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因為疫情公司決定延遲到2月17上班,但是不計薪水這個合理合法嗎?

嘻嘻哈哈哈過一天


我還聽說一家企業為了滿足復工條件備了2萬個口罩,寫了申請,結果人家來核查把口罩徵用了,企業4.5買的,徵用給了1.7,結果無法開工,防疫要求一個員工每天2個口罩,備用15天的哈哈,聽說的不知道真假


貓32121770


延長假期到17日是政府為了控制疫情。

不幹活企業不發工資也是合情合理的。

許多私人房東不免租金也是合理並且合法的。因為銀行也不免房貸呀!

但是有部分實力強的企業會給員工發基本工資,有愛心有格局有實力。

面對疫情,政府、銀行、房東、企業、員工一起來分擔了。

如果企業一力承擔,企業倒閉了,員工也得失業,損失更大。


鄧冠衛


國家沒有明文規定,在這個時期,企業主需要給員工照付工資。只是要求企業讓員工優先按照休年假的方式來辦,沒有年假可按照公司規定按事假來處理。


其實在疫情非常時期,個人沒有工作拖過一兩個月多數都是沒有問題的,但對於企業來說,可能就沒有那麼好捱了。因為企業是自負盈虧性質,所以不管生意做得如何,有無盈利,他該給員工的工資卻是一分都不能少。


在員工放年假和前期延工的這段時間,企業是要照常支付員工工資的。如果員工人數眾多的話,這筆開支不會小。但是在停工時期,企業無法生產和發貨,就無法產生盈利。


同時因為放假,有些應收賬款一時還無法收回來,比如客戶欠款、在押賬款等等。但是有些應付賬款它卻沒法逃得過去,比如廠租、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員工工資、社會保險以及銀行貸款等等。企業的損失,國家沒有可能提供過多的補償,此時企業要靠什麼來渡過難關呢?公司倒了,會有大批的員工失業,這就會影響到社會的安定。


在這樣的特殊時期,深圳政府已採取了很多的維穩措施,來支持企業渡過難關。比如:


1、鼓勵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擴大技術改造投資,企業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購買的設備,政府將按不超過設備投資的5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等,免除2個月的租金。並鼓勵其他私人物業主給予企業減免租金。


3、依法依規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4、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5、反還企業城鎮汙水處理費。

6、減輕工商企業用電成本。

7、依法依規延期繳納和減免稅款。

8、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

9、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10、加大產業資金傾斜支持。

11、進一步釋放“四個千億”政策紅利。


12、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營保障支持。

13、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14、實施靈活用工政策。

15、加大企業中技能培訓補貼力度。

16、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保障。


國家鼓勵不管是個人還是團體,政府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都來齊心協力,萬眾一心,一起攻克艱難、共度難關。這不應該只是一句空談,企業承擔了它應有的責任,我們個人也應盡力地做好自己的義務,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這種時候我覺得我們不應該過多地關注於個人得失,而應該對社會和企業多抱以寬容和感恩的心態。我們應多關心企業,並和全公司人一起努力,幫助企業挺過難關。畢竟公司安好,我們才能施展抱負,才會有工資來養活自己和家人。大家覺得我說的對嗎?


賣電子尺的元姐姐


我是一名私企的經營者,我會給予員工一定的補助,或者說關懷獎金。但我也無法全額髮放工資。因為我需要承受租金,訂單的取消,以及將來開工,後面一段時間生產經營暫時仍然不能穩定的損失。另外,我的員工中尚沒有人主動要求我全額髮放。如果有樓主這樣的員工,我認為私心太重,日後也不會重用,或者找機會停止合作。私心過重,團隊永遠不穩定。


馬蕩天涯一浪子


首先你覺得放假不上班拿著工資不燙手嗎?這麼危難的時刻,不是應該想著大家怎麼共渡難關嗎?


大帝朝聖


這種情況,根據最新的規定,由於因疫情不上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不上班的時間,企業應該根據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發放工資。而勞動合同上一般寫的都是基本工資,從2月9日到2月17日,也就8天,在深圳的私企,估計也在1000元左右。

若因疫情不上班的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規定是企業可參照當地人社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發放工資。

政策是這樣,但考慮到疫情對小微企業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老闆也不是故意讓你不上班,所以,員工也應該理解老闆的難處,也可以在運營正常後,特別是企業的效益比較好時,心平氣和的和老闆提及此事,通常老闆都會以獎金的形式補償員工的。若企業運轉不正常,效益又不是太好,你是老闆,你會借錢來發這不上班期間的工資嗎!理解萬歲,當下,大家都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財富和幸福!


