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你願意賣嗎?

寧寧說三農


以周口為例,平均一家也就四五畝地,有的地方分地多一些,可能有十幾畝。如果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一共也就100萬。一百萬少嗎?以目前的情況來說,不多,真的不多。這100萬要保證以後的養老、吃飯和看病。農村人沒有退休金,雖說有養老金,那點錢,呵呵了……沒敢說買房子的事,也沒敢說家裡有兩個兒子的。以這麼看,肯定不能賣,至少還有幾畝地保證餓不死!


和家裡的老人討論過這樣的話題。實際上,他們不是這麼算這筆賬的。周口市耕地徵收補償標準是41500元/畝,加上青苗費,估計也就4.5-5萬左右。咱們取整就按5萬一畝算。


周口的農地一般都是小麥+玉米一年兩季模式,按照這個模式,2019麥收剛過,今年的小麥大豐收,畝產合1200斤,但是小麥收購價在1.08元/斤。秋季玉米,玉米畝產一般也就在800-1200斤,玉米收購價一般在0.8元左右。(這裡的收購價是以周口為例,我知道,東三省的收購價可能比這個高)看天,風調雨順收成就好一些。這樣算下來,農民一年毛收入1200*1.08+1000(玉米按畝產1000斤)*0.8=2096元。這還沒除去耕、種、收的費用,種子、肥料、農藥的費用。人工費不值錢,根本就不算在內。50000/2096=23.85年,這就是說,大概需要25年的時間,一畝地才能賺回5萬元。


你可能會說,怎麼不種經濟作物啊?種,我們這裡常見的經濟作物,大蒜、花生和辣椒,常見的模式,小麥+花生,小麥+辣椒和大蒜+花生。既然是經濟作物,這些收成是不穩定的,而且還需要在當地形成市場,一家兩家種,沒市場,沒人收賣不掉的。記得那年我家種的辣椒,8分錢一斤賣不掉,全倒河溝裡了,而在形成市場的地方,辣椒收購價一般都在3元/斤左右,最次也得2元/斤的收購價。但是,這些不穩定的,不是年年都是好價格,大蒜好的時候“蒜你狠”,差的時候也是沒人要。


我們也可以算一下,花生一般的行情,一畝地能賣3000元左右(毛收入)。辣椒一畝地也能賣4000元左右(毛收入)。當然,這兩種作物管理要比玉米麻煩一些,比如辣椒,一週要澆一次水。而且收辣椒時,還要看天氣,一旦陰天下雨,那這一年的收成算是打水漂了。但是,種了辣椒,小麥是種不全的,要預留備壟。所以小麥收入要打半折了。

4000+600=4600元/年,就這樣大概也需要12年的時間。


基於此,別說給20萬買斷所有權,就是給10萬,都有很多人賣!


玩轉周口


別的地方行情我不是很清楚,

但如果是在我們老家,座標河南某個小農村的話,

我是願意的,因為我家就在經歷這個事情。

三年前,我們這裡有人要承包我們的土地,說是買斷的,

一畝地4萬塊錢,當時,我們村上有些村民願意,就簽字拿了錢,

而有些村民不願意,就一直拖著沒簽字,當然錢也沒拿到。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說好承包土地的人跑了,

錢給了之後,土地一直沒有圈起來,就在哪荒著 了,

村民們覺得可惜了,就又自己家的土地自己開始重了,

重了2年之後,又有一個人提出來,要承包土地,這次是租賃,

每年一畝地1500塊錢,大部分人就又同意了,

於是,這些土地一直到現在,還在租賃出去,每年都會固定的給錢。


當然,對於作為農民的我們來說,是願意租賃的,

雖然錢不是很多,但現在農民種地也真的不賺什麼錢了。

如果再算上勞動成本的話,可以說是賠錢的,

化肥貴,種子貴,糧食便宜的要死。

如果再遇上天災,那豈不是賠的更厲害。

有收麥子,玉米的功夫,還不如在外面打工賺錢呢。

家裡勞動力少 ,每年的農忙時節,在外面打工的年輕人還要回來收糧食,

還有來回車費也需要不少錢,還有誤工費,

這樣算下來,誰還願意種地。


所以說,如果可以選擇,一畝地20萬真的不算少,

我肯定會賣的。


老徐說事999


絕對可以,我們這裡是城郊,每人一畝地,於2016年徵地,每畝20萬。當時部分村民感覺地沒了,從後生活沒有經濟來源。現在看還是可以的,因為年輕人不種地,老年人勞動能力差,種地也賺不了幾個錢,。。每人有20萬存在銀行得一些利息也能維持生活。。。。種一畝地玉米賣1200左右去掉農業投入淨剩不足一千元。存二十萬定期利息就是9000元每年。(農信大額5年定期百分之四點六七)。不知怎麼做划算?


