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行拘!

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渭滨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防范重大疫情名义实施诈骗犯罪,立即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涉疫情诈骗线索快速落查机制,实时开展线索核查和查处打击,有力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发展势头。

2月5日,分局接到涉疫情诈骗受害人张某报警,网名为“乐”的人在某QQ群里发布售卖口罩信息,张某以单个1.6元的价格购买一次性口罩50个,共通过微信转账80元。张某几天后并未收到口罩,与对方联系人微信也被拉黑。接警后,分局指派刑侦大队七中队立即开展调查,在市局刑侦支队和分局刑侦八中队的密切配合下,民警于当天下午三时在市区英达路将赵某成功抓获。

现依法查明,违法嫌疑人赵某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3日期间,在QQ群里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张某等8名受害人通过微信红包途径向其购买口罩,共骗取赃款840元整。目前,渭滨警方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决定。

疫情期间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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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绍,目前,涉疫情诈骗案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医用口罩,当受害人付费购买后,不法分子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拉黑;二是不法分子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向用户发送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或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三是冒充熟人实施诈骗,不法分子潜入QQ、微信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为由,冒充群内成员骗取钱财。

渭滨公安提醒: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态势和变化,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震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曝光揭露涉疫情诈骗手法,不断增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记者 晁东 通讯员 王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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