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0年,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公司是否应给劳动者一定的工龄补偿?

抠脚小宅男


楼主你好,在公司工作了10年,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公司是否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工龄补偿呢?首先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形,那么是不享受任何的经济补偿待遇的,因为这个所谓的经济补偿只能是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那么才可以具备经济补偿的条件才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话,是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同时也无法领取到失业金的待遇。因为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和经济补偿是一样的,都是需要企业单方面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员工来讲才可以增长的,获得相应的待遇,它主要是根据你的这个工作年限来决定,当你的工作年限达越长,实际上你获得的经济补偿和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期限也就会更长。

如果说你自己主动离职,实际上你将获得不了任何经济补偿的待遇,同时也没有任何失业金待遇的允许,那么对于你来说,我们如果要主动提出离开工作单位,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寻找到新的出路,新的工作单位,那么这样的话,我们才可以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才可以辞去原有的工作单位,否则的话就会造成裸辞,如果说一旦裸辞的话,那么实际上自己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社保小达人


在这里给题主先分享一下!

我单位有一位临时人员,是在08年的时候入职的,就在最近一直为他的事情焦心不已。客观的说该临时人员,在对待自己的工作还是比较尽职敬业的。

就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他的妻子出现了问题。由于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太好,他的妻子就像个男人一样去干搬运活。

结果在搬运的时候,不小心从车上摔了下来,便再也没有站起来。无奈之下他在今年9月份的时候,主动向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理由就是回家照看瘫痪的妻子。

后来不知是谁告诉他,可以找单位要求10年的经济补偿金。他便从11月开始一直找单位,要求给予他10年的经济补偿金。

尽管单位将有关的法律条款内容,明确告诉了他是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他却并不认可和接受。

于是几次找单位无果之后,他便将自己瘫痪的妻子推到单位门口,进行无理的耍赖。也向当地有关信访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

为此信访部门的领导,也向我们单位打电话询问此事,单位也给予了明确的回复:他的要求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后来信访部门要求我们单位:以稳定大局出发,可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予他适当的经济补偿。

直到这月初,我们双方才达成一致的协议,并明确告诉他这不叫经济补偿金,而是单位给予他的人道主义关怀与慰问金15000元,大致相当于他10个月的工资。

这周才刚刚签订了有关慰问的协议,才将此事彻底了结。

在职场工作中,只要有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可能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明确给予了规定。

回到题主的这个话题,作为职场人应该弄清两点问题。

1、想要获得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简单的说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员工的本意与过错,主要是由劳动合同的到期,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的变更,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在公司里上班。

基于这种情况,那么劳动者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通常是一年一个月的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计算。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辞职申请,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获得任何的经济补偿。

所以像题主现在的这种状况,法律层面上说不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2、工龄补偿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法理依据。

什么叫补偿?从字面上来理解,应该是一方的损失由另一方造成,那么另一方才应该给补偿!

而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辞职申请,那么劳动者的损失并不是由公司造成的。自然公司也就不应该承担补偿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劳动者的经济损失是由公司造成的,那么公司所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按照劳动者的工龄在计算,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所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叫做工龄补偿。

在法律上为什么把它叫做经济补偿而不叫工龄补偿呢?

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有一个对与错的责任划分,从而体现出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的精神原则,也是权利与义务的平等表现。

如果只是一味的按照工龄来补偿,这就无法区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对错责任,有违法律的精神。这对于公司来说其实是不平等的,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与稳定。

所以题主的这个要求,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注定是无法实现的事情。除非公司发展前景比较好,为了承担更多的社会经济责任,可以从道义上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这种情况倒是有可能的。因此题主能否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那就要看你现在单位的人文情怀了。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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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答案:在公司工作10年,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公司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前提是企业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而且辞职原因是个人原因。)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自己主动离职企业方是不需要给任何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员工主动离职企业是必须给员工支付补偿金的:这种情况就是企业违法在先,并且这种违法是劳动合同法定的员工可以单方面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如果企业方自己违法在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企业,只要递交辞职报告就视为已经完成了法定的辞职程序。

但是在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的辞职报告理由一定要明确,辞职理由不能是因为自己家中有事或者类似个人原因,这种理由对后续的经济补偿金判决是不利的。

当然在你的辞职报告里面需要明确的还有第二点就是个人诉求,因为你企业方违法行为在前,所以我个人才会发生辞职行为,故提出企业方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与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该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意月工资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了年度奖金,绩效工资,提成等以货币行为发放到工资卡上现金)

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在企业方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员工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无论是在企业工作多少年,都是没有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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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红卫


既然是从法律层面分析,职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补偿,这个需要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是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规定,只有劳动者根据第38条规定的情形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或其他理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从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所以,能否获得补偿,则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照,看看提出辞职的要求是否符合上述情形,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劳动者无法要求经济补偿。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补偿,更多是用人单位从情感上的要求。


叶律师


何南回答

还真有这个可能。

当然从法律角度,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这一点大家观点应该一致。

不过鉴于实际操作中,很多单位因为在签订合同时极少注意劳动者满10年要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失误.........