紅藍推演


看了其他人的回答,我還挺驚訝的,看來大家不是自己就是老闆,那就是對公司老闆特別有感情,一個個比老闆還擔心公司破產,一個個急著要為自己薪水打折扣的老闆辯護。

那我們就來看看,到底題目裡的行為是不是合理合法。

首先,廣東省人社局在《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中指出,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

而國務院早先的規定則是把春節假期從1月30日延長到2月2日。

鑑於題主並沒有說清,公司不計薪水,到底是哪段時間段不計薪水,那我們就來分情況討論。

情況一:從2月3日起不計薪水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係相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延期復工的規定如下: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簡而言之,在2月3日到2月16日期間,本該是延遲復工階段,也就是規定中的“停工停產”期間。

如果題主公司發工資是一月一發,那規定中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應該為30日、

也就是說,如果題主企業停工停產時間小於30日,也就是題主現在說的2月3日-2月16日期間,那在法律上,企業的確是應該按照正常工作日支付工資。

如果企業繼續停工停產下去,超過了一個月的(注意,必須是因為受疫情影響而導致的停工停產),那到時候企業安排工作的,可以和員工協商支付工資;如果不安排工作的,則需要支付生活費,這比生活費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而2月8日、9日、15日、16日是週末,也就是法定休息日,如果企業在這兩天安排員工工作,是要根據相關法定休息日的規定支付薪酬的,具體詳見下一部分。

情況二:從1月31日起不計薪水

我們都知道今年國務院正式發的通知,明確今年過年假期延長了三天,1月31日、2月1日和2月日。

這三天具體屬於什麼性質呢?

國務院在《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中指出,“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可見這三天的實質不屬於法定節日,而屬於休息日,也就是我們平時的週末。

這意味著什麼呢?

也就是說,在這三天裡企業如果安排工作的,就需要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應該在日後給員工先行補休,不能補休的,則要支付休息日的加班費,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雙倍工資”;

但如果企業在這三天裡沒有安排工作,企業也不需要支付這幾天的工資。

好了,聊完了法律規定,我們來看看現實操作。

法律不外乎人情,現實情況中,很大不一部分事後執行並非那麼絕對。

有的公司可能會和員工協商,表明現在公司的困境,如果員工對公司有感情,或者也的確很需要這份工作,想長久在這個公司裡幹下去,那一般都會願意接受公司的協商條件,另一邊企業也會盡可能地縮短停工停產的時間,並儘可能給員工一定的生活保障。

員工和企業,本不是一場零和遊戲,沒必要事事互不相讓,我們還是希望在這個特殊時期,雙方能夠儘可能靈活協商安排,儘量減少彼此的損失,避免兩敗俱傷。


蟹肉的職場星球


1. 國家規定假期延長至2月10日,這段時間理應計算工資,國家規定咱也要相應遵從。

2. 2月10號以後疫情未解除情況下,企業讓員工休假,分兩種情況:

a. 員工有年假的,應該優先按調休年假安排,工資照付,跟休年假一樣處理

b. 員工無年假的,那麼假期按照無薪假處理,合情合理,沒有工作沒有勞動報酬,就像請事假一樣處理。

我自己公司是這樣處理的,員工一律暫定3月2日週一開始上班,2月份除國家法定延長的假期按正常工資計算外,2月10日以後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工資,也算是給員工的福利了。


江南大盜大刀剁豆豆


很合理!企業也要靠員工創造收益,都放假沒上班,拿什麼發工資?白拿!要樹立正確的觀念,多勞多得,不勞不得!都不知道啥時候開始,都想不勞而獲!


深圳大侃侃


我也收到公司通知,但是,老闆在微信群裡說的一句話,卻讓我蠻感動的。

老闆說:按照疫情情況,公司復工時間會延長,但是,現在疫情具體情況還不清楚,在公司留守的,做好隔離工作,還在家裡的,等具體通知時間上班,我承諾,在這期間,公司會發放基本工資給大家,保證大家正常的生活開銷,在這期間,做好防護措施,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期待看到大家安全回到公司。

我們公司不是國企,也不是外企,只是普普通通的私人企業,但是,公司成立至今已經20年了,我想這跟老闆的人品和魄力還是蠻大關係吧,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員工跟著老闆20年。

在這段時間,不計薪水合理嗎?

其實,國企和外企可能薪水會給到位,但是,作為私企,我想說的是,公司在這段時間也是沒有收入的,房租,客戶貨款也把老闆壓得踹不過氣了,國家法定的假期都是帶薪假期,但是,這個疫情這麼突發,有誰能想到,都是措手不及。

當然,可能員工有房貸車貸要還,需要錢,但是,老闆也有壓力,不給是本分,給是情分,這完全是看老闆的為人和魄力了,也不能說怪誰,如果老闆為人不行,就算給了你,還不是會照樣想辦法,把你榨乾?

誰叫我們寄人籬下呢?想開點就好了。

溫少爺:專注於職場與個人成長分享,關注我,我們一起迭代,一起成為職場達人。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和啟發。【隨手點個贊,對溫少爺是個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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