個掛靠人是否有工作,是否有跟其他公司有勞動合同。

其實,我在之前的提問裡就曾說過,目前我們國家對誠信越來越看重,如果一味的想掛靠費,對個人相當不利。第一,如果個人因為掛靠被發現,將影響個人的誠信,甚至影響個人徵信。第二,個人掛靠企業,兩者都有違反契約精神,對個人極其不利,比如你的證書掛在企業,企業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安全或者責任事故,你的證書要被註銷,還有可能被法律懲罰。第三,如果你想中止掛靠,掛靠企業又不想放走或者不讓你輕鬆得走,你完全會陷入掛靠企業的漩渦,給你穿各種小鞋,甚至你收到的掛靠費都會倒貼。因此,請謹慎選擇!!!


轉身一腳


掛靠企業繳納養老保險不僅違法違規且是不可能的。只有存在預謀誆騙養老保險的行為才可能幹這種蠢事。

謝謝"頭條職場聯盟"邀請。

首先需要明確一個法律關係:即掛靠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是指沒有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沒有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由企業以企業職工的名義繳納養老保險的行為。

在地球上應該沒有這樣的企業會做出這種荒唐而賠錢的事情。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標準是28%。即個人繳8%,企業繳20%,且由企業代扣代繳,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一個沒有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人,要想獲得企業出資20%的繳納養老保險,不僅與法無據,違法、違規,且比登天還難,完全沒有可能。這與漫天撒錢的結果一樣,沒有企業會這麼幹,也根本不可能幹!

但在事實上,確有一些所謂的"代理公司"在大街小巷廣告代繳養老保險,這是騙你本金沒商量。這些公司開據的所有票據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法律效力,只有經過稅務機關征收並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稅收完稅證》五聯憑據和銀行收繳的票證才具可靠性。因此,百姓不要聽信謊言。

公民繳納養老保險,可以憑身份證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城鄉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屬城鎮職工系列)繳納。這是公開的,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且繳費標準為20%,國家直接優惠8%。有關此類問題已答N次,複述而已。

管見了。


商世好


掛靠企業交納社會養老保險,肯定是不違法的,至多就是有一點點違規吧,也就是有一點打擦邊球的意思。

作為企業來說,似乎也很歡迎外來的人掛靠企業交納社會養老保險。原因嘛,企業退休的人交納社會養老保險越多。企業辦事兒似乎就方便一些,因為人多了好辦事嘛。也就是說,有時候政府辦事是會看你企業的規模的,包括養老保險在內。退休人員多,政府在考慮一些地方政策時候就要多多注意一些。這是企業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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