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上班路上捡到十万块钱,等了三小时见到失主,问失主要六十元误工费,怎么看?

小小义工204


我有一次 捡到别人的毕业证一大堆东西 还的时候说好给一百 到了 不给 就给路费 我是专车 他就按照快车的价钱给 我直接说 那你去公司拿 我一分钱不要了 有些人 真的就是惯出来的毛病 还有一次 手机丢我车上了 给我打电话 我说车上还有客 送完客 我再给你送回去 结果 不行 你现在 立刻马上给我送过来 而且 一分钱不给你 否则我报警 我也是说 没事 你现在可以报警了 我就把手机随手交给交警处理了


开心的孩子在开心


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个亲戚家办婚礼,我和他的一个朋友负责收礼金。本来在我们吃饭之前,应该核对完账目,交给主人家。但当时他们婚礼特别忙碌,就说晚上的时候再算清账。当时是冬季,轮到我们吃饭就很晚了,等我们吃完饭已经天黑了。也是我们这几个人没溜儿,一群姐夫小舅子在一起拼酒。等喝完酒回到主家的时候,该交账了,记账的把账单忘在了出租车上,我这个收钱的,把钱忘在了饭店里边儿,丢了账单的容易,当时叫的车是一起交的,很容易就找到。我这个收钱的马上就醒酒了!匆忙赶到了饭店,万幸的是,服务员发现那里有个包就交到了吧台,期间没有任何人打开过。我找到饭店的时候,饭店经理一再要求我和对数目,并且去拷贝了监控视频,我一再表示不需要。并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两千元,1000元给当时发现包儿的服务员儿,另1000元给其他服务员儿,说让他们买点水果瓜子儿,表示一下我的感谢。但这些都被饭店经理拒绝了!

从那以后,有亲戚朋友要举办婚礼,我都第一时间推荐到这里。同时这里也成了我公司招待客户的定点儿饭店。


平泉信息港


答:能够做到拾金不昧,而且钱的数额还不少,这位朋友平时肯定就是一位好人,工作积极,办事认真,决不是贪图小便宜的人,人品正直而高尚,在等待失主的同时也在尽法律义务,(每位公民都有义务保护公共财物),所以这位朋友明白自己在等什么,就没把钱交给警察,失主来到以后,这位朋友是不会向失主主动要钱的,因为世上有些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除非失主主动给你,不过给的也只是失主的一点心意,一点补偿而已,也许这位朋友会拿着或不收,其实这位朋友要的不是钱,想等来的就是一声谢谢!暖暖人心,真的。


星空201402513


捡十万等失主三小时索要陆拾元误工费于情于法都没有错。

首先肯定这是拾金不昧的行为,值得大众学习,应该肯定与表扬。

帮人看管无主财物在法律上属无因管理,因此索要陆拾元误工费的行为于法有据,应得到法律完全支持。

对失主而言拾万巨款失而复得更值得庆幸,面对拾金不昧者理应感谢,国家对这样的行为同样会给予表彰奖励,这就是满满的正能量,时代新风尚。


蒙湘牛


如果是我丢了10万块钱,人家管我要600我都得给一千,还得拼命谢谢人家,你特么怎么不想想没他你就丢10万啊,凭什么人家站这儿三个小时耽误自己的事情来给你的错误买单,成年人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Shadow傻兜


有个朋友,上班路上捡到十万块钱,等了三小时见到失主,问失主要六十元误工费,怎么看?

误工费应不应该要

从法律角度来说,失物属于失主所有,这点毋庸置疑。拾到失物,交给失主,是应该做的。但是拾金者保管失物,等待失主领取,是无因管理行为,形成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给付支出的必要费用。

给多少费用合适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其构成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其内容须由法律具体规定。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多认为:本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所负的债务范围以其所得利益为限,其赔偿债务范围只限于管理人从事无因管理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这件事中,拾金者的直接损失,就是误工费。

从情理角度怎么看

毫无疑问,这位朋友不贪图十万元巨款,不要求几千上万的好处费,有拾金不昧的高尚情操。要求60块钱,三个小时的误工费,是这位朋友应得的。这位朋友三个小时的误工费大略可知,这位朋友的日工资是一百多,不到二百块钱。面对十万元巨款,不起贪念,十分难得,是为“义”。对于自己应得的补偿,合理要求,理直气壮,不卑不亢,是为“勇”。实在让人佩服。


王立超律师,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劳动争议案件。为头条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免费咨询。可以站内短信联系。


