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之前女孩去公证立遗嘱,“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财产全部由父母继承”,对此你怎么看? ?

Crystal小彤仔


婚前财产登记无可厚非;

小刘拥有的三个商铺(总面积约为1000平)、一套四室两厅和一套两室的学区房,均为全款购买;这些财产是小刘父母辛苦一辈子做生意赚钱买来的,财产实际上是小刘父母的。



小刘作为父母的财产继承人,其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公证与否并不影响婚前财产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作为小刘男朋友,应以平常心对待;或许有人会说这样会影响感情,而事实上,高品质生活本该是夫妻双方共同打拼而取得,虽然不劳而获的东西,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但婚姻生活存在的变故太多,婚前财产登记仅仅是一种手段,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维护家庭的决心;



而小刘男朋友对于小刘的公证行为表示反对,并且要求写上共同名字,这事实上是不合情理的;从长远来说,不管公不公证,由于小刘是独生子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婚前财产最终是会继承给他们共同的孩子;当然,如果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就得另当别论了。


小蠊驿站


是我绝对不会和这种女人结婚。虽然并不贪图女人的财产,但是夫妻之间要有情分,这个第一重要,夫妻之间也是要有一些父母心的。这女的这么做,根本不把男方一点点卡在眼里。跟这种女人在一起从牙齿到脚都觉得冷,又怎么肯和她过日子呢?如果女方父母困难,我会说留下合理份额的给父母,但是全部,拜托,这是有多看不起人。如果男的这样做你们又会说什么,不把男的骂的臭死才怪呢!将心比心,这女人不靠谱,立马分手为妙,不然以后日子有你瞧得。。


凡人一样


可以理解小刘的做法,毕竟这个世道变数太多,有备无患。我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两个案例:

一个是有对中国夫妇省吃俭用为在澳洲定居的儿子买了一套婚房,可儿子在结婚不到一年就因意外事故去世,于是就发生了父母与儿媳遗产分配纠纷案例。按普通人认为,房子是婚前财产,当然应属父母继承,但是法律可不是这样规定的。后来官司打来打去最终澳洲法院裁定房产价值的大部分归妻子所有,父母只拿到一小部分。可怜的父母在痛失儿子的同时,举家积攥的财产也丢了大半。

第二个是有个二十多岁还未成家了男孩,他的父母先后去世,留下了唯一的一套住房,且这套住房是他父母婚后白手起家买的。因为他85岁的姥姥还活着,母亲又没有立遗嘱,于是就发生了其姨妈代替姥姥跟外孙打遗产继承的官司。气人吧?可法律规定姥姥就是有继承呀。

小刘这样的做法非常理智,万一哪天自己真不在了,父母的利益有保障,有孩子的话,也会护全亲生孩子的利益。婚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多给丈夫留些也无妨,毕竟夫妻一场。


沪漂的艾嫲


要是女人看到这篇文章,大部分都会觉得女孩做的对。女人们深有体会,结了婚的女人,为孩子歇业在家,手心朝上的日子都受过,没几个顺心顺意的。尤其家庭条件比男方再稍微差点,男方的家里人,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都会觉着自己家人吃亏,嫁到自己家就跟占了多大便宜一样,事情也会多到火车都拉不完!如果娘家条件不错,男人们也会低眉顺眼些,最起码看在钱的份上~

而男人看到这篇文章,都会觉得,女孩做的不对,婚前精于算计,置感情于何地?为自己的玻璃心找借口!事实上,生活中的男人们不乏婚前算计,房产车子都是自己的名,生怕被女人算了去!这事男人干就是天经地义,女人干就大逆不道?

现在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也是最不好的社会!社会要求男女平等,而婚姻法保护的是男人的财产!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给女人遗传下来的都是优点,给男人遗传下来的都是缺点!女人要工作,要做家务,要生孩子带孩子,要孝顺父母,要人情往来。男人就只工作,有多少男人回家能放下手机,和妻子一起照顾孩子,做做家务,真的少之又少。还有甚者,回家做个饭好像都是干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女人承担了一半的家庭收入,家庭劳动却不少,男人都袖手旁观。要我说,结婚找门当户对的真的很重要,经济水平相当,学历认知相当,三观相当。这样考虑结婚的话,双方买房买车夫妻自己承担,写夫妻的名,家务一起干,孩子一起带,父母一起赡养,双方人情一起维护~这样不存在谁算计了谁,谁吃了亏占了便宜~

