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要求住院患者要有家屬陪護合理嗎?

一民11


別拿年齡大,事情多為自己不孝行為開脫,你小時候住院也沒見你爸媽說過,我事情多,我有這樣那樣的困難,孩子放醫院裡護士照顧,沒有吧?你咋有臉說的,不行就請護工,難不成你父親讓大街上的不認識的人看護嗎?啥也不是!


牛牛128596217


前幾年奶奶生病住院,沒請護工,我和姑媽兩個輪流照顧,我媽他們白天過來,晚上幫我帶小孩,頭幾天挺嚴重的,意識不清,一晚上說胡話,以為會熬不過去,白天打電話給大伯說奶奶想他們了,讓姐姐也回來老人很久沒見她了,大伯母搶走電話直接問我要死了嗎?我留著淚說不知道,奶奶有時候清醒有時候迷糊,如果你們沒事就來看看她...[流淚]第二天大伯才來,其他人都沒來,看了一眼就走了,奶奶眼淚汪汪的,我真的很想說你們是人嗎?親媽啊,有你們這樣的嗎?

去年奶奶走了,過年的時候在大門口我直接問大伯,好了,你現在叫不到媽了...他哭了,為什麼要失去了才會難過呢?明明活著的時候可以去孝順,老一輩對長子有多愛不用我多說,可是有什麼用呢?...

不要讓自己後悔難過,多陪陪老人,他們沒多少時間的,不要和我大伯一樣,說他總回“我也老了。70歲了” 等以後你都沒地方喊了


小oh米


醫院要求住院患者要有家屬陪護合理嗎?

合理!非常合理!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患者確實需要有人照顧。

題目描述重症的提到了患者都已經92歲了,非常大的年紀。大家知道醫院裡護士平時是很忙很忙的,即使你住的是VIP病房,到了晚上也不可能一個護士看著你一個人。如果晚上老人要起來上個廁所什麼的,沒有家屬陪同,萬一摔倒在廁所怎麼辦?我曾經就碰到有的家屬晚上偷偷就回家睡覺留下老人一人的,結果老人晚上自己上廁所摔骨折在廁所,幸虧那時候是晚上九點多醫生護士會查一遍房間,恰巧發現了。很難想象萬一是半夜摔倒?萬一摔腦出血了呢?所以,即使在忙再累,也請家屬輪流照顧陪護患者吧。


二,萬一有急救家屬可以第一時間做決定。

老人,特別是心內科或者呼吸科的老年人很多都是晚上發病!如果這個時候患者血壓下降,血氧下降厲害,需要搶救,那麼家屬肯定要簽字!這個時候如果家屬在那麼一切就順順利利的,醫生護士也沒什麼擔憂。
如果家屬在,那麼家屬會第一時間知道關心病情,並做決定。比如,臨終前患者是不是一直需要搶救?有些有創的操作能不能做?比如氣管插管!在外科系統,有些患者可能需要急診做手術,那麼這個時候家屬就需要決定是不是同意手術?是不是認同手術可能出現的風險。總之,高齡患者晚上家屬肯定是需要陪護的。


普外三角針


病人住院,要看是什麼病,如病人自理能力強,而病又不危及生命的,醫生不會強調要陪護,如我老伴糖尿病、腰椎間盤增生、結腸炎等。但對年老的體質很差的人,對有危險性的人,會要求有人陪護,除照顧病人外,還了解醫生的治療過程,出現意外時有個見證。我有個熟人,快80歲了,感到身體不行了,下午悄悄的跑去鎮衛生院要住院,無人陪同,醫院很為難。醫院收治了,並電話到村裡,請村幹部幫忙找家屬去陪護。家屬說,天晚了,第二天再去。不料,當天晚上半夜後,病人死了,醫生早找房時才知道。這下事情大了,兒子到醫院一句話就是賠償,結果醫院只好賠錢了事。如有家屬陪護,可能會發現病人的異常情況,叫醫生搶救,也許少責難醫院。(山區鄉鎮衛生院住院的人極少,許多情況下,一病房只有一病人,晚上發生了什麼,真難知道)。


閒言碎語話多餘


這個就逗了,以前就有奇葩家屬,問我他孩子呢,我特麼拿著檢查單去做檢查了,他們居然有臉跟我說他們家屬都不在,我就問他們陪他去的那個不是嗎?他們說不是,是司機,這就逗了,要不是我帶教出來罵他們不是說家屬要陪著嗎?你們人跑哪去了,孩子還要不要了,他們還打算讓我負責了[摳鼻]。孩子受傷了一大家子人跑去吃飯要我負責,留一個司機陪著小孩還來問我人去哪了,真逗


一念傾心107413431


我父親住院的時候24小時身邊不急來人,我和我媽倒班,白我從早上六點到醫院晚上九點走都不敢多喝水,上廁所都是一路小跑,重症患者沒有別人願意幫著看一會的,人家怕擔責任。我就遇到一個一個六十多歲精神狀態挺好的癌症患者沒人陪護半夜上廁所的時候摔倒了,駕鶴西去了。


德毅161124


醫院裡有這個要求,應該是合理,也是對患者負責,醫院裡是治病救人的地方,應該送到殯儀館,就不許安排人陪同,去火葬場我確實不知道,我還沒去過,聽說也要辦死亡證,這件事不讓你們知道,你們知道也沒什麼意義,等我去嘗一嘗,這個味道是怎樣的?我再回來告訴你們


法能265


肯定是有必要的。

你的父親已經92歲了,極高齡,說實話病情變化的風險極高,確實需要家裡人的照顧,醫務人員這樣做不是僅僅為了你父親的病情,而且因為醫患關係惡化,也是在保護自己。

我們醫院感染科,就有一個70多歲的老人家因為膿毒血癥住院,住進來當天晚上10點多的時候,家裡人就回去了,護士打電話給家裡人都拒絕回來,早上6點多的時候,老人家起床上廁所,暈倒在廁所裡,後面搶救無效死亡了。

家裡人就認為全是醫院的責任,這件事情現在還沒解決,還在走司法途徑。

這個事情以後我們就要求必須有家裡人陪護,如果家裡人不在要求上報保衛科及醫務處,晚上的話直接彙報總值班。


一個小醫生的科普


在日本,病人住院治療從開頭到出院一直由護士護理陪護。因為護士專業。不需要家屬陪護。而我們的病房護士就是打個點滴,還個藥。而且還牛逼哄哄,當然也有非常好的護士。


盛京友情1


醫院應該不準家屬陪護,必須由醫院派專人護理,每天護理費1000—3000之間,我是說每天啊!您覺得,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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