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外出返肃居民居家留观“十到位”规范

为规范外出返肃居民居家留观措施,防止交叉传染,现制定如下规范。

一、留观时间要到位。外出返肃居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少于14天。

二、留观房间要到位。留观人员要安排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单人居住,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拒绝一切探访。有条件的家庭,要腾换住宅单独居住。

三、隔离告知要到位。居家留观人员,由社区负责在其居住场所设立明显标志。

四、区域限定要到位。居家隔离留观人员与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至少1.5米以上距离,共享区域要做到最小化,保持通风良好。

五、医学观察要到位。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留观人员“五个一”制度(一支体温计、一瓶消毒液、一本宣传册、一个口罩、一张表格),每天至少2次测定体温,结果通过疫情微信群、公开电话等形式及时报告社区干部或网格员。

六、家庭防护要到位。家庭成员与留观人员要做到餐具碗筷分开、衣物用具分开,进出留观人员房间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特别是卫生间要高频次、高浓度进行消毒处理。

七、外出限制要到位。留观人员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采购生活必需品,物品采购后,要及时返回,不得在外逗留。

八、社区关爱要到位。医护人员、网格员、社区干部要通过信息网络,以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留观人员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做好关心关怀和心理安抚。

九、应急处置要到位。留观期间,留观人员或家庭成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告,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用车辆送至定点医院就诊。若无异常症状,14天后按规定程序解除留观。

十、惩戒措施要到位。

严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人员擅自外出,对拒不配合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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