(个人观点,喷子绕道)


清欢Li


男人婚前买房都不见得能加女人的名字,我们家老公买房婚前开单身证明首付的,婚后还款套路我,我们小两口每个月给公婆钱,他们再存进户头还的。我只能呵呵…一个三四线城市50万的不动产就这么能算计。

小姑娘的想法是对的,你只是说你死后,又没有说别的,要是你长命百岁呢!你只是担心父母年纪大了,你不在不能顾全妇女安危。

感觉男方及他家人动机不纯,有时候女人不能被所为的爱情冲昏头脑。男人选对象也是看家势的。


lisa0823


有个漂亮又有钱的老婆,这他妈八辈子换来的福气,兄弟知足吧,不是你的就别要,是别人的又不是你赚的,凭啥舔着个脸要呢,丢男人的脸。女孩子人家啥都不要你的还不知足,还惦记人家里的家产,你又不是胃不好,只能吃软饭。有点骨气。想要富,靠自己致富。要知道你是个男人,不是只鸭子。



打南边来了个喇叭


个人认为,不管她能不能信过男孩子的人品,她这么做都没有错。因为确实她的财产都是她父母辛苦赚来的,她的父母没有要求她找个有房有车的人,相反还不嫌弃男孩子穷给买了价值千万的房产,让男孩没了后顾之忧,娶媳妇一分钱不花还可以免费住,已经是很多父母都没办法做到的了。男孩不仅不知道感恩还要求的更多,是我的话绝对不会和这个男孩子结婚。


小球灵~焱焱


听起来女方的做法完全没毛病!先小人后君子嘛~那些拿感情说事儿的人是打算以感情之名行道德绑架之实吗?男的有骨气就自己赚钱买房啊,尊严是自己挣来的,不是别人看着可怜赏赐的。女方经济条件这么好,婚后借女方人脉资源自己设法赚钱也不失一个选择,一大男人干嘛想着凭婚姻白捡女方财产呢,不觉得丢人现眼吗?

分享个同学的故事,同学她父母早些年的包工头,家里好多套房那种。男朋友家贫,但男朋友上的985大学。也是学生时代的爱情,结婚时,女方爸爸主动提出说买房给他们倆,被同学老公拒绝了,说他要自己买房给老婆。结婚带着我同学外租,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小夫妻也几套房了。有骨气的穷不久,没骨气的久久穷。

本案例中,如果男方反对女方这样做,建议女方果断换人,这种骨子里不奋发图强喜贪便宜的作风会随着家庭教育影响到下一代。不利于女方优良家风传承~女方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不是吗?


学牡丹的苔花


不结婚是对的,还没结婚就打上女方财产的主意,那是女方父母辛苦挣的钱,有什么意外还给父母养老不也是应该,穷就算了,还贪心,家庭关系复杂,以后就是现实版的《婆婆来了》。


草莓14805


非常赞成女孩的做法。

首先,据文中介绍,房产等系女孩父母购买但登记在女孩名下。毕竟女孩刚毕业,本身也不具备购买的资金和能力。可以说父母对自己儿女的赠予,也可以说父母借用孩子的名字买房。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产权属以产权登记为准。所以现在房产登记在女孩名下,就属于女孩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性质不以婚姻关系而改变。

第二,从继承的角度出发,遗嘱继承时立遗嘱人仅可以处置个人的财产。所以女孩对于个人的财产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合法。

第三,女孩有无告知义务。双方尚未领取结婚证书,还不存在婚姻关系。作为独立的个体,女孩决定通过遗嘱处置个人财产本来就是个人行为,无需告知男孩,更无需获得男孩的同意。也就是说,这件事告诉男孩是情分,不告诉男孩是本分。

第四,男孩希望加名的行为,合法也合理。但是是否同意由女孩和女孩父母决定。男孩通过婚姻获得了女孩的继承权,通过加名,将女孩的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将自己作为配偶的继承比例从原有的33.3%,扩大到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50%及继承剩下的50%的1/3,一下子扩大到66.6%。将自己的份额和范围增加了一倍。所以当可能丧失预期可得利益的时候,男孩提出反对意见也可以理解。只不过他的预期可得利益是建立在女孩是否同意作为前提的。

总之,男孩有权提,女孩也有权拒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