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佈《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電動車項目將轉為“備案”制

發改委發佈《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電動車項目將轉為“備案”制

天縱檢測(SKYLABS)注意到: 2018年12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於發佈了第22號令,頒佈《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該規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發改委發佈《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電動車項目將轉為“備案”制

《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是我國汽車產業投資管理的綜合性政策文件,共分九章四十八條,涵蓋了產業投資方向、投資項目標準、項目備案管理、協同監管要求、產能監測預警等方方面面,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經國務院同意,取消汽車投資項目核准事項,全面改為地方備案管理,其中整車類投資項目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二是引導企業順應產業發展大勢,圍繞優化產能佈局、突破核心技術、開展戰略合作,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三是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進一步提高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項目條件,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

四是加強部門協同監管,嚴厲查處違規項目,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進一步壓緊壓實投資項目管理責任。

正式文件與此前公佈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相比,《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在新建車用動力電池單體/系統企業投資項目中取消了如下幾個要求:

取消一:能量型車用動力電池單體比能量應不低於300Wh/kg,系統比能量應不低於220Wh/kg;

取消二:功率型車用動力電池單體快充倍率應不低於8C,循環2000次後剩餘容量不低於初始容量的95%;功率型車用動力電池系統快充倍率應不低於5C,循環1500次後剩餘容量不低於初始容量的95%;

取消三:項目所在省份上兩個年度車用動力電池產能利用率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完整版本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原文,可以點擊天縱檢測微信公眾號(skylabs_02151089899)中對應文章下方的“閱讀原文”按鈕,進行下載閱覽,這裡我們就不再重複轉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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