馬到成功lzh


一畝20萬,到底賣不賣,我得好好想想,因為我正好有一畝多地。

從感情上來講,我是不願意的;從現實層面上講我願意。為什麼呢?我們來算筆經濟賬:一畝地租給別人種現在是300元一年,要得20萬租金的話是666年;如果自己種一年拋開種子、化肥、農藥、收割機費用能剩多少呢?以種雜交水稻為例:一畝需種子3斤X28元=84元 、化肥需要施三次,基肥、麵肥、追肥。一包50%複合肥的價格是在220元以上,碳銨50元,過磷酸鈣40元等。農藥100元左右,打藥還要看天氣和時機,錯過了成本就會增加,收成也不好。現在都

叫收割機好割稻子。按袋算,一袋80斤的樣子,10元一袋。正常是有1200斤收成,收割費用就是150元。不過這收

割機真的很快,半小時不到就可以割完,要是全人工的話要2天時間。

1200斤稻穀曬乾後只有1000斤,現在稻穀收1.5元一斤。那一季的收入是1500-84-460-100-150=706,一年種兩季就是1400元。這還完全沒有算自己的人工成本。那麼自己種要賺20萬需要多少年呢?142年!所以從經濟角度看真的是需要賣掉,按我們江西贛州的彩禮,至少能換回半個兒媳吧。

但從感情上講我是不願意的,因為那是我們農村人的命根子,是父輩們在這裡滴過汗我們在這裡抓過泥鰍、田雞的地方、是一切退無可退的情況下,我們最後的依靠。再說現在20萬在身上也幹不出什麼多大的事業。


鄉土水哥


在農村如果出現這種一畝田地20萬買斷產權這種事情的話,我認為還是有很多人樂於接受的,就拿我們家這邊來說,因為地處西北地區,整個城市都在外出務工,基本上工業發展為0,這種情況下,現在我們這裡土地撂荒情況非常嚴重,而且別人承包的話,一畝地一年的租金也就150~250元,如果位置不好的田地人家還不要,相當於20萬一畝自己的田地要往外出租100年,我想在我們這裡有很多人是願意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理性的來說土地並非屬於個人,而我們個人最多所擁有的只是土地的暫時使用權,也就是說所有的土地實際上都是屬於國家的,這個從基本上每隔30年調整一次農村土地情況就可以看出來,個人僅僅擁有土地的暫時使用權。也就是換句話說,我咱們沒有權利一次性的向別人出售土地的永久使用權,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尤其是現在我們國家有18億畝基本農田的保障,原則上不允許將農業用地轉為其他性質用地,所以首先我們要考慮合法性。

再來說一點關於土地價格的計算評估方法的問題,一般來說,我們知道每個地方的土地價格是不一樣的,而當地的土地價格是根據自己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所決定的,原則上每3~5年就會有一次重新的計算調整方式,就比如說在上海一平米房子能賣到10萬,而在黑龍江鶴崗10萬塊錢能夠買一套房子,本身的性質來說,房子都是用來住人的,但是因為地理位置和當地的經濟水平的不同決定了土地價格都不同,所以也應當根據當地的實際土地價格來斟酌。

最後再來說一說關於農村土地的未來我的一點個人看法,老張個人認為隨著現代農村人口大量項城市人口遷移,尤其在這幾年高等教育的普及推廣之下,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轉向為城市人口,這個時候實際上農村的土地已經需要進行重新的合理分配與規劃,原本的家庭責任聯產承包這種生產方式已經不再能夠適合現在的經濟發展需求,因此農村土地的改革和農民身份的重新定義,是現在整個現階段都在探索的一個重要的國家和社會問題。


老張談三農


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你願意賣嗎?這個問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來看:

第一,在農村的土地,不管什麼地,所有權都是集體的,任何個人都不能私下買賣。

農村的土地,一般來說無非就是已經承包到農戶家庭的承包地、林地、草地、宅基地,以及還沒有分配的集體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包括各種荒地)。根據土地法和土地承包法規定,這些土地都是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宅基地叫使用權)。

如果是承包地,在承包期內,承包的農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經營權流轉出去,自己收取租金;可以按年來收租金,也可以一次性收取,但流轉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限最長為30年,林地和草地可以長到50年),否則流轉合同就是不合法的。

因此,在農村不存在土地買斷這個說法,如果要有,那就是農村人的民間說法,在法律上是跟不住腳的。如果有糾紛出現,賣方和買方都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只能有經營權或使用權的流轉或轉讓。

第二,既然不能買賣土地所有權,承包期內流轉土地的經營權或使用權,20萬元值不值得?

如果是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我個人認為買方是值得出這個價錢的。農村人可能分不清什麼所有權和使用權,只要轉出來,只要收了錢,就默認這塊地已經永久性地轉讓給別人了,這就是民間裡“賣”的說法。

一畝地有667平方米,保守來算起碼可用於建房的面積有一半330平方米,在農村來說已經相當於3套房屋的面積了。按照6萬多元就擁有一套房屋面積的土地永久使用權,在我們老家農村還是很合算的。

從賣方來說,現在的農村宅基地實行的是“一戶一宅”,而且規定每一戶人的住房佔地面積不能超過標準。我們廣西的標準是,平原地區不能超過100平方米,山區農村不能超過150平方米。如果你“賣”掉了這塊地的使用權,以後你也不能再新批宅基地了,難道不需要住房了嗎?建議三思。這不是價格高低的問題了。

如果是承包地的經營權,一畝地20萬元“賣”出,我認為非常可觀了。按照20萬元除以承包期30年,相當於每年就是6666元的收入,你自己種地能保證每年有這麼多的純收入嗎?因此這個價格很值得!

