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根據《贛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緊急通知》要求,企業滿足復工條件並按要求報備的,明天開始可以復工。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企業復工在即

贛州警方提醒廣大企業主

請嚴格遵守政府發佈的決定、命令

否則將追悔莫及

因未按要求擅自提前復工

已有兩人被警方拘留處罰


2020年2月4日

南康警方對提前復工違法行為人鍾某

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2020年2月7日下午

信豐警方對提前復工違法行為人

婁某某依法處以治安處罰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復工條件就是“四個到位”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符合復工條件後

還要主動向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

具體有這些要求

▽▽▽

全市各類企業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4個自然日通過網絡等形式向所在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交復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報備實行分級管理,員工人數100人以上(含)的企業,向所在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員工人數100人以下的企業,向所在鄉鎮(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報備。其中,建築、交通、市政等市管建設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統一向市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報備手續。(備案表格樣表可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01

與此同時

個人違反疫期交通管制措施

也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贛州警方已依法拘留處罰多人


2月8日上午

在禾豐高速路口疫情防控卡點

違法行為人華某駕駛小車欲往贛州駛去

在工作人員告知其

需要提供相關手續及證明方可放行後

先後兩次來到高速路口

碾壓工作人員設置的錐筒洩憤

隨後華某再次開車來到高速路口

在快到卡口時突然提速衝上高速

于都縣公安局禾豐派出所民警接報後

當天將衝卡的華某抓獲歸案

並依法對其行政拘留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2月8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

興國縣樟木鄉村民邱某經過卡點時

與卡點的村幹部言語不和

駕車衝撞卡點上限行車輛後逃逸

樟木派出所接警後快速反應

在樟木鄉塘埠村將邱某抓獲

到案後,邱某對沖卡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

公安機關依法對邱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02

隔離區(點)由政府應急設置

裡面的人不能隨便出來

外面的人更不能隨意進入

如若違反要承擔法律責任


石城琴江籍男子周某

因曾接觸武漢返鄉人員出現發熱症狀

被安排在集中隔離點隔離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2月5日凌晨1時許

周某卻假借各種理由偷溜出隔離區

後被管理人員發現並勸回

2月5日早上8時許

隔離點管理人員向民警反映後

石城警方立即開展調查

並於當天下午依法將周某行政拘留


03

如果被告知要求居家隔離情況下

仍擅自離開隔離區域與他人接觸的

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陸某(女,贛州人)在旅遊期間

與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有親密接觸

返回贛州後擅離隔離區

乘公共交通與他人密切接觸

2月2日,章貢警方

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並已依法將其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04

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

以及確診病例密切接觸史等重點人員

應及時、主動、全面

向所在所在鎮(街道)的村(社區)登記報告

拒不履行登記報告義務的

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各級人民政府發佈的防控疫情的決定、命令,自覺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等部門採取的登記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觀察、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並主動如實報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相關情況,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政府密集發佈決定、命令

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控制疫情

如果為了一己私利而恣意妄為

輕則面臨行政處罰,重則承擔刑事責任


倆老闆被拘!贛州警方發佈復工、返程、居家重要提醒


他們違反了這些法律

你知道嗎

▽▽▽


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


民事責任

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

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贛州警方將嚴打17種違法犯罪行為

請你一併牢記在心

▽▽▽

贛州市公安局

關於依法維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治安秩序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好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間,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打擊。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向不特定人員傳播病毒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或以其他方式故意傳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阻礙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疫人員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為預防、控制、清除傳染病毒所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封鎖疫區、封閉醫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三、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威脅方法拒絕、妨礙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疫人員、人民警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的;

四、在醫療機構起鬨鬧事、無事生非、故意滋擾,毆打、辱罵、恐嚇醫務人員,毀壞公私財物的;

五、返贛、入贛人員不接受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社區(村委會)的體溫檢測和排查工作,未如實向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社區(村委會)說明人員接觸情況,不按要求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的;

六、散佈謠言,編造虛假疫情、警情或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傳播,製造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七、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

八、盜竊、詐騙、哄搶、搶奪、破壞、侵佔、挪用涉疫情防治救援物資、設備的;

九、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十、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十一、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含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的醫療廢物、其它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

十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口工作人員依法實施車輛檢查、體溫檢測等防疫措施的;

十三、不聽勸阻舉辦婚喪嫁娶等各類聚餐活動以及其他各類人員聚集活動的;

十四、未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班線客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進入車站、商場等公共場所,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的;

十五、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其他決定、命令的;

十六、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政治穩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七、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的,一律從嚴處理,處理結果一律通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

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好社會秩序。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贛州市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


大家都在期待疫情趕緊過去

為避免不小心觸犯了決定、命令

請您返程、返崗復工前

一定要掌握當地具體規定和管控要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