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案判之女变男尸

此案发生在明代天顺年间的江苏嘉定县(今上海嘉定区)。县里有家杂货铺,老板名叫贾昌。贾昌有个女儿,取名月香。月香相貌甜美,用人见人爱来形容她,是一点儿也不过分。月香已年满17,到了婚嫁的年龄,经媒人说合,许配给本县成衣铺王守谦为妻,并且定下婚娶的日期。

嘉定有个风俗,有钱人家女儿出嫁时,要请“待诏”来绞脸。所谓的“待诏”,就是现代的美容师,而绞脸就是妇女在出嫁前,把棉线拧散,将脸上的汗毛绞去,使脸上光洁,在古代“待诏”属于“下九流”之列。在那个时候,女儿出嫁,一般都让“全和人”的中年妇女来绞脸。所谓的“全和人”,就是父母、子女、丈夫都健在,图得就是将来女儿也是个“全和人”。嘉定的风俗与别处不一样,绞脸的事情都请“待诏”来做。

贾昌非大户人家,因为女儿要出嫁,才请“待诏”。前来绞脸的“待诏”,名叫徐二,常年混迹于市井,是个地道的下三赖,常常借着修发美容之机,调戏妇女。一般人被他调戏了,就当吃了哑巴亏,不愿意声张,免得给人以话柄,因此,徐二一直没断了营生。贾昌平生第一次嫁女儿,所以不知道“待诏”这行当的人,会有这么复杂的事情。

徐二被带到堂上,月香满脸笑容从闺房中出来。看到甜美的月香姑娘,徐二一肚子坏水开始搅动起来。他先说了些很淫秽的话,遭到月香的呵斥,而后他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开始动手动脚,于是激怒了月香。她脸也不绞了,就叫人把徐二赶出门去。

徐二没吃到豆腐,反而激起了更加强烈的欲望。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月香那张可爱的笑脸,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思前想后,生出一个邪恶的计谋。次日,他来到王守谦家,送了一份贺礼,按照习俗,接受了别人的贺礼,就应该请别人来参加结婚酒席,徐二自然被邀请参加新婚宴席。

月香婚礼那天,徐二早早地就来到王守谦家,主动承担起迎来送往,安排酒席,接受贺礼等杂事,忙前跑后的,似乎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场。王守谦见徐二这样热情,事事俱到地为自己招待客人,心存感激,屡次前来敬酒。徐二对王守谦的敬酒,屡屡接受,只是自己不喝,反敬王守谦喝酒。王守谦大婚高兴,对敬酒全部接受,后来已是酩酊大醉。徐二终于等到王守谦醉倒,便趁机溜进新房,看到新娘正披着红盖头等候新郎入洞房。新娘月香听见门响,以为是新郎回来了,就等着这一生中最难忘的揭盖头。哪知徐二把事先准备好的迷药,捂在新娘的嘴上,月香没哼一声,就倒在床上。徐二用事先准备好的口袋,将新娘装进去,扛在肩头,开了院子后门,将新娘交给他事先安排好的、在外面接应的两个帮凶。两人将新娘抬走之后,徐二又回到婚礼现场,向各位打招呼,说自己有事,要先行一步,然后从容地从正门出去,按照约定的地点去寻找那两个帮凶。

古代案判之女变男尸

那边新娘子被人抬走了,这边王守谦一家还茫然不知,都忙着照顾醉酒的新郎王守谦。当王守谦被家人用醋灌醒之后,来到洞房,发现新娘不见了。开始以为出去方便了,就屋里屋外地找,后发现新娘确实失踪了。新娘在婚礼进行中失踪了,前来道贺的人都吃惊不小,便互相怀疑起来,最后矛头共同指向一位茶楼老板。席间他不仅多次离开,还几次吵着要闹洞房。众人怀疑是茶楼老板把新娘藏起来了。茶楼老板虽然喜欢闹场,但是闹洞房也是中国人的习俗,他大呼冤枉,称自己与新娘决无关系,看上去也不像说谎。

这时新娘的父亲说:“大家看看有谁离开了宴席”。众人相互巡视,这才发现徐二不见了。于是月香父母便想起此前在自家发生的事,便把徐二替女儿绞脸,欲调戏女儿,被女儿赶走的事情讲了。大家也认为徐二可疑,便四处寻找。有人发现后门有人开过,便一同冲出后门寻找。所有人冲出后门一同寻找,绝非夸大其词。因为《大明律·刑律·杂律·不应为》条规定:“凡不应得为而为之者,笞四十”。这种不应为,是指理不可为者,也就是违反当时的道理,就认为有罪,是运用非常广泛的法律。路上的人见到别人求助而置之不理,就是不应该,如果告到官府,就要按不应为来处置,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有人喊抓贼的时候,路人都会协助抓捕。

后门外是一条又长又窄的小巷,两个帮凶因为巷子窄,再加拾着新娘,根本走不快,这时后面传来抓坏人的叫声,两人怕被当场抓获,扔下新娘就跑。恰在此时,徐二正好按约定赶到,见新娘被扔在地上,自己背起来接着跑。徐二背着新娘奔跑起来很吃力。这时后面追赶的叫喊声越来越近了,徐二怕被人来一个人赃并获,心里很着急,如何处理眼下的危机呢?这时他看到路边有个枯井,顺便就把新娘塞了进去,然后继续跑。众人是不可能让徐二从眼皮底下逃掉的,最终众人抓住徐二。王守谦上来问:“到底把新娘藏在哪了!”徐二干脆耍起泼皮无赖,说没见到此人。王守谦问:那你跑什么?”徐二竟说:“我在帮忙找新娘。”因为没有人赃并获,徐二又死不认账,众人也不敢用私刑,只好先将其严加看守。

