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等同于不可抗力,别误解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为战胜疫情,不少地区交通阻断,春节假期延长,不少拆迁户下意识认为“既然疫情这么严重,这是不是属于不可抗力?”又或者“疫情当前,专家都建议我别出门了,疫情肯定和不可抗力是挂钩的”“我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是否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今天圣运律师为您答疑解惑,虽然现在很多法院允许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但是疫情不可直接等同于不可抗力,不出门也不代表可以“不作为”,千万别错过了起诉期限。

疫情不等同于不可抗力,别误解

疫情严重,我耽误的时间属于不可抗力?一定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在此,圣运律师告诉您,这可不一定,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可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但实际上疫情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不可抗力。一般而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而新冠肺炎疫情虽然是一种突发性的异常事件不能预见,但并非不能克服,目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同心抗疫,尽管因疫情影响许多开庭都进行了推延、立案亦可申请延迟。但是诸多法院的相关的立案、调解、审判程序还是在进行当中的,通过移动微法院、官方邮箱、12368电话办理等多种线上方式依旧是如期接收大家的起诉材料、证据材料的,因此绝不能误以为疫情就是不可抗力,进而导致错过案件的起诉期限。


疫情不等同于不可抗力,别误解

哪怕防疫期间,起诉期限亦不可忽视

平常时候,就有不少拆迁户不了解征地拆迁维权也有时效这一说。防疫期间更是忽视了这一问题,心想“疫情当前,我还打什么官司,过了这段时间再说”。殊不知一味拖延可能会造成想起诉的时候却被法院告知,“早就过了起诉的法定时效了,你的案子我们不能受理”的尴尬境遇。

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是原告提起诉讼的法定起诉条件之一。正常情况下,征地拆迁的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很可能会丧失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因此遭遇违法征收,拆迁户必须注意法定的起诉期限,不要逾期。

征地拆迁中,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计算方式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形:正常情形下起诉期限的计算和非正常情形下起诉期限的计算。其中,非正常情形一般而言又包含三种: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的、未告知起诉期限的、存在紧急情况的。防疫期间,哪怕在家避门不出,也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及时调节维权策略,计算好起诉期限、保障好自己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防疫期间,起诉期限若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正当事由致使起诉超期,拆迁户亦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申请法院排除计算被耽误的期间。


疫情不等同于不可抗力,别误解

圣运律师已经为广大拆迁户开通了24小时线上服务,大家可以通过视频、微信或电话进行免费咨询。大家切记防疫、维权两不误,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超过法定的维权时效。让征收方坐享违法拆迁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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