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案”频发,检察机关快速出击

“口罩案”频发,检察机关快速出击

浙江杭州

批捕两名销售伪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

2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销售伪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年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蔡某通过他人介绍,到金华市金东区,找到犯罪嫌疑人余某,从犯罪嫌疑人余某处采购防尘口罩2.1万个,后通过微信夸大宣传为防细菌病毒N95口罩进行销售。其间,犯罪嫌疑人蔡某还单独从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处采购大量口罩后在微信中销售。经鉴定,犯罪嫌疑人蔡某、余某所销售的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证,犯罪嫌疑人蔡某销售伪劣口罩金额达5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余某直接向蔡某销售伪劣口罩金额达5万余元。经查,部分口罩被热心市民购买后通过快递捐赠给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一线部门工作人员。目前,该批口罩已被拦截退回。

余杭区检察院从2月2日开始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2月11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当日进行远程提审、讯问,并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蔡某、余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山东枣庄

批捕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

2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件,以书面审查为主,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后,依托提前介入情况,在受理案件当日就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1月28日下午2时,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急需口罩的心理,在网上发布了虚假销售口罩的广告。被害人张某在微信看到广告后,与张某取得联系,购买了价值7万余元的口罩,并通过微信将货款转账给张某。收到货款后,张某即将被害人微信“拉黑”,使被害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薛城公安分局在接到被害人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一夜的连续排查,成功摸排出广东省汕头市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月30日凌晨2时许,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张某抓获。

案发后,薛城区检察院结合当前防控疫情的实际,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由分管副检察长和第一检察部主任提前介入该案,同时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会商,系统梳理证据材料,并对下一步侦查方向、电子证据固定以及相关程序性问题提出了建议。

薛城区检察院在办案同时,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对疫情防控期间涉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检查或隔离,保证羁押过程中不出现交叉感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过程中,做好相关防护工作,保证办案安全。

云南腾冲

发出检察建议规范废弃口罩处置

“收到建议后,我们马上就向社会发出关于规范投放处置废弃口罩倡议,并在城区增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112只。”2月4日,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当天下午,云南省腾冲市检察院收到了该市负责城市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的回复。

为积极有效应对疫情,戴口罩成为群众自我保护、避免传染的首要选择,与此同时,废弃口罩不慎重处置也将会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

面对严峻的防控疫情形势,腾冲市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第三检察部干警放弃休假,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前提下,分组深入城区、乡镇及相关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全市除医疗单位和隔离点、观察点已将废弃口罩按医疗垃圾规范处置,普通群众所戴口罩只是当一般生活垃圾处置,除部分交通要道、居民小区和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有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外,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公共场所均未见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群众卫生意识不强,随意扔口罩现象也时有发生。

根据调查到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安全,该院向相关职能监管单位发出建议,建议在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合理设置增加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注明标识,加强废弃口罩投放宣传和监督,严格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做好环卫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等。

收到建议后,各单位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废弃口罩的监管和处置,全市卫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目前,该市废弃口罩规范处置工作正紧锣密鼓开展。(检察日报 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 匡雪 班云跃 何赟 王家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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