与同法律


苦等3小时要60元误工费合情合理,遗失者哪怕再贫穷,这10万元是借款也要给。没有这位朋友的好心等待,这10万岂能失而复得?点赞这位拾金不昧的好人,一生平安幸福。


小城雨巷337


说个我遇到的事,去年冬天我在镇上上班,中午出来吃饭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应该是老人用的非智能手机,当时就我一个人,完全可以装自己口袋,但我一丝这样的想法都没有,不是我伟大,我想如果真是一位老人用的,丢了应该会很心疼,跟年轻人不同,丢了正好买新的,也许老人回家会被儿子媳妇埋怨,所以我就主动给电话本里的人打了个电话,那是他儿子,接通以后就喊:娘!我当时笑着跟他说你娘的手机丢了,你过来拿回去吧。快晚上的时候他才过来拿,可能是等他娘赶集回家后确认一下才来的,还给我买了一袋橘子,我不好意思收人家的,一个手机不超过二百元,捡到了还人家是应该的,可他打架似的非要留给我,回家给我婆婆吃橘子,跟她说了这件事,她也觉得我做的好。事情很小,我也不觉得自己多伟大。

我们再回到题主的问题上,三万块钱不算少了,能拾金不昧的人不多,单这份品质,就值得奖励,何况人家耽误了工作,60元误工费合情合理,我认为社会应该鼓励这样的精神,大家认为呢?




一个没有方向的鱼


我的一个同事在大街上拾到一个皮夹子,打开一看,有十多张银行卡和几千元钱,就照皮夹子里的名片打电话,接电话的男子不耐烦地说,有啥事不能明天再打电话,今天休息。我同事说,我不认识你,也不找你办事,只是想问问你丢了什么东西没有,然后把地址告诉了他。不一会,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骑着自行车,满头大汗,到他跟前说,是您打的电话?同事简单问了下,确定是他的,就把皮夹子还给了他。青年人仔细查看了那些银行卡都在,长吁了一口气,将皮夹子里的钱拿出来给同事说是谢礼,同事拒绝了,说要是为了钱,就不给他打电话了。年青人觉得实在过于不去,就请同事吃饭,这时才知年青人是银行一个部门的经理,如果皮夹子里的那些银行卡丢了,痲烦就大了。饭后买了一条中华烟,一定要同事收下。后来两人成了朋友。这就是山区小城的人情世故。


啸尘105432625


没有啥大惊小怪的

某年某月某日,我去某西方国家旅游,途中一个人在大桥边等人,因为在异国他乡,焦急不安?一外国老太太停下来与我聊天,语言不通,两人连比划带看胸前旅游牌子,老太太弄明白我下车过早,找不到住宿的宾馆了。

老太太随牵我手走两站路,送我到宾馆,我感激涕零,弓腰感恩不尽,谁知笑容满面的老太太伸出手来,问我要报酬,这个手势全球统一,一看就明白。

我一时语塞,转不过弯来,掏出美元让老太太挑选,老太太只挑了五美元的。

我心里依然感觉暖融融的,接下来邀请老太太一起在楼下喝咖啡,她欣然答应,两人坐在阳光里,喝咖啡,聊天,好不惬意。

其实,两个人聊天都没有听太明白,但是看起来老太非常高兴,我也心情也舒畅。

临别分手,她付了她的那份钱,我要全付,老太说啥不肯,还留地址给我,每年给我信箱留言,两人每年留言祝福,成为忘年交。

事后我问导游,导游说,西方国家和我们的价值观不同,干活是要报酬的,包括做好事,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区别,是你的就是你的,是我该得的,就是我的,是非曲直清清楚楚。

回家给别人说这事,大家感觉,这样也好,省得麻烦,但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是的,在中国确实不行,划分太清了,朋友少,说你斤斤计较。事情如果说不清楚了,说你怎么不说,让自己受委屈。

回到你的话题,你的朋友得到报酬理所当然,但伸手去要,恐怕就会陷入舆论的怪圈,有点美中不足,不完美,也无可厚非。

实际在我们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事情,你的朋友拾金不昧,要人家报酬,人家乐于给,没有抱怨,你的朋友得误工费,看起来很美,就OK,也没有啥不好意思的,但不能过线,变成索要就违法了。

老汉还是要为你朋友点赞,他在寒风中等失主,本是大善,那位失主愿意给也是大善,善和钱没有关系,与乐于助人有关系。

善做好事,善莫大焉,心底无私天地宽,做好事愉悦心情,也是助我,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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