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多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2020年2月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平将《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令(第3号)》中“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篡改为“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13日前复工”,并伪造大连政务新媒体发布《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令(第4号)》的微信页面截图,在网上散播“大连市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等虚假信息,造成不实信息被广泛传播。2月8日,庄河市公安局以赵某平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立案侦查,并依法将其抓获。

  检察在行动

  

大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多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大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多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图片说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李冰副处长(上图)、庄河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林晶科长(下图)在办理提前介入案件

  同日,大连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接到侦查机关案情通报后,立即远程指导庄河市检察院同步介入该案。上下两级检察院联动办案,以电话、视频沟通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单位了解情况,与侦查人员就案件定性、电子数据收集与固定、强制措施适用等进行深入讨论,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最新进展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平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相关警情通报也在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上发布,及时制止谣言的进一步扩散。

  截至2月12日,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同步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8件,主要涉及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诈骗、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5个罪名。

  新闻链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连市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确保涉疫情案件的依法及时办理,市检察院成立了同步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指挥中心,建立了全地区侦查监督工作群,搭建了与相关部门的信息网,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突出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既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全力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大连市检察机关将通过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肺炎感染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市检察院结合大连工作实际制定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办案、防疫两不误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举措,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助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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