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离婚,现在的男朋友怀疑我骗婚,这算骗婚吗?

用户1090997228988


先不说是不是骗婚,但离婚多次就很难让人相信你,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他相信你,至于怎么说服他那得看你。


醉美侽


这个问题本来不想回答的。想想还是说一个故事吧。

我认识的一个女人,离了一次又结,结了又离,离了又结……前后离了三次,她每次见到我们这些熟人,都是巴巴地数前任老公的不是。

第一任,她嫌他没有城镇户口。她就想要变成个城里人。

第二任,她终于嫁给个城里人,但是她嫌人家穷。

第三任,嫁给一个有钱的渣男。除了爱出轨之外,还家暴。她受不了了,又离了。

她的抱怨刚开始还有人听,慢慢变成祥林嫂后,大家就都躲得远远的。因为一个人遇到一次婚姻失败,有可能是各种原因,如果遇到两次,可能是遇人不淑。三次再离,那么一定是自己有问题。可能是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好好经营。

很多人在婚姻里出现问题的时候,都喜欢用离婚来逃避问题。在还没有重新审视,并总结上一次婚姻失败的原因的时候,又走入下一段婚姻。以为换一个人,生活就可以改变,以前的问题就能解决。

就是这种,离了结,结了离……至于说骗婚吗?有可能是你之前没有跟别人说过你这么多次的婚史导致的。


有故事的黎小姐


这个嘛,说明你还是挺诚实的,起码还算是一个好人,多次结婚都没有找到能一起过日子的人,然后又多次离婚,起码比有的从没结过婚却脚踏几只船,身边一堆男人的那种女人好很多,这种女人明里是是黄花大闺女,暗里却连出去卖的都不如,这样的女人在我们身边是越来越多了!


Hhl7157215847


为了幸福,哥们一直在路上



不提6


我认识一个女人,没离一次婚,男人都会生不如死,为什么呢?她一定是把男人的财产转移光了才离婚。结婚的时候说如果你爱我你就应该怎么怎么样,然后骗男人和她反复离婚,复婚,离婚,复婚,每次离婚协议书都是所有财产都归自己,反复2-3次后,最后一次真的离婚了,你想要回被骗的财产,呵呵,门都没有。这种做事的态度甚至对家人也一样。这个女人就是我的亲姐姐,我现在管她叫“疯狗”,因为她是一个认钱不认人的人!任何情义,摆在钱的面前都显得那么无力,这是当今社会的现实,也是悲哀


我1想我是海


不管主观意愿是不是,肯定是有嫌疑。



流星蝴蝶剑138


没有邀请我也想说几句:

你这样的女人,比妓女更可恶!

家庭好地位好的青年才俊没人看得上你,你只能去骗骗那些家庭条件差的,平凡再平凡的男青年!

每一次婚姻你都能顺利结婚离婚,每一次都能骗光人家几代人的财富,还能平安无事的脱身,你真有本事!

能活到今天跑到头条来找网友评价,你的心态真好,脸皮真厚,厚到无坚不摧,厚到恬不知耻,厚到没脸没皮!

还说什么男朋友?哪个男人再要你?

如果头条有执法权,早就判你死刑了!


优雅中带自信


我多次离婚,现在的男朋友怀疑我骗婚,这算骗婚吗?

你离婚多次,不管现在的男朋友怀疑不怀疑你骗婚,至少你对婚姻是不慎重的。

没有对婚姻的原则性和敬畏感,

暂且不说你离了多次婚,

得到了多少好处,

至少你男朋友的想法不是空穴来风,

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

假如你想让现在的男朋友放心跟你相处,

你必须不能有过分的经济物质要求,

即便有,也是在男朋友觉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否则还是会产生怀疑。

你想好好过日子,稳定后半生,

就拿出自己的真诚,

一起承担生活,

一起打造俩个人的世界,

而不要过多的在意金钱和物质,

假如你一味地索取,

没有付出,谁跟你也长久不了,也交付不了真心。

如果你仍然抱着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心理,那你就做吧。

因为不管一个人多喜欢你,

看到的只有你的虚伪和不珍惜,

最后都会失望的离开,寒心的选择离婚。

检讨自己吧,

人生很长,

别把路走短。


本心我愿


在我们这边,头婚彩礼大多数就给个2.3万,能上10万,8万的都很少。婚前财产中房产一般不会轻易加名,要加名,女方得出一部分钱,例如供楼要出一部分钱,车子一般都是上女的名字,男方送个车子比较多,婚房的话,女方还会包全屋家电,作为嫁妆,绝不会拿三床被子回礼。所以,男女婚后一起供楼,养孩子,家庭向心力较强,所以离婚率较低。而2婚的,能找到一起过日子的就不错,彩就之类免谈。至于骗礼金那种,没什么市场的!你自己说多次离婚,或许在你心中,婚姻并不太重要。但,最起码说明你这人不知羞耻!至于你骗没骗人,你从中得到多少,少喊冤,你自己知道!


金刀岁月


多次离婚?现男友说你在骗婚?你问这算骗婚吗?

你自己觉得呢?一次两次算你正常,多次离婚不可能称为一次两次。

一两次不对你心,三四五次都不称你心你不觉得在欺骗那些傻老爷们儿的感情吗?

现男友看出了你的破腚(绽),你就是倒腾男银的!

谁正经过日子女人总换老爷们儿?你是其中。现男友"惶惶不可终日",不用你换他他也会换你!他认可打光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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