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瀋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公告(十)

  2月6日-7日,我市新增2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患者已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病情穩定。

  一、確診病例情況及行程軌跡

  1.患者徐某某,女,39歲,家庭住址:蘇家屯區王剛街道碼頭浪村。患者自述於1月25日與已確診患者丁某某(2人為親屬關係,有密切接觸,患者丁某某活動軌跡前期已公佈)由湖北應城自駕途經河南,1月26日到達瀋陽,隨後到鐵西開發區彰驛鎮患者母親家吃飯(共同就餐人員已經全部找到,並進行醫學隔離觀察)。1月27日-2月5日,按湖北返沈人員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患者一直在家,除家人外,未與其它人接觸;2月5日,患者由120救護車轉運至瀋陽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2.患者汪某某,女,66歲,家庭住址:新民市法哈牛鎮金匯溫泉雅苑。患者自述1月24-26日與已確診患者戎某(2人為母女關係,有密切接觸,患者戎某活動軌跡前期已公佈)共同居住,1月27日,在患者家中2人再次密切接觸。1月27日-2月1日患者在家未出行;2月2日至2月6日,按照確診患者密切接觸者醫學隔離觀察要求進行居家隔離,2月6日通過120救護車轉運至瀋陽市第六人民醫院,接受隔離治療。

  二、溫馨提示:現提醒在上述過程中與患者有過密切接觸的市民,按傳染病防治有關規定,需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區或村委會登記備案,社區或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地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揮部報告,並持續跟蹤反饋情況,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2.與患者接觸後,暫不要外出,減少與家人接觸,從與患者接觸之日起,居家隔離觀察14天。

  3.在此期間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請第一時間與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繫或佩戴口罩,前往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規範就診,就醫途中,請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並全程佩戴口罩。

瀋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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