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定 讓規範性文件更“規範”

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我省又有大動作。近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獲悉,《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定》日前正式下發。根據規定,省人大常委會將開展對“兩院”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同時對備案審查工作的三種類型規定了相應的審查程序,讓規範性文件更“規範”。

我省於2010年3月通過的監督法實施辦法對各級人大常委會開展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作出原則性規定,對加強備案審查工作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開展對“兩院”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是規定的一大重點。規定對開展“兩院”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進行明確:加強對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制定或者會同其他國家機關制定的指導或者規範審判、檢察工作的意見、規定、辦法、指引等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發現帶有司法解釋性的規範性文件應當按照本規定的相關程序進行審查糾正。

根據我省監督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規定結合省人大常委會多年來備案審查工作實踐,按照提請審查主體的不同,將備案審查工作劃分為報備文件、審查要求、審查建議三種類型,並針對這三種類型規定了相應的審查程序,包括明確報送備案文件的審查程序、明確有關國家機關依法提出審查要求的處理程序,以及明確公民等提出審查建議的處理程序。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審查程序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已出臺備案審查工作規範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審查程序相同,既是我省的現行做法,同時又增強了可操作性,有利於常委會法工委、相關專門委員會發揮各自優勢,形成整體合力,更加有效地協助省人大常委會履行好備案審查職權。

為進一步增強備案審查工作實效,規定還對規範性文件經審查認為存在問題時的糾正程序進行了規定,明確專門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可以採用面談或者函詢的方式與制定機關溝通,制定機關堅持不糾正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書面反饋辦理結果的,由主任會議決定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撤銷該規範性文件的議案。(記者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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