我咨询过的企业中,百分之九十的人资不会特意操心员工在单位是否达到工作10年的年限,更不会主动与劳动者换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问题就出来了。

如果你是单位,最好将这个漏洞补上

如果你是劳动者,可以以此离职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

其余情况下,只要单位不存在过错,是没有补偿的。

我是何南,善于发现机会的人。


精锐高考志愿


你好,员工主动辞职恰恰在法律层面是没有工龄补偿的,但如果公司够义气,可以在道德层面以及内部制度层面给员工一定的工龄补偿。比如Oppo、Huawei等公司,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公司都会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龄补偿N个月的工资,只不过这样做的公司风毛菱角。通常情况下,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不会给主动离职的员工任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员工被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层面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就是按照员工工龄计算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法律不支持补偿。

所以,你在公司工作10年,现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办法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工龄补偿的。

你知道为什么员工主动辞职没有补偿,而公司主动辞退、解除或终止员工的行为却要支付补偿吗?这是公司如果主动辞退、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工作,属于公司存在过错行为,所以法律会规定公司应当给予无过错一方(即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员工主动辞职属于员工自愿行为,与公司无关,更不涉及公司的过错,所以公司是没有理由和义务为此支付补偿的。

如果你真的想拿一点钱离职,那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你一直做到合同到期,然后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公司不想跟你续签合同了,要跟你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赔偿,你可以根据情况获得10个月或者20个月的工资补偿。第二个办法:你一直做到合同到期,然后主动终止合同,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从而领取失业金。

总之,你在公司工作10年了,如果你主动提出离职的话,在法律层面上公司是不可能给你工龄补偿的,除非公司自愿给你,否则没辙。


Sir聊HR


从法律层面讲,不论你在公司是工作一年还是工作10年,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你是主动提出离职,都是没有补偿的。

一、正确认识辞退补偿金,它是为了约束企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了约束企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这让我想起来前几年的新闻,有些夫妻为了买二套房,假装离婚酿成的真离婚,这是在钻法律的漏洞,弄假成真也不受法律保护,在道德层面也受人们的谴责。

其实你想的法律条文已经提到了,有时间去研究劳动法,怎么被辞退,不如好好想想:什那种被辞退情况,你拿不到经济补偿。

二、哪种被辞退的情况,拿不到经济补偿?

你工作10年了,签的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永久性合同,轻易裁人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简而言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一个“护身符”。

但是如果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以上,公司如果辞退你就要给予很大一部分补偿金,现在你主动辞职,公司不用补偿,但是公司念及旧情,愿意“赔偿",已经非常善待老员工了。

曾有个人提问: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赔偿18个月工资,是否合理?这就不是是否合理的问题了,这家公司真好,非常会经营员工的内心。

三、那么,如果拿到经济补偿金,会有多少?

在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有N+1(N是指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1算,不足半年的算0.5),双倍工资,三倍工资的情况,分别是: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2,除一些客观因素,主观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

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工资基数封顶,即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计算,补偿年限封顶,即不超过12年。

所以,题主在公司工作10年,如果按照公司辞退你的情况下,最大数额是赔偿20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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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板


尽管作为劳动者的我也希望有补偿,可是按照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没有特殊情形,确实没有补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双方正常协商离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需要支付对方任何赔偿。

只要劳动者书面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即可届时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是即时离职,这种情况发生在用人单位出现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不需要等待30天,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总结】如果劳动者个人原因正常申请离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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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绿皮书


工作十年,主动离职,想要公司补偿,有这种想法的人,潜意识里认为自己为公司工作是为公司做出了无私贡献的,是公司占了我的便宜的。

那为什么你不能反过来想想,公司是给你提供了一个发挥自己的平台,给你提供了能够养家糊口的薪水,还给你交了这么多年的社保呢?

咱们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就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大家好聚好散。只要公司没有对不起员工的地方,我们另谋高就时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这10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1、没签劳动合同;

2、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签;

3、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4、没按时发工资,没发够工资;

5、没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6、公司里的规章制度违法;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员工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8、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有以上这些情况,并且因为这些情况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金的要求。


职场三原色


在法律层面面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都没有关于工龄补偿的概念;题主想要表达的意思想必是经济补偿金吧?

题主在公司工作了10年,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在法律层面上讲,如果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事实情况,甭管你是工作了多少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公司都不会给经济补偿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如果题主想要经济补偿金,前提条件必须是公司满足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概括起来说就是说,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不给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

在这种情形下,题主如果主动提出离职,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是合法的,是能得到法律保护、支持的。按题主在公司工作10年计算,可以要求公司给10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公司不存在过错,是题主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那么,如果要求公司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在法律层面上,是得不到法律保护、支持的。

总之,题主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自己的主张应该是建立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不合法、不合理的主张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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