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普通員工利益誰來保障?一邊是生存,一邊是生命,你怎麼看?

夢生無關


名有各難,員工是企業的主力軍,企業是員工的就業平臺,員工付出多少,企業應當按員工的多勞多得而回報


susu平平安安


涉及利益,一切都是用汗水和鮮血澆灌的。既然提到了生存,那麼企業有剝奪員工生存的權利麼?一邊是生命,企業有剝奪員工生命的舉措麼?我也是一名打工者,但這件事不能說企業錯了,只能說企業有企業的難處,員工有員工的不易。

(文中圖片是實時更新的,更新至 2020.02.11 20:20)

(自己看看上海的確診病例才多少)

我在北京上班那會兒,在華貿附近上班,為了居住的環境好一點,我住在順義,每天做地鐵往返要近4個小時,如果公司加班的話,我平均每天要在工作上消耗14個小時以上,雖然現在我不在北京了,但由於這次疫情的影響,我在老家也是線上辦公。我與你不同的是,我們公司比較人性化,也善解人意,可以允許我們在家辦公。但公司沒有下發通知之前,知道我是怎麼打算的麼?

(這是過去10天內全國新增確診病例的曲線圖)

既然提到了生存,那捫心自問一句話,這份工作不幹了,我們在家呆半年,我們能否餓死?我們銀行卡里的數字真的不夠我們粗茶淡飯的生存半年麼?如果足夠解決溫飽,那麼所謂的生存又從何說起?說到自己的生存滿口道德,但是否考慮過企業的現狀?難道自己都不看新聞的麼?因為國家延長法定假日,導致很多企業資金流斷裂,企業直接倒閉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怎麼選擇,作為員工難道不清楚?

(這是過去10天內全國確診總病例的曲線圖)

再來說說生命,雖然這次的疫情很嚴重,全國各地都開始封城,但還沒到那種得了病就死的地步吧?而且自己的工作地點又不是處於疫情重災區,公司環境下也沒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試問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說威脅生命了?難道自己都不看新聞的麼?國家下發了很多通知,關於企業對員工的一些規定,包括延長假期,以及復工日期等,只要企業遵守這些規定,那麼人家企業做的就是合規合法的,至於所謂的工不工傷,以及患病之後的治療和補助問題,還是多翻翻《勞動法》的好,比我說的詳細。

(這是全國 累計治癒/死亡 趨勢圖)

跟公司申請在家辦公,公司不批准,工作性質是網絡推廣專員,有電腦就可以辦公,上下班感染了肺炎,不屬於工傷範疇,普通員工的利益,誰來保護?跟公司請了年假加事假三天,還沒批覆,一邊是生存,一邊是生命,如何抉擇?

遇到這種事只能說公司的管理不是很人性化,但不能說企業錯了。我現在在老家線上辦公,在老闆沒有批示的情況下,我做了兩手準備,既然我自己意識到了疫情的嚴重性,如果老闆催我回去上班,我會跟公司請示,儘量不回去。如果老闆不批,那麼我就已經做好辭職的準備了,畢竟命重要,工作沒了我可以再找,命沒了誰來養活我的父母?

所以,既然提到了員工的利益,員工的權益,那誰來保障企業的利益跟權益呢?自己要生存,難道企業就不需要生存?

(上面是上海市疫情的分佈情況)

再說的直白些,什麼叫“工作性質是有電腦就可以辦公”?如果都是這樣的話,那公司還租場地幹什麼?公司還選擇什麼註冊地址?個人有個人的難處,企業有企業的規定,還是那句老話:“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適應不了就想辦法改變,改變不了就忍耐,忍耐不了就離開”,別動不動就強調權益、利益的。

說句不好聽的,你我都是打工仔,你我所在的企業離開了你我,照樣幹下去。


職場找老王


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而且問題也不精準。國企,央企的普通員工利益任何時候都有保障。但創業型公司,餐飲等手停口停的小微型公司,能不能活到明天都很難說,他就算有心,也得有力吧!所以這個事要一分為二的看。有能力的,有擔當的公司或企業,應該全員保障,不存在普通高級。沒有能力,實在困難的公司或企業,應該協商溝通,是否可以減部分疫情期間的全員工資,大家一起共渡難關。


北灣先生


生存,生命,先有生命才能生存,很簡單的道理,但迫於現實和周圍大環境,這個問題也會拿來衡量,在公司上班,肯定會受到公司制度的管理,看看你的同事是怎麼做的,如果大部分都在班上,那沒有辦法,隨大流吧,如果你的資金能夠支撐你生活,那就辭職!如果不行,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吧


HOLLYkings


首先,生命肯定要放在第一位,有了生命安全保證再考慮生存問題,那麼就要把問題放在如何確保員工安全,應加大防護措施,規範員工生活習慣,戴口罩、勤洗手,這樣才能共贏


星火淵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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