次日天明,王守谦率众人把徐二押到县衙门,徐二见县太爷端坐大堂中央,周围衙役高喊“威武”,知道再抵赖下去,县太爷一定会用刑,还没等县太爷细问,就全部招认了。知道新娘被扔到井里,县太爷便派人押着徐二前往寻觅,捕役下到井里,果然发现有具尸体,便用绳子捆好尸体,上面的人将尸体拉出来。仔细一看,在场的人全部惊呆了,这哪是新娘呀!明明是个男人。新娘失踪没下落,又捞上来一具男尸,这就是两个命案。不用说捕役惊诧,连徐二也被眼前的男尸吓呆了。

古代案判之女变男尸

捕役又将徐二押回县衙,县太爷又将两名帮凶抓获,再次升堂问案。两名帮凶交代,当晚两人从徐二手中接过装有新娘的麻袋就跑,麻袋里装的是男是女没顾得上看,的确不知里面到底是何人?因后面追赶紧急,就把新娘仍在半路了。再问徐二,徐二肯定交给两人的就是新娘,亲眼看见他们把自己装好新娘的口袋扔在半路,自己捡起来又跑,实在跑不了了,就把口袋扔在井里,至于新娘如何变成男尸,自己真的不知道。县太爷见徐二就是不交代,恼怒至极,几次动用大刑。可是无论如何动刑,这三人也是说不清楚。县太爷无奈,又将所有参加新婚宴席者找来,让他们辨认尸体是到底为何人,众人都没见过这男人,案件也就无法进展了。

县太爷只好发下檄文,要知情者前来认领尸体。过了几个月,还是无人前来认领。县太爷无奈,只好先将尸体埋葬,把徐二和帮凶关在监狱,派捕役四处査访,希望能够侦破此案。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多,原任县太爷期满离任,新任县太爷到来。这位新任县太爷名叫龙晋,江西吉水县人。龙知县按照常规,审查前任遗留下的案件,当他看到徐二抢劫新娘案以后,也觉得事情蹊跷,便提审徐二及两名帮凶,但无论他怎么问,还是问不出实情,便把此案放在心上,等待时机

过了一段时间,此案有了重大转机。河南开封府送来两名对质的人犯,乃一男一女。女的自称是嘉定县人,名叫月香,父亲名叫贾昌。听到月香,龙知县马上想起徐二案件,便提审徐二前来对质。徐二一见月香,惊得三魂出窍,确认此人就是月香。县太爷得知是月香,便把徐二押下,开始审问。那么女的可以确定为月香,那个男人又是谁呢?

原来婚礼那天,月香突然被人装入麻袋,扔到井里,当时听到众人在抓徐二,由于人声鼎沸,自己在井里叫喊,没一个人听见。月香挣扎着把口袋弄破,因为井太深,无法爬上来,便一直在井底哭泣喊叫。直到天亮,才有两名男子经过。这两个男子是开封府人,名叫唐诰、凌舜。两人一起来嘉定,买了许多丝绸布匹,准备运回开封府去卖。听到哭泣声,便伏在井口询问。问明了原因,便开始实施救助,两人决定一人下井去救月香,一人在上面拉拽。他们扯了一匹布,凌舜把布拴在腰间下井以后,就把布拴在月香腰间,叫唐诰把月香拉出去。唐诰将月香拉出来一看,乃是一美女,顿时起了邪念,要占为己有;又想两个人回去还要分利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于是捡起许多砖石用力向井下乱投,直到凌舜在井下没了声息才住手,这便是捕役们打捞上来的男尸。

唐诰把凌舜杀了之后,对月香说:“我是开封府的富商,你跟我回家,就当是我从苏州买回来的小妾,如果你不从,我只能杀了你。要是你以后声张,我以后也会杀死你。”月香已经受到惊吓,又亲眼看到此人杀死同行人,只好随着这位富商来到开封府。

古代案判之女变男尸

到了开封府,因为月香貌美温柔,唐诰对月香还是恩爱有加,但唐诰的夫人非常凶悍,看到唐诰娶妾回家,很是恼怒,雌威便在月香身上施展。月香不堪虐待,有一天趁唐诰及夫人不注意,便跑了出来,到开封府来鸣冤。开封知府得知案情,便逮捕了唐诰,连同月香一起,押回嘉定县对质。案情大白,龙知县在叹息之余,判决如下:

唐诰心狠毒辣,杀人无忌,夺人为妾,尤属可恨。二罪并发从重论,斩立决。徐二抢劫月香,按律至少应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其得到月香以后,没有来得及施暴,就发生了离奇的女变男尸,此案又久攻不破,徐二在监狱里已关押年余,也算作是处罚。所以龙知县从轻处置,仅将他们分别处予杖责,然后释放。那么对月香如何判决呢?龙知县对月香遭遇深表同情。按照《大明律·出妻》条规定:妻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丈夫可以离异。如果丈夫能够容忍,则可以不离异。月香被掳,替人做妾,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绝非情愿,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传到好几个县,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再说,王守谦把新娘娶进门,也不看好了,还把坏人请来做客,此人因为先前无礼,才被月香辱骂,导致发生不幸。龙知县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家婚的传统观念,劝说王守谦领回月香。为了让两人能够重新团聚,龙知县还给百两白银,这在当时可是一笔财产。那么龙知县这百两白银由谁来出呢?原来按照《大明律》,对于杀人犯除了处死之外,还可附加罚没财产,罚没财产即可入官也可给主,龙知县就是依照法律,罚没唐诰的财产,以给主为名,资助月香白银百两。

此案在当时影响极大,万历《嘉定县志》记载:“有狱讼累年不决者(龙)晋至立辨决之”。就是讲他破获这件女变男尸的案件。

●文据柏桦教授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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