第三,土地所有權不能買賣,為什麼現在農村還有這種現象存在?

我想,這有幾個原因:

一是部分農村人不懂法律,不知如何區分承包經營權、所有權、使用權的概念,認為收了錢轉出去了就是賣斷了。

二是這麼多年承包使用下來,很多農村人都認為宅基地或承包地已經是自己私有的了,不管流轉、轉讓、賣斷等行為都任由自己處置了。

三是農村人雙方達成的協議,也算是一種民間的默認行為吧,反正不管承包期到不到,賣方都不會再要回來了,買方也不怕賣方收回經營使用權。因此,目前農村還會有人說賣地的問題,也有賣地的現象。

綜合以上,在農村農民只能轉讓或流轉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不能買賣土地所有權。如果是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因為實行一戶一宅政策建議慎重考慮;如果轉讓耕地的經營權我認為是值得的。

感謝關注“桂農通”,一起分析交流農村土地那些事。有什麼好的觀點或建議請您留言交流。


桂農通


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我願意賣嗎?我給不出正確答案!

  • 首先這畝地到底是屬於什麼地方的用地就很關鍵了?在一二線城市還是三四線?是在城裡還是郊區?這裡有很多不確定!所以答案就會大不相同!在一二線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房價是超過5萬一平方了,你說20萬一畝地你會賣嗎?這一畝地可能價值百萬千萬!你會20萬賣嗎?相反如果是在郊區不要說20萬!2萬你可能都想賣出去了!

  • 按現在普通農用耕地畝產值一年下來出去費用,一般也就是幾千塊偏遠地方可能才幾百塊,一畝地20萬肯定是賣的!農民手上有十畝八畝地賣出去也有一兩百萬了,也可以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了,自己也可以做一點小生意或者投資。但現實生活中沒有多少地一畝是可以賣20萬的。

  • 在農村田地是農民的根,正常情況他們都不願意去賣的,而因為徵地賣地成暴發戶的地區相對來說還是少數的。農民還是喜歡用勤勞的雙手在田裡種糧食養殖創造財富,而不是這飛來的橫財,雖然賣了土地可以一夜暴富,但對於他們來說沒有田地將來也不再是農民。


廣西阿水


願意,如果一畝地20萬元能直接到農民手中,哪可是太好了,大部分人都會願意,除有些地區,特別是城市近郊和經濟開發區外。

舉一個例子,農民一畝地一年收入多少錢?就是種菜搞大棚蔬菜又能收入多少錢?純收入5000元的有多少?如果20萬元存銀行一年是多少利息?相比之下,還是賣地得20萬合算。

隨便說說而已,誰化20萬元來買農民的地,何況還有邊緣山區。


老於52080


這是一個不現實又不切實際的問題,同時也是調侃給老百姓添堵的問題。農村的責任田是由政府統一分配的,只有使用權沒有轉讓權,如果可以買賣的話,會有好多新興地主的產生,會有很多人失去土地,這也是國家政策所不允許的,所以誰也不敢明目張膽地去觸碰那根紅線,因為買賣土地是屬於違法行為。現在大部分農村每人也就那一畝來地,自己種植的話,每年純收入按1000元計算,多少年才能收入20萬,這個賬誰都會算,要是有人拿20萬來買斷的話,大部分人都是願意出手的,因為對老百姓來說,這有切身的實際利益,要知道即使國家徵用的話,也遠遠達不到這個價格,假如一家四口人的話,就能賣80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了。如果把這幾畝地租出去,估計這輩子下輩子也收入不了這麼多,再說了,人能活幾輩子呢?所以這是一個不存在的問題,也沒有哪個傻子會掏20萬一畝去農村買地。


4786237913296


說實話如果在我的老家(濟南市區黃河北岸)有賣的,政府許可有正規手續和產權保證,我會買的,弄個四、五畝。能種和有水源條件,每年能收個四、五千斤小麥即可。當然在現在國際國內環境下人們生活是沒有什麼問題,但在國際國內環境動亂、大面積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人的生存特別是吃就是天大的問題,這點地可以給自己和家人(10人以內)提供生存保障。現在百萬元也就半套房子的錢完全可以籌備,但在特殊環境條件下這些錢什麼事也不了。如六0年一斤地瓜幹可賣5元錢,相當於正式工人5天的工資,相當於農民一個勞動力一個月的收入,況且有錢也沒有糧食。

棲霞牟家起家的秘訣就是災荒年土地和糧食的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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